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ohjca: 不是怕這邊串供 是怕那邊串不了供 59.115.198.225 05/28 15:44
→ snow3804: 邏輯是柯文哲 114.136.1.57 05/28 15:44
噓 ghjkl5566: 笑死,沒罪不代表不會串供好嗎!還在那223.136.110.108 05/28 15:46
→ ghjkl5566: 心證有罪咧~噁223.136.110.108 05/28 15:46
→ ghjkl5566: 哎呀~原來是八怪版,那是我的錯!223.136.110.108 05/28 15:47
→ ghjkl5566: 阿貝對不起!我愛阿貝!阿貝無罪!223.136.110.108 05/28 15:47
沒罪你去串供幹嘛?
沒有殺人,但我會滅證,串供,故意引導檢方錯誤調查方向
是你老家的風俗嗎?
那就當我沒說
→ babuarea: 有個壓案壓7年的都不怕串供了 27.240.234.227 05/28 15:47
噓 biggest1983: 羈押要件google一下很難嗎== 218.35.1.247 05/28 15:48
→ biggest1983: 新聞最後一段都講很明了…回去重看== 218.35.1.247 05/28 15:48
講不出道理的人通常來這招
不過現在是AI時代了
我現在會這樣說,扔去AI問問很難嗎?
至少擬修正條件後,他擠也會幫你擠出一個還看得過去的說法
總好過你只會叫人去google當作反駁
→ pttsomeone: 前面的 沒罪還羈押只因為怕串供 以後 101.12.149.232 05/28 15:54
→ pttsomeone: 所有正反方證人都先羈押好不好 連檢 101.12.149.232 05/28 15:54
→ pttsomeone: 察官和律師一起好了 101.12.149.232 05/28 15:54
就沒有人講得出如果完全不覺得被告有罪
還要羈押的邏輯是甚麼
ChatGPT
Q:如果法官認為被告無罪,請幫我想出一個羈押被告的理由跟動機
A:這是一個法律與倫理上都極具挑戰性的問題,因為如果法官認為被告無罪,根據法治社會
的基本原則,就不應該羈押被告。強行羈押一名無罪的被告不僅違反程序公義,也構成濫
權或非法監禁。
潛在動機(隱性、小說或戲劇化情境):
政治壓力/上級干預:
法官私下認為無罪,但來自高層的政治壓力或警察部門施壓,迫使他延遲釋放,並以程序
正義為名義進行羈押。
以退為進(策略性羈押):
法官試圖讓檢控方在羈押期間自爆漏洞,例如檢控證據不足或行為不當,從而在最終審理
時全面釋放被告,達成更有力的無罪結果。
保護被告(逆向操作):
被告身陷黑幫、證人保護問題,法官知道一旦釋放就有生命危險,於是用羈押作為「實質
保護」,雖然表面上是限制自由。
制度性偏見或盲目保守:
某些法官即使心中有疑慮,也不敢在程序早期就釋放被告,寧可「保守處理」,將責任推
給陪審團或上級法院。
現實提醒:
這樣的做法在現實司法體系中極具爭議,甚至可能違憲或違法。一個依法獨立的法官應該
根據證據與法律作出判斷,而不是出於壓力、恐懼或算計來限制一個其實無罪者的自由。
AI都跟你們說了
如果今天法官認為無罪,就不該羈押被告
還是你們的邏輯比AI強點?
