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vinsun0423: 很多都盡在不言中 49.216.17.24 06/17 07:25
※ 編輯: HuangJC (123.110.76.230 臺灣), 06/17/2025 13:07:18
※ 引述《popo1234 (我很好騙)》之銘言:
: 我朋友在公司上班
: 算主管
: 有配車
: 之前司機都會載他上下班
: 後來他跳槽去別間公司
: 沒有公務車
: 所以他跟老闆說
: 上下班的交通費要算公司的
: 老闆遲遲沒回應
: 老闆會付錢嗎?
你忘記了自由市場的供需
1。法律規定必需給的,慣老闆有可能不給;只要你不懂,不會去提告的話
舉個例子:在一家公司待十一個月就到了領年終的時候,未滿一年
你覺得你該不該有年終?
我前老闆會給,比如大家都兩個月,我月薪五萬,合該領十萬年終
但未滿一年,那就是 100000*11/12 = 91667
覺得我前老闆很棒嗎?有網友說這是勞基法規定的,勞基法我不熟,你可以去查查
股票,紅利,我前老闆都比照辦理
還有,離職不消滅
所以如果早就離職,但年終時間到了,有待十一個月,一樣可以領 91667
2。有的老闆比較會照顧員工,那是他多做的;這就不提了
3。供需:你值得嗎?
如果你薪水三萬,但老闆肯給你四萬,就多了一萬的福利額度
如果你薪水三萬,但老闆覺得你不值,當然就不會替你出
與規定無關
但是與其他事有關;比如節稅,薪水低報,這些都會讓老闆希望把錢分兩個名目給你
所以給不給,重點在老闆覺得你值不值
之前一份工作,有個主管談了很好的條件,但薪水並不高
這樣當同事羨慕他時,他可以虛晃一招說"我薪水才領多少,也沒比你多"
但其實公司給他的就是他的車'全部'花費都公司出
其中,不限上班時間;假日出遊也是公司出
不限油錢,所有保養,換輪胎,全部公司出
反正只有車是他買的,其他全都公司出
或者,連車都是公司買的,畢竟我沒去問
員工旅遊時,他帶全家來,全部,公司出
我一個人去也是自費啊。。。
你值得,老闆就會在很多地方塞錢給你,這是供需..
但是這些也不在合約裡
所以表現不好,和老闆吵架,也可以明天就剝奪
因此老闆也蠻喜歡用這些的
畢竟它名目不叫薪水,那就不必提撥勞退之類囉~
我們薪水高也沒個屁用,因為提撥時有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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