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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暗安 有鄉民說為什麼不先放出去 然後再監聽讓柯屁露出馬腳 根據網路上找到一篇的資料 (只po個人覺得有趣的段落) 檢察官可以在起訴後續行偵查嗎? 檢察官在「偵查完備」後,可能會做出以下幾種處分,「起訴」、「緩起訴」、「不起訴 」。當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案件就會進入法院審理。若檢察官隨便偵查,隨便起訴,全部 都丟給法院來審裡,這樣會相當耗費司法資源,也會造成民眾的困擾。所以只有在檢察官 認定被告涉犯該刑事案件,才能提起公訴。 續行偵查的例外?法院命檢察官續行偵查? 但是起訴後,檢察官再進行調查行為,還是有可能有合法的情形。舉例來說,若檢察官真 的隨便查查就起訴,那該怎麼辦呢?為督促、監督檢察官,我國有起訴審查的制度設計,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2項的規定:「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認為檢察官指出 之證明方法顯不足認定被告有成立犯罪之可能時,應以裁定定期通知檢察官補正;逾期未 補正者,得以裁定駁回起訴。」這時的補正,就可以說是合法的允許檢察官在起訴後仍可 為相當程度的調查行為。 資料出處 https://i.imgur.com/Q1oMJGS.jpeg https://follaw.tw/topic/display/147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41.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8520210.A.9A2.html
ttnkuo: 政治的事一直用司法來解釋,真的累了 123.241.25.208 05/29 20:22
GUMIGUMI: 確實是政治的事,司法只是打手118.169.146.109 05/30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