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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世界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馬璿 3.完整新聞標題: 紐約房仲禁令問題多 房東鑽漏洞 仲介費轉嫁房客 4.完整新聞內文: 紐約市最新實施的「公寓租賃費用公平法案」(FARE Act)上路不到兩周,即傳出房東與仲 介疑似鑽法律漏洞,將仲介費以不同名義轉嫁給租客的問題,市消費者與勞工保護局 (DCWP)證實,自11日法案生效以來,已接獲近300件相關投訴。 上路10天已近300件投訴 房仲業者則表示,該法案在2023年初次實施時便已出現類似問題,但仲介在與租客洽談時 應將費用條列清楚,雙方合意再交易才能避免相關爭議,但若要根本性避免糾紛,應該房 東與租客雙方各付一半。 巧立名目收費 高達數千元 該法案明定,若房東聘用仲介處理租賃事務,相關費用不得轉嫁給租客。但近期多位租客 向媒體與DCWP反應,仲介仍以「申請費」、「管理費」,甚至「科技服務費」等名目收取 高達數千元費用,且部分人更被要求簽署聲明,偽稱「是由租客主動聘用仲介」以便規避 法規。部分租客指出,一旦拒簽該聲明,仲介就不提供看房或申請服務。 租屋平台上也出現類似情況,如布碌崙(布魯克林)一則房源便出現收取超過5000元的「租 賃安排費」,皇后區貝賽更有房源直接標註「租客須聘用指定仲介」條款。而社群媒體小 紅書上近日也有網友指出,法案上路後仍被房仲以「誰雇用誰付款」、「非房東雇傭發布 房源」等理由收取仲介費,質疑法案終究淪為話術。甚至有房東用戶指出,在網路上親自 刊登房源,卻有仲介記下租屋資訊並修改聯絡電話後另行刊登,導致房源遭「攔截」。 仲介康凱則指出,這類情況在2023年便曾出現,但過去鮮少出現要求租客簽署聲明,僅買 賣房產需簽署合作協議。他也表示,仲介應該在與租客溝通時就把費用談清楚,雖然仍有 部分仲介鑽法律漏洞的可能,但雙方合意付款才能有效避免消費爭議。關於目前法案層出 不窮的問題,他則認為最佳做法應是讓房東與租客各負擔一半仲介費,但也應給予法案一 些時間發酵,加上年底的市長選舉後法案的方向也可能會因候選人政見而改變。 租屋網站促保留紀錄檢舉 租屋網站Openigloo執行長默罕默德(Allia Mohamed)表示,現階段亂象屬於新法初期的陣 痛期,建議租客保留相關文件與對話紀錄,主動向市府檢舉不當行為。提出該法案的市議 員奧塞(Chi Osse)也呼籲民眾,一旦遇有仲介謊稱「代表租客」,即應視為違法情形,並 透過市府311專線或DCWP網站投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382/8821855 6.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3.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0687735.A.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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