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ng1300905 (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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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卦] 私用公務車是圖利吧?
時間Thu May 29 13:24:50 2025
※ 引述《popo1234 (我很好騙)》之銘言:
: 一、公務員圖利罪之構成要件:
: 1.須有圖利之故意;
: 2.須為自己或他人圖取利益;
: 3.須有圖利之行為;
: 4.所圖取者須為不法之利益。
: 明知公務車不能私用的情況
: 利用公務車作為私人事務使用
: 把自己的狗送去美容
: 屬於為自己獲得使用公務車的利益
: 這樣看起來是圖利吧?
公務車私用基本上案例一堆啦
每年廉政課程都在提
不過會出事的大概都是長字輩的長官或是警消居多
如果是單純駕駛公務車私用的情況
因為沒有侵占財物的情況下
以往案例上
法院常常最後是用
刑法第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134條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 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
刑法第342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
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也就是公務員詐欺得利罪判刑
不是用貪汙治罪條例
而且看以往案例
因為不法利益可能才幾百幾千元
只要是認罪繳回不法利益往往都還會緩刑
另外還有一種是利用公務車加油卡加油的話
因為汽油算是財物
可能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這個就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了
用這條反而會重很多
不過長字輩的長官哪會自己加油
說起來以前的機關有台公務車
借用起來真的是超麻煩的
要寫公務車借用申請單寫時間地點理由 還要給單位主管蓋章
用完還要填寫使用紀錄
填里程是否有用高速公路ETC之類的 麻煩的要死
還寧願騎自己的機車過去方便多了
那時還很多人要假裝自己沒汽車駕照
免得要搬東西時被找去借車當司機
不過如果是長官來借的話....跟秘書室講一聲就直接給鑰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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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ammy98: 借用不算偷 所以也不算侵佔 謝謝 42.77.117.21 05/29 13:26
推 flashseal: 有黨證的話 都是微罪不罰吧 122.146.88.32 05/29 13:27
噓 aakkssqq: 有黨政檢討一下就好了 61.216.162.228 05/29 13:27
→ Ryoma: 所以是有司機幫忙載去美容還是自己開去啊? 211.23.161.10 05/29 13:27
推 chris287: 清楚給推 114.137.73.117 05/29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