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n0531: 法官知道就好 42.70.140.173 05/14 03:05
你不知道我不知道
法官怎麼會知道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4.216 臺灣), 05/14/2025 03:05:48
推 a96932000: 職務大概就是同事或上下屬,身分地位 111.254.5.113 05/14 03:07
對, 職務不難理解
身分或地位就比較難理解了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4.216 臺灣), 05/14/2025 03:08:03
→ a96932000: 大致是指親友或有利害關係的人 111.254.5.113 05/14 03:08
這樣太籠統了吧?
法律不能這樣寫捏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4.216 臺灣), 05/14/2025 03:09:52
→ kinmengon: 先有吧!裡面更細的再補或更正 39.9.94.47 05/14 03:10
會出問題捏
好比說地位
名嘴也是有一定社會地位
那名嘴還能評論司法案件嗎, 會不會變成關說?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4.216 臺灣), 05/14/2025 03:11:25
推 fman: 簡單說就是"有關係"的人,當然這幾個名詞可 36.238.17.132 05/14 03:10
→ kinmengon: 不然8年10年 永遠法條還在空氣中 而不 39.9.94.47 05/14 03:10
→ kinmengon: 是出現在白紙黑字 39.9.94.47 05/14 03:11
→ fman: 能會有重疊部分,但有時法律就會寫的比較籠 36.238.17.132 05/14 03:11
→ fman: 統一點,讓施行上比較有彈性 36.238.17.132 05/14 03:11
那好歹要有過去的實務見解可以配套
不然....會出事耶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4.216 臺灣), 05/14/2025 03:12:12
→ fman: 會出什事? 36.238.17.132 05/14 03:13
假設某名嘴評論某阿北的官司案
認為檢察官不該怎樣怎樣
然後被這法條告
用地位進行關說
欸
想想這精美的畫面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4.216 臺灣), 05/14/2025 03:14:19
推 a96932000: 其實實務上扣掉親友關係,就是會以是否 111.254.5.113 05/14 03:13
→ a96932000: 利害關係去查,若兩造沒有利害關係,那只 111.254.5.113 05/14 03:14
→ kinmengon: 名嘴在那整天噴 讓他們安靜安靜也是好 39.9.94.47 05/14 03:14
→ kinmengon: 事。社會亂源之一 名嘴不負責任的亂噴 39.9.94.47 05/14 03:14
那這法條是給執政黨大禮物耶
→ a96932000: 是第三方評論,不構成利害關係 111.254.5.113 05/14 03:14
推 fman: 只是評論不會犯到這條啦,這條主要是有實際 36.238.17.132 05/14 03:15
→ fman: 接觸,像是對話或傳訊之類的,就我說的寫的 36.238.17.132 05/14 03:15
→ a96932000: 也就沒有關說之嫌疑 111.254.5.113 05/14 03:15
有沒有過去的判決支持這樣的說法?
身分地位 = 親友與利害關係?
→ fman: 籠統在施行上也比較有彈性,也會讓想要影響 36.238.17.132 05/14 03:15
→ meatbear: 不如先定義關說算了 184.69.152.2 05/14 03:15
→ fman: 判決的人有所顧忌,因為不曉得會不會踩到線 36.238.17.132 05/14 03:16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4.216 臺灣), 05/14/2025 03:17:00
→ fman: 最好的方式就不要去接觸司法人員談及案子 36.238.17.132 05/14 03:16
→ monitor: 名嘴和網紅沒辦法影響檢調辦案吧, 36.227.128.241 05/14 03:16
→ monitor: 頂多就是編個可能的判決先試試風向 36.227.128.241 05/14 03:17
→ monitor: 而已 36.227.128.241 05/14 03:17
"影響檢調辦案" 的定義看是啥
畢竟也有檢調看風向辦案的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4.216 臺灣), 05/14/2025 03:18:01
→ monitor: 至少要像是總統府發言人的身分,要 36.227.128.241 05/14 03:18
→ monitor: 求檢調週五下班前做出判決才算 36.227.128.241 05/14 03:18
這有點尷尬...