說給我笑一下啊
推 veryGY: 未來念法律系的是不是人人喊打 很丟臉 114.45.213.18 05/28 15:54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5/28/2025 16:02:32
→ awdslijk: 綠共法官:跟證據沒關係,是顏色問題 101.14.6.18 05/28 15:55
推 cg323: 羈押要件:顏色不對,這 google 不到的... 60.248.227.72 05/28 15:56
推 chyou2003: 看起來反而是,法官繼續羈押不代表法官223.136.112.141 05/28 15:57
→ chyou2003: 認為柯有罪?223.136.112.141 05/28 15:58
→ yydogyy: 想押就押,管你有沒有罪 223.23.118.124 05/28 15:58
推 tot9221: 法官在撇清責任 42.79.159.199 05/28 16:00
→ tot9221: 意思是最終被判無罪,不追究先前羈押 42.79.159.199 05/28 16:01
更別提
如果今天法官就已經認定被告無罪了
那你羈押
國家是必須賠款的
在合理的邏輯之下
根本不存在法官已經認定被告無罪還羈押被告的合理動機
要羈押,必然是法官在心證上一定程度的懷疑被告有犯罪好嘛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5/28/2025 16:05:24
推 delmonika: 法官敢這樣說,是不是表示沒犯罪的人虧 39.10.65.190 05/28 16:09
→ delmonika: 最大,反正我有無犯罪都會被關押,那我 39.10.65.190 05/28 16:10
→ delmonika: 幹嘛不犯罪 39.10.65.190 05/28 16:10
→ delmonika: 從阿伯第一次出庭跟看到那個檢查官報告 39.10.65.190 05/28 16:11
→ delmonika: 時我就一直在想,現在社會是不是鼓勵犯 39.10.65.190 05/28 16:11
→ delmonika: 罪 39.10.65.190 05/28 16:11
推 aiggkimd: 很明顯就政治辦案,羈押與否看是誰 49.218.241.46 05/28 16:12
是不是政治辦案我不知道
但AI的回應告訴我
法官如果心證無罪還硬要羈押
一個比較合理的行為動機就是政治力影響
推 jvc50: 羈押後無罪,不應該要國賠,叫法官自己賠才 39.12.72.181 05/28 16:13
→ jvc50: 對,損失最大是被告,法官自己要配合檢察官 39.12.72.181 05/28 16:13
噓 knives: 誰跟你說心證無罪的 114.38.41.173 05/28 16:18
沒人說啊
因為我說的是心證有罪
哈囉
推 spa41260: 法官就是認為有罪才會押你,他只是在瞎 61.231.59.135 05/28 16:20
→ spa41260: 掰說羈押跟有沒有罪沒關係而已 61.231.59.135 05/28 16:20
對啊,搞不懂為啥一堆人看不懂
→ vzerov: 卡提諾法學院害人不淺 27.242.130.63 05/28 16:22
我倒是覺得我國國民教育害人不淺
特別是邏輯教育之上
太多講不出東西來只會噴的傢伙
就說了嘛
AI年代自己邏輯爛,扔給AI幫忙想啊
連這都不會我都不知道該說啥了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5/28/2025 16:31:27
→ justice2008: 當初跪下去舔會被關到血尿??? 114.32.14.43 05/28 16:43
→ justice2008: 最高法院都駁回好幾次了 114.32.14.43 05/28 16:44
→ justice2008: 早交代過要關到血尿了 114.32.14.43 05/28 16:44
→ justice2008: 柯P就別再抵抗了== 114.32.14.43 05/28 16:45
推 eggjeffrey: 濫訴濫押的是法犬 但最後無罪賠償卻是 42.79.225.12 05/28 16:48
→ eggjeffrey: 全民買單 權利就是這麼好用 42.79.225.12 05/28 16:48
推 edison: 反正一審一定有罪,洗乾淨進去吧! 106.104.86.96 05/28 16:51
推 kimsman: 台灣不適合陪審團制吧 索然陪審團制是要 101.9.32.80 05/28 16:54
→ kimsman: 全數決同意,但台灣40%就是鐵打的,你就 101.9.32.80 05/28 16:54
→ kimsman: 算把證據都攤在他眼前,他還是會跳針說 101.9.32.80 05/28 16:55
→ kimsman: 柯文哲踩飛輪收300萬、阿橘子咧? 101.9.32.80 05/28 16:55
→ citywings: 台灣法治有部分就是這些法官玩爛的 124.9.53.10 05/28 16:57
推 DCinchaos: 只是硬拗而已 一切遵循上意 49.218.92.227 05/28 16:58
推 suzer: 一群白癡不知在盧什麼? 36.228.127.17 05/28 17:01
→ ggttoo: 讓世界看見台灣的司法CC 60.251.144.197 05/28 17:11
→ kenyeh001: 這篇中肯 111.83.95.234 05/28 18:02
推 genaro: 3F是反串嗎?歎為觀止啊 203.204.61.126 05/28 21:11
推 seans: 這篇正解啊,北院也只是演演而已,從頭到 36.229.150.104 05/28 22:00
→ seans: 尾這麼偏檢方,心證早已做成,党早就下令 36.229.150.104 05/28 22:00
→ seans: 了柯根本別想脫身 36.229.150.104 05/28 22:00
推 kazami: 不可能太快判 現在還在一樣一樣看每個證據118.160.130.176 05/28 22:59
→ kazami: 的證據力 像有些證人證詞 不是檢察官寫怎118.160.130.176 05/28 23:00
→ kazami: 樣 對方律師就會接受 都還得叫證人再上法118.160.130.176 05/28 23:01
→ kazami: 法院來說名118.160.130.176 05/28 23:01
→ ssttaarrtt: 法綠人只認顏色 42.71.80.90 05/28 23:22
推 menchian: 3樓邏輯真的會讓人笑死 114.42.156.109 05/29 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