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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ykate (捏雞雞自殺)》之銘言: : 如題 : 最近很多人被女網紅告 : 說實話罵別人是妓女 : 確實是侮辱吧? : 雖然當初不知道女網紅是誰 : 但只要隨意google一下 : 真的不難找到是誰 : 所以結論是 : 女網紅被罵 : 且大家都知道她是誰了 : 這樣公認侮辱還不能成立嗎? : 有沒有專業的來解釋一下? : 有卦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M2103K19G. 公然侮辱要成立: 1.公然 在公開場合(如街頭、網路社群平台)或多人面前直接辱罵,屬於公然。 如果僅在私人場合(如一對一通訊)侮辱,通常不構成「公然」,但可能涉及其他法律責 任(如民事侵權)。 2.侮辱 侮辱是指以言語、文字、動作或其他方式,使他人感到人格受損或名譽受辱。 不需要具體指名道姓,只要能讓人聯想到特定對象即可。例如,說「某人真OO」並搭配 脈絡讓人知道指的是誰,就可能成立。 單純的批評或意見表達(如「你的想法很爛」),若未達人格貶損的程度,通常不構成侮 辱 3.故意性 必須有主觀上的故意,也就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貶損他人名譽,且有意為之。 如果是無心之過或玩笑,且未達嚴重貶損,通常難以認定為故意。 4.通常需要證明侮辱行為確實發生,例如錄音、截圖、證人證詞 說真的要成立也是蠻難的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61.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5645622.A.426.html
coffee112: 心證最大218.164.130.184 04/26 13:34
tsaotsaogh: 我以為是看檢座心情的 114.42.78.80 04/26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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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ery: 鬼島就沒有濫訴的法規啊,誣告還要看黨證150.116.234.102 04/26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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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q99: 就講實話啊,四p耶 27.52.100.110 04/26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