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原來地檢署的大門玻璃比一般人高級 一般人被車撞死 X萬交保 一般人被89打一頓 O萬交保 賤民看來還比不過犬舍大門的一片玻璃 被打破的玻璃還比較有人權一點 擔心玻璃再被打破 快點雞鴨就對了 一般人被89打一頓 不用擔心再被打 不必雞鴨 ※ 引述《MightySultan (威嚴蘇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張議晨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丟石頭挑戰司法威信 男遭押32天獲判無罪拿到近10萬補償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李姓男子抗議司法不公,前年8月12日上午拿石頭砸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大門,挑戰檢方最後被羈押32天才獲釋,李男一審被依侮辱公務員和妨害自由罪判刑,他不服上訴後逆轉改判無罪確定,李聲請刑事補償,法院判賠9萬6000元。 : 檢警調查,李男不滿他提告的案件被檢方簽結,抑鬱多年後,前年8月12日上午跑到雄檢二辦叫囂,由於當天正值假日,二辦沒有法警、保全在場,隨即拿起一顆拳頭大小的石頭,砸碎二辦大門玻璃。 : 李男砸碎玻璃後還無法解悶,又衝到鄰近的高雄地院,見法警室有法警值班,隨即對著法警叫囂「為什麼我案子都沒下文」,還企圖拿石頭砸玻璃,隨後並將石頭放在桌上,稱「這顆石頭留著你留念」。 : 因假日法警室值班人力少,法警馬上通報轄區新興警分局,警方到場後將李男壓制,依恐嚇、毀損公物等罪送辦,轄區新興分局長陳志榮擔心李男再生事端,當天還親自指揮調度警力。 : 李男因居無定所,當時檢察官訊問後,檢方認為李有逃亡之虞,且恐會反覆實施犯罪,訊後依毀損公物、恐嚇等罪聲押,法院審理後,裁定李男收押。 : 一審高雄地院依侮辱公務員和妨害自由罪判刑3月、拘役50天,均得易科罰金,他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李男長期罹患思覺失調症,以致基本認知功能有障礙,且叫囂並無加害法警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故意,判決李男無罪確定。 : 李男雖判無罪,但當時他涉案被羈押32天,聲請刑事補償,每天5千元,高雄高分院審酌他收入、學歷、生活和經濟狀況,認定每日補償3千元合理,共判賠9萬6千元,可抗告。 : 5.完整新聞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79991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 6.備註: : 邁家每天都有怪事 : 又是思覺失調 鬼島這樣的人比例到底多高?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918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9.117.42.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9628776.A.D4C.html ※ 編輯: sted0101 (89.117.42.78 臺灣), 06/11/2025 1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