→ a96932000: 雖然你可能不認同,但"實質影響力"供參 111.254.5.113 05/14 03:18
我是也有想到這個
但...到時候要引用概念?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4.216 臺灣), 05/14/2025 03:21:06
噓 R2003: 紅明顯。 27.51.96.68 05/14 03:19
→ R2003: 我國採大陸法系,先例/前案見解無拘束力 27.51.96.68 05/14 03:19
無拘束力但好歹有文字可考
現在這身分地位算哪招不知道...
→ meatbear: 親友已經很明確了 184.69.152.2 05/14 03:19
→ kinmengon: 本來就是。還在審理的 跟偵查不公開一 39.9.94.47 05/14 03:20
→ kinmengon: 樣道理。 讓人在鏡頭前分析 不會影響 39.9.94.47 05/14 03:20
→ kinmengon: 到法官 檢察官壓力?宣判完媒體再來再 39.9.94.47 05/14 03:20
→ kinmengon: 來分析節目比較合理(但沒人看 太悶) 39.9.94.47 05/14 03:20
推 a96932000: 這點主要是針對有能力影響人事權政府 111.254.5.113 05/14 03:20
→ meatbear: 還有黨職 其實也不用寫那麼多 所有人都 184.69.152.2 05/14 03:21
→ meatbear: 不該司法關說 就算沒影響力的也不該 184.69.152.2 05/14 03:21
黨職就更尷尬
像總統府發言人還能說他有公務員身分、要背負比較多義務
如果限制到黨職那會天下大亂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4.216 臺灣), 05/14/2025 03:23:17
→ a96932000: 官員,而其他人員(名嘴也好媒體也好) 111.254.5.113 05/14 03:21
→ meatbear: 至於是評論還是關說 這就可以定義了 184.69.152.2 05/14 03:21
→ a96932000: 除非有被查到對價關係,要不然應不會被 111.254.5.113 05/14 03:22
推 R2003: 補推,所以每個判決都僅具有個案效力 27.51.96.68 05/14 03:22
→ a96932000: 當作關說 111.254.5.113 05/14 03:22
→ a96932000: 另外就是是否有實質接觸也是成案的依據 111.254.5.113 05/14 03:22
→ monitor: 不過既然是不法關說,那指的當然就 36.227.128.241 05/14 03:23
→ monitor: 是是立委/議員這些民代了 36.227.128.241 05/14 03:23
→ a96932000: 若都沒接觸,你要成立關說就很難 111.254.5.113 05/14 03:23
→ R2003: 有趣的是,僅有行為但未影響司法跟有影響 27.51.96.68 05/14 03:23
→ R2003: 在刑罰上的差別是"一年以上" 27.51.96.68 05/14 03:24
→ kinmengon: 執政黨要濫用。國會又不是執政黨過半 39.9.94.47 05/14 03:24
誰知道以後誰過半...
→ LeonardoChen: 這個法學概論就有講了啊,立法就是 61.30.180.44 05/14 03:24
→ kinmengon: 。在野多數 再修 完全定義好關係人罷 39.9.94.47 05/14 03:25
唉 黃國昌不能老是丟這種半成品出來 = =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4.216 臺灣), 05/14/2025 03:25:45
→ LeonardoChen: 要避免這種模糊的名詞,用這種模糊 61.30.180.44 05/14 03:25
→ kinmengon: 了。再加個朔及既往 這才是三權制衡的 39.9.94.47 05/14 03:25
→ LeonardoChen: 的名詞根本就是 61.30.180.44 05/14 03:25
→ kinmengon: 真諦 39.9.94.47 05/14 03:25
推 a96932000: 所以你要成立關說,實務上除非有直接或 111.254.5.113 05/14 03:25
→ a96932000: 間接接觸,要不然就難以成案 111.254.5.113 05/14 03:25
隔空喊話這樣態可以排除?
