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terson (含淚復活長期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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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白委播放檢察官問案音檔法務部長慌了
時間Mon Jun 16 15:58:38 2025
※ 引述《court0043 (紅色十月)》之銘言:
: 請教一下各位:
: 偵訊錄音(為何只有錄音?實際上應該有錄影)必須保密嗎?
: 保密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 就我所知, 有些東西是保密,
: 但更多東西只是公務員能拒絕提出,
: 能拒絕提出 不等於 必須保密.
: 而現在已在法院審理階段, 不是偵查中,
: 所以不適用所謂的偵查不公開.
: 古時候也有個查緝惡檢的活動,
: (先說明我並未支持那個活動, 聽說只是報私仇)
: 當時的偵訊錄音, 也是在網路上流傳,
: 也沒聽說有什麼"洩密"的問題.
: 所以有必要講成「示範帶」??
其實 媒體 跟官員都在騙老百姓
所謂的偵查不公開規範的只有相關的公務員跟辯護的律師
其他人根本不在所謂的偵查不公開的範圍內
https://www.tph.moj.gov.tw/4421/4475/632364/1213914/post
高檢署網頁
應遵守「偵查不公開」義務的人有哪些?
A: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
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亦即,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執行職務之人均包括在內。
而
被告、證人、媒體,並不包括在內。
但相關的司法人員跟官員會一直用偵查不公開警告相關人
讓人誤會好像 證人什麼都不能講
也會用偵查不公開讓律師不敢洩漏相關的案情
這也是 檢察官不敢放柯文哲出來的原因
因為 被告不在 偵查不公開的範圍內
怕柯文哲出來大講特講
另外 現在案件已經在審理中了
的確也是都可以公開了
說真的
律師都已經拿到偵訊光碟了
法院不給直播勘驗
其實律師可以直接拿出偵訊光碟上網直播
但這樣做下去 就把司法官全部都得罪死了
除非以後律師不想混法律圈了
不然也是會投鼠忌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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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inshin: 哈 111.83.8.205 06/16 16:02
推 cisyong: 會沒得混???上政論亂講的那些人 49.215.27.21 06/16 16:15
→ cisyong: 換成民進黨的律師早就聲名大造 49.215.27.21 06/16 16:15
推 kimkim9988: 台灣司法如此墮落 101.8.250.55 06/16 17:06
推 memories66: 偵查期間放任媒體放話就沒這麼緊張111.243.115.101 06/16 17:17
→ mastoid: 這些不要臉的髒東西 27.52.94.37 06/16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