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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新聞啦 聽說以前爆打運將好像也沒有很嚴重的刑期? 如果是以下的狀況,鄉民覺得要判多久餒? 「被告川島XXX如事實欄所示與共同被告友X隆X以腳踢告訴人林O駿,並造成告訴人林O駿 受有頭部外傷併頭皮擦傷、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硬腦膜下腔出血與腦震盪、左胸腔部骨膜 斷裂及胸部挫傷等傷害之事實...... 告訴人林O駿倒地後,係遭被告友X隆X、川島XXX以立姿踹踩,告訴人林O駿有以翻滾方式 以閃躲被告友X隆X、川島XXX之攻擊,被告友X隆X、川島XXX二人均有幾分酒意,自可能隨 意亂踢,致傷及告訴人林O駿之頭部、胸部、背部甚至手部。」 光看文字就覺得很痛很嚴重 不能想像被害人當下的無助和痛苦 問一下各位鍵盤律師覺得: 這種程度的毆打,如果發生在現在,刑責會不會更重? 案例最後的判決是 川島XXX|10個月徒刑、緩刑3年 友X|1年徒刑、緩刑4年 以上來源為司法院公開判決書系統 歡迎自行查閱了解詳細情形 P.S. 內文皆經去識別化處理,僅就刑事責任合理性提出探討,無涉當事人現況評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65.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6040293.A.5BF.html
getter5566: 現在應該當庭無罪釋放吧123.193.180.123 05/01 03:12
OPPAISuki: 還能緩刑喔? 不用關阿 1.160.160.217 05/01 03:13
onion10021: 超派表示 1.171.179.110 05/01 03:13
OPPAISuki: 打成這樣 判好輕喔 1.160.160.217 05/01 03:14
uwmtsa: 緩刑跟假釋都是莫名其妙的東西 129.89.234.241 05/01 03:14
OPPAISuki: 有寫賠多少錢嗎? 1.160.160.217 05/01 03:14
jojoStar: 川島和金石122.100.114.105 05/01 03:19
jojoStar: 腰子攏血122.100.114.105 05/01 03:20
OPPAISuki: 台灣有錢 就無敵了 打人 賠錢就好 1.160.160.217 05/01 03:20
JC910: 應該要重罰300元台幣再關10分鐘 101.10.236.126 05/01 03:22
wdouglas: 有拿錢和解的話,都判不重 39.1.54.102 05/01 03:24
zerhbbo78: 不是拿300W和解了 雖然不和解也是輕判 61.230.78.107 05/01 03:40
Cactusman: 判超輕 42.70.65.193 05/01 08:14
dj720c: 因為收了300萬和解了才輕判的 36.233.250.239 05/01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