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fhsieh2: 小草快溺斃,結果隨便抓的救命稻草還是101.10.245.178 06/07 09:06
→ mfhsieh2: 沉了?101.10.245.178 06/07 09:06
不是,這篇沒講沉不沉
而是方向錯了
還有就是到處找蛛絲馬跡在說不合理
(實際上紀錄翻出來就知道合不合理)
如果"外部消息"確實比實驗室取證的紀錄還早
那實驗室接收到證物前的完整性就有疑慮
※ 編輯: SRadiant (122.116.235.48 臺灣), 06/07/2025 09:10:14
→ akuser: 首先要有鑑識報告 但有的話檢察官就不會 61.61.166.228 06/07 09:10
→ akuser: 靠腰為什麼不早說了 61.61.166.228 06/07 09:10
我相信是有啦,應該
※ 編輯: SRadiant (122.116.235.48 臺灣), 06/07/2025 09:11:29
推 kevinsun0423: 一樓鳥鳥需要我拉你嗎,嘻嘻101.10.86.245 06/07 09:12
→ ststLiang: 根據週刊的說法根本是拿到沒多久就知道220.134.105.89 06/07 09:13
→ ststLiang: 裡面內容 這麼短時間人家來得及在之前220.134.105.89 06/07 09:13
→ ststLiang: 做鑑識?220.134.105.89 06/07 09:13
→ ststLiang: 公務員有這麼高效率?220.134.105.89 06/07 09:14
不好說,數位鑑識的案件相對不多
我沒問過做一件要多久
但都會有紀錄不難查(去猜他有沒有做那麼快沒意義)
→ akuser: 證物進了實驗室 外流就很難了 一系列的證61.61.166.228 06/07 09:15
→ akuser: 物保全是實驗室最在意的事 證據會外流就61.61.166.228 06/07 09:16
所以紀錄、時序<=證據鏈完整性,很重要
鑑識報告跟相關紀錄翻出來對一下就好
那篇文章的內容沒問題,問題是在說數位鑑識的過程要求
所以拿來討論檢察官、法官、法院攻防是很詭異的一件事
攻鑑識報告,或是拿鑑識報告來防
就好了
→ akuser: 表示檢察官怠職 所以極大可能檔案早被開61.61.166.228 06/07 09:16
推 fantasia0420: 沒有直播,大衆質疑,一翻兩瞪眼的 223.137.18.2 06/07 09:16
→ akuser: 了n次瀏覽 才保全 61.61.166.228 06/07 09:16
→ fantasia0420: 事該出面闢謠吧 223.137.18.2 06/07 09:16
→ ststLiang: 我要是看到這麼誘人的硬碟 一定馬上接220.134.105.89 06/07 09:16
→ ststLiang: 上去看裡面 忍不住220.134.105.89 06/07 09:16
※ 編輯: SRadiant (42.79.17.54 臺灣), 06/07/2025 09:24:27
推 cerberi: 時序是很重要的事 若映像檔建立日期是9/1223.140.194.202 06/07 09:17
→ cerberi: 1 配合發生事實 證據確實被人動過223.140.194.202 06/07 09:17
→ ststLiang: 尤其那時候急著怕這個柯被法官放出來 220.134.105.89 06/07 09:17
→ cerberi: 這是重大疏失 甚至直接作廢證據223.140.194.202 06/07 09:18
→ ststLiang: 當然一定要把所有東西先翻一遍220.134.105.89 06/07 09:18
→ akuser: 退一萬步講 當初是沒有證據下 無意搜索到61.61.166.228 06/07 09:19
→ akuser: 這硬碟 因為不確定裡面資料為何?當然會61.61.166.228 06/07 09:19
→ akuser: 在證據保全前開一輪 看到或加了關鍵字後 61.61.166.228 06/07 09:19
→ ststLiang: 那時候一定也100%沒料到最後會變成那 220.134.105.89 06/07 09:19
→ akuser: 才做保全複製 所以根本就是笑話61.61.166.228 06/07 09:19
→ ststLiang: 顆硬碟是關鍵220.134.105.89 06/07 09:20
對於實驗室前,採證有興趣的話
該文章也有一段篇幅在說(原PO截的是實驗室那段)
或是有以下SOP可"參考"(因為該SOP不是針對刑事採證)
https://i.imgur.com/BqiCmfu.jpeg
※ 編輯: SRadiant (42.79.17.54 臺灣), 06/07/2025 09:36:08
推 davidbright: 像一樓這種帳號常常會冒出很妙的話 61.223.180.92 06/07 09:53
→ DuvetLain: 找標準作業程序制定的政策導言 223.118.51.73 06/07 09:55
→ DuvetLain: 為講這個SOP就是為了確認數位資料的證223.118.51.73 06/07 09:55
→ DuvetLain: 據效力制定的,那當然違反SOP會失去證 223.118.51.73 06/07 09:56
→ DuvetLain: 據效力,不然會造成法律規範空洞化 223.118.51.73 06/07 09:56
→ DuvetLain: 這就是實驗操作樣本都有操作規範 223.118.51.73 06/07 09:57
→ DuvetLain: 違反操作標準的樣本不能進入分析數據庫 223.118.51.73 06/07 09:58
我也一再重申
這個都是前端鑑識工作的流程
但拿這個來說上法院之後的事
牛頭不對馬嘴
一個規範刑事採證鑑定的SOP
拿來說你檢察官怎麼沒遵照這個SOP...幹嘛?鑑識又不是他做的
推 yongguo: 23F,我覺得現場搜查時,應該沒有甚麼“223.138.237.134 06/07 10:15
→ yongguo: 不確定是不是當事人的物品,所以先打開223.138.237.134 06/07 10:15
→ yongguo: 來看看”的情況,你要不要再想想這個邏223.138.237.134 06/07 10:15
→ yongguo: 輯上有沒有什麼問題?223.138.237.134 06/07 10:15
推 s102324011: 1樓交出隨身碟,幾天後來review你 27.53.128.30 06/07 10:22
※ 編輯: SRadiant (42.79.17.54 臺灣), 06/07/2025 12:42:58
噓 hamasakiayu: 這已經是污染證據的行為了 42.70.10.161 06/07 14:46
→ hamasakiayu: 一個當庭勘驗就會改變一次,且無法 42.70.10.161 06/07 14:49
→ hamasakiayu: 回復成拿到時原始狀態的証據,就已 42.70.10.161 06/07 14:49
→ hamasakiayu: 經不是証據了,而檢方有保管義務 42.70.10.161 06/07 14:49
→ Anvec: 沒有照程序 那你怎麼肯定這資料沒有後續加 111.243.90.223 06/07 14:57
→ Anvec: 工 111.243.90.223 06/07 14:57
→ Anvec: 記者第一時間就能洩漏內容 代表動過這個硬 111.243.90.223 06/07 14:58
→ Anvec: 諜的可能性很高 111.243.90.223 06/07 14:58
→ Anvec: 這不會是單一人的問題 這是一個有組織的迫 111.243.90.223 06/07 14:59
→ Anvec: 害行動 111.243.90.223 06/07 14:59
噓 gani2e: 所以現在要把鍋甩給鑑識的人喔 笑死誰 要 111.82.159.80 06/07 19:58
→ gani2e: 起訴的是鑑識人員喔 噁心 111.82.159.80 06/07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