那相反的以後關說都不直接接觸、改用喊話的也是一個方法喔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4.216 臺灣), 05/14/2025 03:27:03
→ a96932000: 如果要求每部法律都要完美無瑕的話 111.254.5.113 05/14 03:26
→ monitor: 其實看看現在是誰在那邊反對這條法 36.227.128.241 05/14 03:26
→ a96932000: 那別說新的法,目前的法條逐一檢視或許 111.254.5.113 05/14 03:26
→ monitor: ,那自然就是觸及這些人的關說利益 36.227.128.241 05/14 03:26
→ monitor: 了 36.227.128.241 05/14 03:27
→ a96932000: 或多或少都有洞..大洞小洞罷了 111.254.5.113 05/14 03:27
不好說
上次修罷免連署
結果這次好像搞到藍的..噗
真的不知道該說啥好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4.216 臺灣), 05/14/2025 03:29:27
→ a96932000: 如果一個不認識的人也不影響自身利益的 111.254.5.113 05/14 03:27
→ kinmengon: 安啦!至少保證半年內 執政黨在國會還 39.9.94.47 05/14 03:28
→ kinmengon: 不會是過半態勢 半年還有時間再修 39.9.94.47 05/14 03:28
→ a96932000: 人在外喊話就能讓你改變判決,那該檢討 111.254.5.113 05/14 03:28
→ a96932000: 的是自己 111.254.5.113 05/14 03:28
→ a96932000: 那是藍的自己白癡,但修罷免聯署這我不 111.254.5.113 05/14 03:30
→ a96932000: 覺得有啥問題 111.254.5.113 05/14 03:30
→ kinmengon: 目前北檢那群廢物就整天喊 外面的給他 39.9.94.47 05/14 03:30
→ kinmengon: 們冠上政治意圖 給他們很大辦案壓力 39.9.94.47 05/14 03:30
→ a96932000: 民眾一定有正反方,除非你從頭到尾都不 111.254.5.113 05/14 03:30
→ kinmengon: 所以北檢 真的該檢討自己到底幹了啥 39.9.94.47 05/14 03:31
→ a96932000: 公開,要不然本身就不該以民眾聲量當判 111.254.5.113 05/14 03:31
→ a96932000: 決標準,要不然以後這種大案(?)都用投票 111.254.5.113 05/14 03:32
→ a96932000: 好了... 111.254.5.113 05/14 03:32
推 emiya5352: 節目上評論跟關說完全扯不上邊 先搞清 61.223.58.18 05/14 03:33
→ emiya5352: 楚關說二字先 61.223.58.18 05/14 03:33
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3 條第 2 項,所稱請託關說,
指不循法定程序,而向前項機關團體人員提出請求,其內容涉及該
機關團體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
執行或不執行致有違法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
如果名嘴評論的方式是 "xx地檢署你該抓放人了"
那確實可以視為一種關說樣態
→ meatbear: 沒差啊 要是全都要嚴謹定義 中華民國法 184.69.152.2 05/14 03:33
→ meatbear: 律一大半都不能用了 連中國的定義都沒 184.69.152.2 05/14 03:33
→ kinmengon: 黨媒的推波助瀾也是原因 北檢真的是自 39.9.94.47 05/14 03:33
→ meatbear: 有 184.69.152.2 05/14 03:33
至少關說有嚴謹定義啦
→ kinmengon: 己搞事 搞自己。不過真為了升官發財 39.9.94.47 05/14 03:33
→ kinmengon: 那也是自找的 輿論壓力轟炸 39.9.94.47 05/14 03:33
推 jili1000: 職務影響力、地位影響力、身份影響力。 123.240.32.65 05/14 03:34
→ a96932000: 另外"關說"會曝光多半是有人"檢舉" 111.254.5.113 05/14 03:34
→ jili1000: 而暴力、魅力、藥物影響力都不在此限。 123.240.32.65 05/14 03:34
※ 編輯: wahaha99 (118.169.13.102 臺灣), 05/14/2025 03:40:06
→ linchw: 通常新法不會寫的太死 會讓法官有心證的114.136.152.251 05/14 03:44
