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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喊得很大聲很生氣說要告,然後就沒有然後,這種症頭很多人有啦 像最轟動的柯文哲案 沈慶京在庭訊時咬出前北市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透過「白手套」向他索賄 遭拒。 北檢已依據沈慶京檢舉,將林欽榮暫列貪瀆罪「他案」被告, 去年12月30日,林欽榮發出聲明強調,他被沈慶京一再誣陷,予以嚴厲譴責,也委任律師 提出刑事告訴,追訴到底,捍衛個人清譽。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 六個月內為之。 因此,被害人知悉被誹謗之日起6個月內,應向檢察官或警察機關提出告訴。 6個月期限快到了,都沒看到去法院告的新聞。所以到底告了沒? 神奇的是北檢也沒繼續偵辦下去的樣子,不過這也不意外 在這裡關心一下應該不會被告吧? 有沒有6個月期限快到,但還沒告的掛? ※ 引述《D600dust (製塵鬥士)》之銘言: : 批踢踢很多推文搞笑和反串文化 : 譬如明明沒什麼事情甚至不是講自己 : 都要假裝崩潰的回文或推文說「這我一定告」 : 形成網路上一種特有的幽默文化 : 那麼 : 大家能追溯到這個梗的來源嗎? : 同時 : 說到「這我一定告」但都不會告的峱種 : 你會想到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25.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9534097.A.381.html
mrcat: 關心一下 49.214.0.18 06/10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