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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談推文: ※ 引述《s1777001 (iPad溫開水)》之銘言: : TVBS 記者 陳佳彤 江昀蔓 / 攝影 陳聖文 報導 : 發生在昨(7)天,台北松山區,轎車和遊覽車碰撞,造成轎車上的母子雙亡,不過他們 : 沒有跟其他家人同住,家屬也不清楚他們要去哪。至於遊覽車司機,當時剛休息完,準 : 備前往北車載客,剛起步卻發生意外,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但他喊冤,對方車速太快 : ,根本看不到。 : 推 aj064534: 過失致死?明明就死意堅決 36.232.112.223 06/08 17:06 就警方、地檢署的角度看來,既定作業程序是必須走的 如果在檢驗行車記錄儀(如有)後,確實認定責失上以死者方面較為嚴重,司機最終應可 獲得不起訴處分 這部分自然不必多疑。 然而同時也要設想的是,按照文中敘述: 一、沒有同住 二、家人不知道他們計劃前往的目的地 這個關係難道可以說沒有疏遠嗎? 如果事後被抖出更多黑料(如死者有精神疾病),偵辦上只會更複雜、難解... 因此到頭來只能說,要多關心沒有同住的人 不然一旦變成「定時炸彈」(發生想不開的局面時),就不能想像能有挽回的餘地了。 --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69.129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9378334.A.39F.html
william826: 沒有這台遊覽車 三峽悲劇大概又要重 42.74.253.161 06/08 18:34
william826: 演了 我們政府對於超速何時要修法重 42.74.253.161 06/08 18:34
william826: 刑重罰? 42.74.253.161 06/08 18:34
semicoma: 樂見修法降低一般人的違法意圖 但其實 125.229.161.25 06/08 18:36
semicoma: 阻止不了不顧一切要開快車的 125.229.161.25 06/08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