→ linchw: 空間114.136.152.251 05/14 03:44
推 t95912: 有能力威脅檢調的人阿 名嘴是有什麼威脅 61.227.149.80 05/14 04:10
→ t95912: 性? 61.227.149.80 05/14 04:10
→ monitor: 不過蠻多綠師很愛指導檢察官辦案 114.137.241.89 05/14 04:30
→ monitor: 雖然說不上是關說,但企圖影響司法 114.137.241.89 05/14 04:31
→ monitor: 的公正性是一定有的 114.137.241.89 05/14 04:31
推 Feeng: 黃國昌在法院外喊法官放人這樣算不算 他是 160.86.247.111 05/14 04:58
→ Feeng: 立委+黨主席是有明顯職務跟影響力的 160.86.247.111 05/14 04:59
→ Feeng: 不要修一修又先搞到自己 藍的修完選罷法自 160.86.247.111 05/14 05:01
→ Feeng: 己人先進去關 160.86.247.111 05/14 05:01
推 scott123321: 構成要件要有實質影響力跟對價關係 118.231.176.85 05/14 05:26
→ scott123321: 才算,我在外頭呼籲或私下請託,沒 118.231.176.85 05/14 05:26
→ scott123321: 有期約不當利益不算 118.231.176.85 05/14 05:26
推 shirokase: 從防疫時期特別條款就能看出來,這垃 42.73.90.159 05/14 05:42
→ shirokase: 圾民進党擬的條文,都會留給它們自己 42.73.90.159 05/14 05:42
→ shirokase: 有利的模糊空間,好對其操作與自保 42.73.90.159 05/14 05:42
推 cerberi: 重點放錯了吧 這個職務身份地位的事 36.225.203.27 05/14 05:44
→ cerberi: 早在這幾年法庭討論到爛 實質影響力不是 36.225.203.27 05/14 05:45
→ cerberi: 嗎 36.225.203.27 05/14 05:45
→ cerberi: 重點是不法關說的”因而“ 這個才是最難 36.225.203.27 05/14 05:46
→ cerberi: 判決的 36.225.203.27 05/14 05:46
→ cerberi: 如何舉證因此改變判決 目前法官心證廣泛 36.225.203.27 05/14 05:47
→ cerberi: 使用在各判決 36.225.203.27 05/14 05:47
推 jack529: 不就治鏡檢跟麻兒嗎 不要關說很難? 116.255.44.25 05/14 05:47
→ cerberi: 所以即無方法舉證其因而改變判決 36.225.203.27 05/14 05:48
→ cerberi: 除非他自認 36.225.203.27 05/14 05:48
推 shirokase: 你各判決也是司法自己當下自由心證亂 42.73.90.159 05/14 05:57
→ shirokase: 定,更不用做第一位下懲處的等於直接 42.73.90.159 05/14 05:57
→ shirokase: 決定方向 42.73.90.159 05/14 05:57
→ shirokase: 跟ptt這邊板務有個屁兩樣,你真覺得司 42.73.90.159 05/14 05:58
→ shirokase: 法素質被拉到像這前幾熱門板、哈哈姆 42.73.90.159 05/14 05:58
→ shirokase: 特一樣低很讚喔? 42.73.90.159 05/14 05:58
推 gangsterhow: 啊就林益世案啊,110台上大5217看一 39.14.32.69 05/14 05:58
→ gangsterhow: 下對實質影響力的看法 39.14.32.69 05/14 05:58
推 weworld1984: 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 101.12.147.1 05/14 06:18
→ weworld1984: 實質上係運用其職務或身分地位之影 101.12.147.1 05/14 06:19
→ weworld1984: 響力,使該管承辦人員為積極之行為 101.12.147.1 05/14 06:19
→ weworld1984: 或消極不為行為, 101.12.147.1 05/14 06:19
→ weworld1984: 形式上又具公務活動之性質者,即與 101.12.147.1 05/14 06:20
→ weworld1984: 其職務具有密切關連… 101.12.147.1 05/14 06:20
推 Amara: 網紅 名嘴 有辦法關說司法?你要不 27.247.133.119 05/14 06:23
→ Amara: 要舉例一個例子?誰 27.247.133.119 05/14 06:23
→ Refauth: 喔,既然"是支持這個法案的精神啦"就OK嚕 118.169.84.64 05/14 06:30
