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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現在台灣的民法關於特留分部分,是有兄弟姊妹的部分 : 像之前製作人邱瓈寬恩師裴祥泉去世後,遺產分給邱瓈寬等人,未給手足 : 因為裴祥泉單身未婚,所以其兄弟姊妹有權要求遺產1/3的特留分 : 即使裴祥泉有寫遺囑說不要給手足,依然無法如願,最後即使邱瓈寬一再上訴 : 最終仍是敗訴,邱瓈寬仍要分遺產給裴祥泉的手足 : 那可能台灣有很多這一類的例子 : 比如單身、或無子女的夫妻,或同志婚姻,夫妻其中一方去世,去世那方若有手足 : 便有權力來跟配偶要求分遺產,即使生前已經立下遺囑,要全數給配偶也沒用 : 也就是即使手足之間,生前不曾來往或協助,但在死後,卻有權力要求分配遺產 : 因為這樣,台灣有很多類似的官司糾紛 : 那可能也因為如此,現在台灣遺囑協會在提案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f92ba98-5f9d-45cf-a7ef-a194234ed4d2 : 應廢除現行民法對兄弟姊妹特留分保障之權利 : 大家覺得這提案如何呢?? : 我覺得是應該廢除,因為有的手足其實比外人還不如 : 外人搞不好還會對你關心一下,手足搞不好對你是毫無情分 : 這個我在社會新聞上或者身邊看過太多的例子..... : 大家覺得這個提案有可能在我們有生之年會通過嗎??? : 大家覺得有兄弟姊妹真的比沒有的好嗎???? 關於特留分的問題,民法上只主張這是權力並非義務 當事人可以選擇要或放棄。於是社會上不時聽到或網路傳聞 父母要求女兒放棄特留分的,甚至還有父母跟祖父母一起求的 聽過最誇張的是祖母幾乎要跟孫女下跪,要他選擇放棄 但法律上對這種情況是不干涉 請問這種情況有什麼方式可以保障女兒的權利嗎? 是不是只能諮詢律師? 這種情況應該也不能打官司處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29.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6323003.A.E75.html
pipiboygay: 可是實際上誰會願意放棄呢?? 49.159.214.134 05/04 09:46
pipiboygay: 對兄弟姊妹來說...手足配偶跟他們毫無 49.159.214.134 05/04 09:47
pipiboygay: 關係..說白點就是陌生人.得罪有啥要緊 49.159.214.134 05/04 09:48
herro760920: 女兒這種是子女,不是兄弟姐妹 180.177.8.204 05/04 09:48
pujos: 你不放棄沒人能逼你,要法律保障你啥 39.15.25.155 05/04 09:50
pujos: 跟法律、律師有個屁關係 39.15.25.155 05/04 09:50
winiS: 翻臉就能拿到錢,這就是保障了吧222.250.142.235 05/04 10:10
winiS: 反而是養老一方的保障比較麻煩222.250.142.235 05/04 10:10
VVizZ: 能撈就撈超爽的為啥放棄 223.137.94.203 05/04 10:12
ChikanDesu: 人還沒死提前放棄法律上是無效的 你完 114.45.162.238 05/04 13:28
ChikanDesu: 全可以開始繼承程序的時候直接拒絕放 114.45.162.238 05/04 13:28
ChikanDesu: 棄 114.45.162.238 05/04 13:29
ChikanDesu: 你只要父母在世時假裝答應 過世直接打 114.45.162.238 05/04 13:29
ChikanDesu: 訴訟 保證你拿到特留分 114.45.162.238 05/04 13:29
ChikanDesu: 也就是撕破臉 但父母都願意跟你撕破臉 114.45.162.238 05/04 13:30
ChikanDesu: 了 你有什麼好顧慮的 114.45.162.238 05/04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