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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人 可以直接報警反制 用社維法第二款 要求警察開罰 ------------------- 第 68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於公共場所、房屋近旁焚火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 三、強買、強賣物品或強索財務者。 ------------------- 社維法也可以索取三聯單 追蹤警察是否開罰 如果周圍有其他民眾 還可以加告妨害名譽 主張對方使周圍人士將你判定為為敵對勢力蒐情的拍攝者 真的遇到了 請用司法捍衛自己自由拍攝的權力 不是上網罵一罵就算了 也不要期待他們哪天自己人搞到自己人 就會醒 他們如果搞到自己人 反而會惺惺相惜 結伴一起做這種事 所以務必直接報警 阻止這種惡劣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89.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0585765.A.B23.html
D600dust: 報警有用 連恐嚇女兒變成小燈泡都不抓了 1.160.240.126 06/22 17:52
gay7788: 我看到有人在路上拍照都直接報警,警察 36.233.1.158 06/22 17:56
gay7788: 不處理我就上脆發文公審再tag民進黨立委 36.233.1.158 06/22 17:57
william456: 笑死,舉報你的就党支助的,到時你 36.235.158.153 06/22 18:12
william456: 還會多吃一條誣告 36.235.158.153 06/22 18:12
william456: fix資助 36.235.158.153 06/22 18:13
sazdj: 記住了 社維68-2 49.215.217.148 06/22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