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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這麼麻煩 修個法 只要被告當事人同意 就開放親友或現場民眾可以用手機或相關器材錄影或直播就好 法院就提供網路就好 這需要花到什麼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5.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5584544.A.D85.html
cisyong: 台電自己發電,哪需要雲豹?? 113.61.227.234 04/25 20:36
SINW: 台灣自己研發疫苗 哪需要高端?? 42.77.14.8 04/25 20:42
monitor: 民眾自己開直播可以領補助 42.79.104.4 04/25 20:43
yamhome: 藍白立委不修法,只想著刪預算 36.227.62.21 04/25 20:47
caity: 法院根本連網路都不用提供,那是三大電信的 42.77.250.219 04/25 21:14
x0845: 黨有說可以嗎? 49.218.231.32 04/25 21:24
lugiam: 是啊 法院只要開放錄影錄音 重大案件記者 218.164.6.75 04/25 21:55
lugiam: 電視台就會自己跑去轉播了 那需要法院建構 218.164.6.75 04/25 21:55
lugiam: 設備 218.164.6.75 04/25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