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urt0043 (紅色十月)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問卦] 北檢連物證都保存不好,那會幹嘛?
時間Sat Jun 7 08:54:14 2025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引述《yushenglu (子欲養而親不待)》之銘言:
: (中略)
: : 連物證都沒保存好
: : 就想告人
: : 還以為在明朝
: : 北檢連物證都保存不好,那會幹嘛?
: 其實這部分理論上還好
: 北院如果認定該證據有經過篡改的疑慮,一般上都會排除並視為無效
: 而在執行扣押時沒有上封條,只能說是程序問題而已
法院運作的實情是:
台灣二十多前就開始「所謂的交互詰問」(其實是“大家輪流亂問”),
但實際上不採證據排除法則。
所以被污染的證據,仍然可以提出於法庭,繼續輪流亂問。
問完後怎麼處理? 對,就是前面鄉民提到的刑訴第158-4: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因違背法定
程序取得之證據,其有無證據能力之認定,應審酌人權保障
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
理組的同學應該很快就發現邏輯錯誤:
法庭上哪一個人、哪一個程序,不是為了人權保障和公共利益?
難道會是為了抗中保台?
所以就真的會是:法官說了算!!
這不是開玩笑,而是真的寫在刑訴158-4.
貴國就是個落後國,喊了二十多年的證據法寫不出來,
大概是太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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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ASHOCK: 汲汲營營當大法官跟院長卡實在 1.163.176.245 06/07 08:55
→ windy204: 到時候判無罪 就可以推說是證據被判無 27.53.65.182 06/07 09:00
→ windy204: 效 不是真的沒貪污圖利 27.53.65.182 06/07 09:00
→ windy204: 無罪也沒打算還人家清白啦 27.53.65.182 06/07 09:01
推 BarryDale: 你IP正確 36.234.169.223 06/07 09:19
推 mastoid: 不要臉的落後制度 無恥的民進黨 39.15.32.50 06/07 10:13
推 kui59: 可彈劾的監察院還好意思說國事如麻 36.231.193.18 06/07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