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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新頭殼 2.記者署名: 林朝億 3.完整新聞標題: 憲訴法釋憲!憲法法庭將辦說明會、首透露「還未決定受理」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份條文修正案,上修大法官評議人數不得低於 10人、違憲判決不得低於9人。行政院覆議則遭否決,不過,民進黨立院黨團則提出釋憲 及暫時處分。由於目前憲法法庭人數僅有8人,能否進行暫時處分,頗有爭議。憲法法庭 除了發出12日將舉行所謂的「說明會」通知,聚焦在該法是否完成三讀立委外,也首度透 露「本件聲請案件繫屬中,尚未經評議決定受理」。去年總統、立委大選後,出現「朝 小野大」情形。國民黨、民眾黨聯手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建構完整立法 院調查權及聽證權。豈料,執政黨府院黨團五路齊發,提出釋憲聲請。憲法法庭審理後, 判決文雖然沒有出現「五權憲法」字眼,但卻以侵犯監察院調查權等理由,幾乎完全推翻 新法的立法院聽證、調查權力,連過去曾有過的「調閱權」也遭到嚴重限縮。對此,藍 白立院黨團再度聯手,修改「憲法訴訟法」部份條文,將現有大法官15人,得經半數進行 判決等規定,上修到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 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此一修法,也遭到部份法界人士反彈,認為是報復性修 法。 不過,近來也有人認為,大法官本就不該介入政治性事物。最典型的則是前總統陳水 扁在成功高中的演講。修法後,行政院則以它是憲法唯一可提出覆議機關,提出覆議, 但還是遭到立法院以多數否決。總統賴清德則公告該法生效。由於目前憲法法庭僅於8 人,依新法規定已經不能進行評議,也不能進行違憲宣告。但能否進行暫時處分,頗有爭 議。該法未修正的第43條第3項規定,「暫時處分之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 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並應附具理由」。但新公布的第30條第 4項則規定,「前二項參與人數與同意人數之規定,於憲法法庭依第四十三條為暫時處分 之裁定、依第七十五條宣告彈劾成立、依第八十條宣告政黨解散時,適用之」。也就是同 一部法律對於暫時處分程序卻出現不同規定。雖然民進黨立院黨團提出釋憲案,並提出 暫時處分,不過,總統賴清德去年提出7名大法官時,原本民眾黨團放行大法官被提名人 劉靜怡,但卻遭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反對,認為劉靜怡過去都罵民進黨,現在還通過她人 事同意權,「不如去自殺」。在柯建銘祭出黨紀下,劉靜怡不僅被賴清德總統自己的黨團 封殺,等於讓憲法法庭完全進入停擺階段。不過,憲法法庭對於自己目前到底受不受理 該案,還是不表態。 它在今日發出的聲明表示,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24條規定,憲法法庭 應於受理聲請案件後,於憲法法庭網站公開聲請書及答辯書;憲法法庭認有必要時,得提 前公開之。本件聲請案件繫屬中,尚未經評議決定受理,惟憲法法庭認有必要提前公開書 狀,本件公開書狀如附件2至11所示。憲法法庭也預計於5月12日下午2時於憲法法庭行公 開說明會。至於有待說明的,憲法法庭則請請聲請人、關係機關及專家陳述意見。主要 聚焦在當初修法過程,本案三讀程序依91年增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1條第3項之立法理 由為「第三讀會審查完竣,其作為審查標的議案,依議學原理,仍應付表決,以得最終之 審查結果,現行法對此漏未規定,反而滋生無謂疑義,應予增列。」如何確定「第三讀會 審查完竣」?所稱「其作為審查標的議案,依議學原理,仍應付表決,以得最終之審查結 果。」意義為何等爭議。不過,憲法法庭所提出的相關爭點,顯然也與過去釋字342號 解釋文精神有背。 該號解釋文強調,「立法院審議法律案,須在不牴觸憲法之範圍內,依 其自行訂定之議事規範為之。法律案經立法院移送總統公布者,曾否踐行其議事應遵循之 程序,除明顯牴觸憲法者外,乃其內部事項,屬於議會依自律原則應自行認定之範圍,並 非釋憲機關審查之對象」。 原文網址: | 政治 | Newtalk新聞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5-05-07/969632Follow us: @Newtalk新聞 on FB | @newtalk_news on IG | @NewtalkNews on YT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5-05-07/969632 6.備註: 正常補大法官不就好了 還搞成史上頭一個被藍綠封殺的大法官紀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32.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6673814.A.04E.html
Goog1e: 大法官只服湯老師 真的是研究憲法出身的111.241.122.230 05/08 11:11
liquidgroove: 直接宣布登基 或是建立領袖原則就好 36.228.210.98 05/08 11:11
knives: 因為正常補,除非藍白87,不然不可能過 114.38.7.1 05/08 11:13
Oggy: 直接宣布大法官 一人就可釋憲就行了 163.17.57.156 05/08 11:14
t95912: 補藍白都接受的不就好了 27.53.241.132 05/08 11:14
t95912: 或是綠白都接受的 27.53.241.132 05/08 11:14
gtr22101361: 正常補 為什麼上次還有人被綠封殺? 220.136.147.6 05/08 11:16
calad: 來了 為了大罷免 準備打違憲組合拳 27.52.162.77 05/08 11:16
gy206578: 別再裝了 直接稱帝就好了 101.10.237.187 05/08 11:17
caity: 民進黨大法官的標準只要聽話的不能批評黨 42.77.255.205 05/08 11:18
Paulsic: 看戲嘍上次說監察院有功能官員可以說謊 222.250.146.32 05/08 11:18
douxid: 狗官會 42.77.209.137 05/08 11:22
Paulsic: 事實證明監察院配合司法羅織罪名羈押反對 222.250.146.32 05/08 11:22
Paulsic: 黨用的 222.250.146.32 05/08 11:22
womenpigQQ: 自己審自己是在搞笑嗎 101.12.100.83 05/08 11:23
sincere77: 反正有問題就怪藍白封殺大法官,也不 118.160.44.129 05/08 11:26
sincere77: 看自己党團親手殺掉總統的提名對象 118.160.44.129 05/08 11:26
Vassili242: 連開都不應該開,不應該受理,還什麼114.136.250.235 05/08 11:27
Vassili242: 尚未決定受理勒114.136.250.235 05/08 11:27
kuosha: 太上皇大法官 真是自肥 110.28.33.120 05/08 11:29
changefly: 反正一定會照党意走,不然開這會是開223.140.151.198 05/08 11:30
changefly: 心理健康的嗎223.140.151.198 05/08 11:30
Paulsic: 大法官支持少數也能做成決議嗎3個呢 222.250.146.32 05/08 11:33
Oggy: 下一步 就是政黨違憲解散案了吧 163.17.57.156 05/08 11:36
Paulsic: 暫時處分公布實施前不做現在硬拗 222.250.146.32 05/08 11:47
hippo998: 已經能新創法律擴張解釋無中生有的大法 1.175.9.104 05/08 12:17
hippo998: 官,各位服不服? 1.175.9.104 05/08 12:17
simon9331: 犬法官在等缺德一聲令下啊! 223.138.99.122 05/08 12:41
tomshiou: 尤伯祥都能當大法官 憲法法庭可以解散 101.10.162.187 05/08 12:42
tomshiou: 了 101.10.162.187 05/08 12:42
sss40914: 一直針對文字修正?這些大法官是哪裡有 49.216.160.84 05/12 19:19
sss40914: 問題? 49.216.160.84 05/12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