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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未禮讓行人挨罰辯「視線被擋」 法官打臉:應預先減速 2025/06/08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608000024-260402?chdtv 新竹一名詹姓男子開車行經竹北市一處無號誌路口時,因未禮讓正在過馬路的行人,遭警 方當場開單舉發,事後被裁罰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還需參加道安講習。詹男不服提 告,辯稱當時視線被其他車輛擋住,「突然看到行人來不及停車」,但法官檢視警方密錄 器畫面後,認定他早該注意行人動態,且未保持3公尺安全距離,最終判他敗訴。可上訴 。 今年1月3日上午8時許,詹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竹北市六家一路與隘口二路口時,被警方 目擊未禮讓正在穿越馬路的行人,當場攔停開單。詹男事後向監理站申訴,主張當時對向 車道有車輛擋住視線,1;36直到接近斑馬線才發現行人,根本來不及煞車,並非故意不讓。 但法官調閱警方密錄器畫面發現,該路口雖無號誌,但斑馬線清晰可見,且行人早已走到 車道中央,詹男卻未減速,甚至在距離行人不足3公尺的情況下直接駛過斑馬線,明顯違 規。 法官強調,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車輛行經無號誌路口或行人穿越道時,不論有無 行人,都應減速慢行,隨時準備停車,詹男辯稱「視線被擋」無法免除責任。 詹男另質疑,警方密錄器錄影日期與舉發日期不符,且現場有其他車輛違停,員警卻只抓 他未禮讓行人,執法不公。但法官認為,密錄器日期錯誤不影響畫面真實性,且其他車輛 僅是塞在車道上,並非違停,加上「平等原則」不包含「違法的平等」,因此駁回他的主 張。 法官特別指出,許多駕駛常誤以為「看到行人才需要停讓」,但法規明定,車輛接近行人 穿越道時,無論是否已有行人,都應「預先減速」,以便隨時停車。詹男未保持安全距離 ,直接駛過斑馬線,明顯有過失,因此裁罰並無不當,最終判他敗訴,訴訟費用300元自 行負擔。可上訴。 6.備註: 三寶不要出來害人了 終於有個正常的法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56.1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9396069.A.A4E.html
noreg0393933: 垃圾行人 111.240.30.152 06/08 23:22
gamania10000: 什麼年代還在主張違法的平等 118.232.109.71 06/08 23:23
straggler7: "別人也違法" 最近常聽到 36.229.44.65 06/08 23:27
kaodio: 無號誌就是危險區域 硬闖的再來說 114.44.52.241 06/08 23:28
kaodio: 現在更多連班馬線都不走的垃圾 114.44.52.241 06/08 23:29
jjooee1428: 垃圾亂開車還上訴 吃屎去啦 114.45.86.183 06/08 23:30
billybbb: 綠能你不能,違法的平等 111.71.81.144 06/08 23:31
billybbb: 不包含懂嗎 111.71.81.144 06/08 23:31
akeji: 這種三峽預備隊一定要好好教育一下 27.51.152.112 06/08 23:37
SRNOB: 低能法官 還要不要開車了 122.121.76.40 06/08 23:38
your0207: 考駕照路口行人穿越道本來就要減速114.136.128.122 06/08 23:57
simon9331: 有些綠共竄出來了。175.180.100.164 06/09 01:56
kimgordon: 過彎慢 出彎快不是本能嗎 111.71.78.239 06/09 02:28
kimgordon: 一堆廢物滿街跑 亂踩油門 要快沒車又 111.71.78.239 06/09 02:29
kimgordon: 龜車 白癡 到底目的為何 111.71.78.239 06/09 02:29
pippen2002: 笑爛!落後地區減速 114.24.159.226 06/09 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