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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剛好想起來以前社會課本有這個例子 以前的民法規定說對小孩教育,父母之間有爭議的話 以父親意見為主 這條是正式的民法 後來有人提出釋憲案,這條在憲法審判後裁定違憲,直接失效 沒有經過當年的民意支持(當年台灣還是父權社會) 那如果這條活到這幾年才有人提出不合理、要釋憲 那會引起爭議嗎?像是罵要砍掉這條的黨和大法官搞文革之類的 有沒有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213.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8247863.A.F88.html
alex00089: 不都射後不理有差嗎? 223.138.61.139 05/26 16:25
bill403777: 誰出錢聽誰的 42.72.123.126 05/26 16:27
ch333: 現在愛的教育 要以小孩為主了 42.72.238.156 05/26 16:27
f051372: 現在女權至上 125.227.5.222 05/26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