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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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卦] 為什麼中國不會強迫藝人當兵?
時間Fri May 16 07:37:13 2025
※ 引述《OPPAISuki (OPPAISuki)》之銘言:
: 為什麼中國 不會強迫藝人名人要去當兵啊?
: 成龍有當兵嗎?
: 中國 日本 香港 美國 也都不用當義務役阿
: 木村拓哉 金城武都不用當兵了
: 香港藝人 四大天王都沒當兵
: 一堆NBA球星有當兵嗎?
: 台灣藝人 是不是很衰阿?
: "民主國家"為什麼要強迫男人當兵啊? 這不是違反民主自由人權嗎?
: 一堆逃兵 根本沒幾個人願意當兵阿 都是被強迫的
: 讓想當兵的自己去當 才叫自由 人權吧?
: 只有南韓跟台灣一樣要服義務役當兵吧?
: 台灣是不是跟南韓一樣沒人權啊?
: 有沒有八卦?
簡單研究了中國《兵役法》關係條文: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
以志願兵役為主體的志願兵役與義務兵役相結合的兵役制
度。」
理論上,這是施行了四十餘年的法律
而從現實上的執行狀況來說,除非有急迫需要而須強制服役外,在天下太平的時期,多採
「自願」模式來處理。
其他法理包括:
第十五條第一項:「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按照兵役
機關的安排在當年進行初次兵役登記。」
第十六條:「經過初次兵役登記的未服現役的公民,符合預備役條件的,縣、自治縣、不
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對其進行預備役登記。」
第二十條:「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
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
研究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六周歲。」;「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項規定徵集
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
的公民服現役。」
其中須留意的是:
一、中國全境幅員遼闊,有相同姓名的人口實非罕見之事(如同在台灣,「蔡英文」可以
指前總統,也可以指已故學者等一樣),因此為避免混淆,才會分批、分散處理
二、法律不是死板的,當前的現況未必代表一切已成定局,有得隨時調整的空間
至於成龍等香港藝人,則是因為當地沒有兵役制度
在香港駐軍的人員,都是來自中國大陸(內地),澳門方面也是一樣,因此根本不存在「
逃兵役」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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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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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riadne: 中國還是有逃兵 去年還鬧滿大的 下場是除220.133.244.143 05/16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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