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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著來談: ※ 引述《SEVENxELEVEN (原田都愛♥)》之銘言: :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 屏東市前年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一名懷孕37週、即將臨盆的詹姓女子,在騎乘機車 : 途中遭一輛小貨車高速撞擊,詹女和腹中胎兒雙亡,令人痛心,肇事的劉姓駕駛一審被 : 依過失致死罪判處8個月徒刑,全案上訴後,劉姓駕駛雖提出80萬元希望與對方和解但 : 遭拒,高雄高等法院維持原判。 先說在「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一一三年度交上訴字第一一五號」刑事判決中,檢察官、 被告各別提出的上訴理由詳細: (一)檢察官部分: 被告於本件超速,且依卷附監視錄影畫面,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過失,被告犯罪行為造 成被害人懷孕近臨盆前死亡,且胎死腹中,一屍兩命,損害甚大,且被告於犯罪後,迄今 未道歉,亦未賠償被害人家屬,犯後態度不佳,原審判決量刑過輕,似未能符合人民法感 情。 (二)被告部分: 被告僅因一時過失犯罪,犯後自首犯罪,亦非肇事主因,惡性並非重大,犯罪情狀顯可憫 恕,請依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予以減刑。又被告係因經濟實力不佳,部分款項必須仰賴保 險給付,始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非毫無彌補犯罪所生損害之誠意,且被害人家屬 已提起民事訴訟損害賠償,其等所受損害,仍可經由民事訴訟程序予以保障,尚難僅因被 告未能達和解,即認應予重罰。另被告從事模板工作,為家中經濟支柱,需照顧家中母親 ,經此訴訟程序,深感覺悟,請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諭知。 ※ 引述《MJ02 (MJ 二代)》之銘言: : 孕婦被撞一屍兩命只賠80萬,這社會還好嗎? : 剛剛看到新聞,一名孕婦被撞身亡,連肚子裡的孩子也沒了, : 肇事者只願賠80萬,還想要緩刑,真的讓人心裡很不是滋味。 : 這樣的一屍兩命,在法律和賠償上,竟然好像不值一條命的價值? : 有時候不禁想問,命的價值在這社會到底是怎麼算的? : 有錢是不是就能壓過一切? : 有沒有八卦,這種事情社會還要忍多久? 據前所述,似乎還有「裝可憐」的成分 明知道行車要小心,但卻還能不仔細注意,最終釀成悲劇;不過是否確實存在相當情事, 不瞭解案情的第三方可能不太好判斷... 只不過,查詢了判決書資料 在同一個路段(即「屏東縣屏東市復興南路一段四五一巷八十弄」)的範圍內,曾數度發 生車禍 大概簡述結果如下(全都是認罪或和解成立): ┌───────┬────┬─────┬───────┐ │ 判決編號 │ 被告 │ 罪名 │ 判刑 │ ├───────┼────┼─────┼───────┤ │ 113交訴113 │ 郭○○ │ 肇事逃逸 │ 有期徒刑八月 │ │ │ ├─────┼───────┤ │ │ │ 過失傷害 │ 公訴不受理 │ │ │ │ │ (撤回) │ ├───────┼────┼─────┼───────┤ │ 111交簡898 │ 吳○○ │ 過失傷害 │ 拘役三十日 │ ├───────┼────┼─────┼───────┤ │ 109交易426 │ 温○○ │ 過失傷害 │ 公訴不受理 │ │ │ 張○○ │ │ (撤回) │ ├───────┼────┼─────┼───────┤ │ 108原交易36 │ 鄭○○ │ 過失傷害 │ 拘役三十日 │ └───────┴────┴─────┴───────┘ 綜合看來,都沒有本案被告的「撞死人」情況嚴重 因此這相信不僅是「不幸」的簡單了,而是根本有如判決書所敘述,沒有注意路面狀況的 結果...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70.20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6964753.A.49B.html
s9234032: 同個路口能撞這麼多次 運氣不好嘎個正常223.136.232.155 05/11 20:05
※ 編輯: laptic (180.74.70.20 馬來西亞), 05/11/2025 20: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