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tyui: 我也不想開車 光煩停車就夠了 101.8.36.86 04/28 15:48
: 在台灣騎腳踏車
: 不得不說真的很挑戰
: 就算是直行
: 右轉的車有時候也不會讓你
左轉的車也不讓我
有那種右側超車的機車,然後左轉
看過一次,前方有轎車
那機車竟然以高速右側超過汽車
這汽車還是禮讓我腳踏車,有向左半公尺超車那種
當時汽車已超完車,回到正常軌道
然後腳踏車高速右側超車,超完後馬上向左切,左轉十字路口
而汽車是直行
所以我常覺得,不要一直罵政府禁行機車造成機車靠右
一碼歸一碼
的確有的地方還有禁行機車
但是這種機車靠右超車,明顯就是自己學的
不然各位主張分割車道的,願意承認這是自己教出來的嗎?
因為你們不承認,所以就說這是政府教的
那我也去信政府,獲得兩次公文否認
沒人肯承認有這樣教
這種情況下,還不自己擔起責任
還要推來推去
是那種'錯都別人錯,我就是不得已'的是嗎?
別再給他們找藉口了
這裡沒有汽車在後逼車,沒有禁行機車
仍然就是自顧自的右側超車
人家是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
你是拿台北的禁行機車,鑽我們鄉下汽車的右邊。。
濃到切不開的同溫層。。。
: 遇到違停除了擔心他們突然開車門
: 還要擔心換車道後面的車會不會衝太快
這個呢,有技巧的
我開車時就是這麼做:要變換車道前就必需先看後方有無來車
若有來車,對方是原車道優先,是他有路權;得讓他先過
然後記得提早打方向燈(腳踏車也有手勢),不能一打就轉,好歹打有三下(三秒)
開車上路,不能鬼切,也不能跟到前車車尾塞住才切;這叫鬼探頭,都是鬼。。
其他地方的水準,我不知道;在我們頭份騎腳踏車,這樣汽車都肯離我遠遠的
我是全套,有安全帽,身上也有反光背心
全套比較爽這是常識
: 就算是騎人行道
: 人行道也不平啊
: 而且也不是都有人行道的
: 遇到摩托車要右轉鬼切更是痛苦
路權教育還不完整,摩托車鬼切是錯的
他們右轉前要先關門,在完成關門之前,腳踏車也是直行車優先
: 因為他們超車後轉彎會慢下來
: 直接擋在腳踏車前面
: 逼的腳踏車要煞停
如果是完整的關門,這不叫痛苦
這叫同車道時,後車追撞全責
不然你有比較快的話,左方超車啊
我是沒法子那麼快啦,輕鬆騎比較享受
我別篇有寫到,只談路權根本不會有良好的交通,一定還要談禮讓
我一談就被人噴過,說有路權幹麻讓
所以我開車時禮讓,都在讓白眼狼就是了
我現在也不開車了,我騎腳踏車
如果按照所謂的 行人>自行車>.....大重車 這種邏輯
我路權不是大到靠北?大家都要讓我,我只輸行人?
沒那種事,所謂的路權只是在有糾紛,或者判定誰讓誰時的第一選擇
目標是讓大家不必在路口爭論
但是如果真的造成塞車,困擾,切換車道或轉彎不順
不補上禮讓這個環節,交通根本不會好;也就是第一選擇之後要啟用第二選擇
就像拉鍊合併的精神,也不會獨厚一邊,而是要大家輪流
那種在路權上佔贏面就死都不讓,不分享道路的傢伙
才是真正讓大家困擾的
路權在他們手中,只變成武器,根本沒讓交通變得更好
這用自己眼睛觀察就可以看出來了
: 但是不用付油錢跟停車費還是蠻爽的就是了
: 而且是強迫自己運動
: 只希望政府能改善騎車環境
我都直接寄信給政府要求路段耶 XDDDD
那些在 PTT 或臉書原地抱怨的人哪有我爽
合理的要求是推得動的
還是那個哲學問題:路邊有李子,要不要去吃?
一群頑童跑過去,我說"根本不用搶,李子會留下來,一定是酸的"
後來我還是慢慢向前走,朋友問"你不是說是酸的?"
我說"也許大家都認為是酸的而不去吃,所以有可能是甜的"
別老是往壞處猜,去認為政府一定懶,一定推不動
也許你會摘到甜的李子
你得試試
你不試他們也還是領薪水,別讓他們那麼好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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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sazdj: 騎單車爽在不用戴安全帽 可以運動 49.215.233.175 04/27 20:54
不只,我會研究自己能走的腳踏車道,誇張時連機車都不愛走
有一次 google 教我的路線,要把車抱起來走樓梯
這種我看機車要怎麼走
可是繞過小徑後的路非常快又安全
所以我不愛電輔車,因為加一顆電池我可抱不起來
我是要騎車,不是要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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