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憲法第 63 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 事項之權。 賴皮去立法院報告很難嗎?! 選前說會去立院報告國事,選後不進立院 不意外啦!在台南時,就不去議會接受監督了 只會落跑去當閣揆,再爽領4年副總統薪水 只會設一個鴻門宴,要藍白主席跳進去,再用洩密罪羈押 總統有國安指揮權沒錯,但要受國會檢驗監督, 你們訂了極機密20年的簡報,卻不敢來立院接受113席民選的代表監督,其心可議?? 更別提大家對「國安會秘書長」一人之上、萬人之下,這種可笑至極的狀況。私下喬多少人 士、廠商利益,都不用受監督?! 等大罷免鬧劇結束,藍白推動國安戰略法立法,就是要喝止中分龜頭這樣,像國王一樣的行 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2.250.160.1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0215112.A.967.html
onegaisimasu: 太中肯 蟾蜍回應不了 49.214.9.88 06/18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