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jos (lks)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問卦] 遺囑協會提案:遺產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時間Sun May 4 11:35:27 2025
這些人就無恥啊
生前財產不敢先分
怕後代、小孩、手足、朋友啥的
拿了錢就跑掉不照顧
又想對自己死後財產有指揮權
這不是笑話嗎
誰誰誰照顧你很辛勞
勞苦功高
那你還活著當下就給阿
怎麼不給??
不用全給
一個月三萬、五萬、十萬不行嗎?
在那邊照顧者拿不到錢很可憐的
幹
你知不知道更多賤人是
人死財產就是要給後代的
非血緣照顧者,你什麼咖
屁話而已
多的是越照顧越變仇人的
可悲的就是只有在身邊的人會做錯的
不做不錯
你再把這些人的特留分拔掉
純留遺囑
剛好去死一死啦
※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現在台灣的民法關於特留分部分,是有兄弟姊妹的部分
: 像之前製作人邱瓈寬恩師裴祥泉去世後,遺產分給邱瓈寬等人,未給手足
: 因為裴祥泉單身未婚,所以其兄弟姊妹有權要求遺產1/3的特留分
: 即使裴祥泉有寫遺囑說不要給手足,依然無法如願,最後即使邱瓈寬一再上訴
: 最終仍是敗訴,邱瓈寬仍要分遺產給裴祥泉的手足
: 那可能台灣有很多這一類的例子
: 比如單身、或無子女的夫妻,或同志婚姻,夫妻其中一方去世,去世那方若有手足
: 便有權力來跟配偶要求分遺產,即使生前已經立下遺囑,要全數給配偶也沒用
: 也就是即使手足之間,生前不曾來往或協助,但在死後,卻有權力要求分配遺產
: 因為這樣,台灣有很多類似的官司糾紛
: 那可能也因為如此,現在台灣遺囑協會在提案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f92ba98-5f9d-45cf-a7ef-a194234ed4d2
: 應廢除現行民法對兄弟姊妹特留分保障之權利
: 大家覺得這提案如何呢??
: 我覺得是應該廢除,因為有的手足其實比外人還不如
: 外人搞不好還會對你關心一下,手足搞不好對你是毫無情分
: 這個我在社會新聞上或者身邊看過太多的例子.....
: 大家覺得這個提案有可能在我們有生之年會通過嗎???
: 大家覺得有兄弟姊妹真的比沒有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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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87a16: 本來就不該考慮活人,死者生前遺願都不 42.72.28.124 05/04 11:37
→ sa87a16: 能完全執行不覺得可笑嗎 42.72.28.124 05/04 11:37
→ HarryHTC: 你在氣什麼? 114.25.98.50 05/04 11:39
→ sa87a16: 該案問題點是遺囑不能完全執行,要修正 42.72.28.124 05/04 11:39
→ sa87a16: 的遺囑法律地位,只要辨識能力清楚程序 42.72.28.124 05/04 11:39
→ sa87a16: 完全正規合法就理應照辦 42.72.28.124 05/04 11:39
推 keroro39: 真的愛家人 不會在乎給不給錢 101.10.161.114 05/04 11:57
噓 roy53: 別氣了,看了很奇怪。可疑 101.8.129.204 05/04 13:19
→ ChikanDesu: 是的 會想廢除特留分的根本就直接回封 114.45.162.238 05/04 13:34
→ ChikanDesu: 建時代思想 114.45.162.238 05/04 13:34
→ ChikanDesu: 當然不行啊 法律觀點是你這個人獲得財 114.45.162.238 05/04 13:36
→ ChikanDesu: 產是有脈絡的 不是你一個人完全造成的 114.45.162.238 05/04 13:36
→ ChikanDesu: 所以參與你生命最重要地位的理當能分 114.45.162.238 05/04 13:36
→ ChikanDesu: 回一點你的財產 而那個最重要的順位沒 114.45.162.238 05/04 13:36
→ ChikanDesu: 有一個標準會很亂 那就是以血緣跟配偶 114.45.162.238 05/04 13:36
→ ChikanDesu: 決定阿 114.45.162.238 05/04 13:37
→ SSSONIC: 是喔 那財閥的錢有社會上每個人都有關係 1.160.89.132 05/04 15:21
→ SSSONIC: 每個人都還來一份才合理吧 1.160.89.132 05/04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