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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家在吵的法庭直播 本魯稍微瞭解了一下 法案規定是要當事人提出申請 若當事人不申請就沒有直播的問題 另外,就像檢辯雙方或當事人要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或提出新物證一樣 法庭直播也需要經過法官批准 法官若裁定不允許,是不能直播的 所以不是每一庭都會直播 甚至會直播的只會是少數案件 另外,舉個例子 台灣也沒有廢除死刑啊 但近幾年來死刑的判決愈來愈少 法條擺在那,怎麼判也得看法官心證 找一堆理由不判死刑 受害者家屬也只能吞下去 那些法官不也活得好好的 簡單來說法庭直播: 1.非強制性 2.當事人提出申請 3.法官批准 那麼問題來了: 某些個人和團體到底是在反對什麼? 有卦嗎? ---- Sent from BePTT on my Google Pixel 6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0.1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9787186.A.E7C.html
bill403777: 喜歡偷換概念騙死忠的 42.73.183.83 06/13 12:00
achun1212: 因為是黃國昌提出的 211.23.182.115 06/13 12:00
joshtrace: 因為不是民進黨提案的 220.143.156.63 06/13 12:01
newedifier: 2F確實 1.161.189.203 06/13 12:01
beercat: 秘密審理的案件也不能直播 114.27.133.108 06/13 12:01
t95912: 因為是黃國昌提出來的 所以反對 反對 反 27.51.104.55 06/13 12:08
t95912: 對 27.51.104.55 06/13 12:08
wanliers: 因為掌握司法很爽 101.12.234.115 06/13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