→ yuki2474: 弄出來給個交代然後沒實益的東西 49.216.23.214 05/14 06:33
推 cuhappy: 例如法務部長對檢察官,就是上對下監督 136.23.35.38 05/14 06:42
→ cuhappy: 指揮,或是立法委員去影響檢察官或是法官 136.23.35.38 05/14 06:42
→ cuhappy: ,例子好像還不少 136.23.35.38 05/14 06:42
推 hurtmind: 柯建銘 219.91.4.165 05/14 06:43
推 anita780408: 柯建銘150.117.144.139 05/14 07:03
噓 onlykeiryo: 你北韓法學派兼造謠起家的? 114.24.22.196 05/14 07:07
推 s0920151048: 柯建銘 114.144.83.95 05/14 07:14
噓 uller: 好了啦 114.137.78.26 05/14 07:25
→ uller: 現在司法怎沒看過你靠杯過 114.137.78.26 05/14 07:26
噓 bbb1564: 名嘴評論=關說 你思路清奇 我很欣賞啊 笑 114.26.67.151 05/14 07:28
→ bbb1564: 死 114.26.67.151 05/14 07:28
推 cyora: 什麼叫「不法」關說也難認定,行為或內容? 1.163.120.142 05/14 07:28
→ sunsolars: 最大就總統阿 101.8.241.233 05/14 07:32
推 HAYABUSA1207: 我猜 上下屬118.169.232.104 05/14 07:32
→ jeffboy: 有立法才有進步的機會 不立就是放著擺爛223.137.197.202 05/14 07:34
→ jeffboy: 覺得通過的法條哪邊不好趕快提修正案排審223.137.197.202 05/14 07:35
推 tingvictor: 不就權貴 61.231.139.135 05/14 07:46
→ tingvictor: 立法委員當然算阿 61.231.139.135 05/14 07:47
推 believemysky: 等法院在做出細則 49.214.0.28 05/14 07:50
推 simon9331: 就北賤揣摩上意,羅織入罪。 106.104.33.87 05/14 07:53
→ simon9331: 鷹犬也該收拾掉。 106.104.33.87 05/14 07:53
推 marc47: 前提是『不法關說』行為 220.135.199.65 05/14 07:54
推 rick6304: 就是要抓柯建銘 賴清德去關 怎樣 不行嗎 36.237.239.123 05/14 07:56
→ rick6304: 光關我還不滿意 我還想 36.237.239.123 05/14 07:57
→ airyptt: 權貴 建議你自己google 比較沒那麼丟人120.154.214.230 05/14 07:58
→ obso: 你是沒看過判決書嗎?一些判例法官通常都會223.138.247.198 05/14 08:11
→ obso: 審酌雙方的社經地位,不是這次立法自創的223.138.247.198 05/14 08:11
噓 asws0808: 綠蟾蜍不能造謠很怕齁223.136.124.183 05/14 08:19
噓 k078787878: 例如某黨同總招223.140.131.203 05/14 08:21
→ hcwang1126: 87%電視名嘴不會噴民進黨 111.71.68.109 05/14 08:30
推 after1: 就是職權啊 我覺得不難理解 42.73.73.27 05/14 08:37
噓 wokou: 這有很難懂嗎? 123.192.88.231 05/14 08:55
→ wokou: 總統就是利用職權 民進黨總召就是身分地位 123.192.88.231 05/14 08:55
推 eggjeffrey: 有能力跟司法人員關說的人不需要你來 42.79.195.64 05/14 09:36
→ eggjeffrey: 操心他有沒有身分地位 一般老百姓有 42.79.195.64 05/14 09:36
→ eggjeffrey: 時連交警都懶得理你 42.79.195.64 05/14 09:36
推 cindycincia: 不確定法律概念而已 49.218.247.212 05/14 10:06
噓 crazywar: 斷章取義 真棒 "之影響力"不說喔125.227.130.133 05/14 11:19
→ daye2012: 你是在洗什麼,過去的實務見解就柯建銘 39.10.57.65 05/14 12:53
→ daye2012: 、邱太三啊 39.10.57.65 05/14 12:53
噓 blue155305: 重點不是「身分或地位」是「身分或地 62.192.175.4 05/14 13:49
→ blue155305: 位的影響力」 62.192.175.4 05/14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