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謝幸恩 3.完整新聞標題: 黨產會命移轉中市黨部土地建物 國民黨求撤銷敗訴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5日電)行政院黨產會112年間認定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土地及建 物為不當取得財產,應移轉台中市政府。國民黨不服,興訟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今天判決國民黨敗訴,可上訴。 黨產會調查認定,國民黨戰後來台占用市有財產「台中市役所舊廳舍」做為中市黨部使用 ,後來國民黨認為台中市役所舊廳舍老舊,有遷建必要,由中市黨部向中市府要求支付「 搬遷補償費」新台幣3500萬元。 黨產會認為,國民黨中市黨部之後以低價向中市府購買位於西屯區五期重劃區內的「市有 機關用地」,做為中市黨部現址,土地及建物陸續移轉登記於國民黨名下,認定中市黨部 現址土地建物,為不當取得財產。 國民黨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 北高行新聞稿表示,承審合議庭認為,國民黨中市黨部僅為民間社團法人,竟得以搬遷補 償為名,令中市府支付3500萬元供其購地、建屋,顯然為不當取得財產;3500萬元如何運 用始終由國民黨支配,中市黨部現址的土地及建物,也由國民黨無償取得。 新聞稿提到,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要求的方式,自國家取得財產而 累積成政黨財產,違反現代民主法治國家的政黨政治及政黨機會平等要求,符合黨產條例 規定的不當取得財產。 合議庭認定,黨產會舉辦聽證程序後,依黨產條例規定,認定中市黨部現址的土地及建物 為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並命國民黨應於處分書送達的次日起30日內移轉為中市府所 有,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判決駁回,本件得上訴。(編輯:蕭博文)1140625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06250327.aspx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認識HIIT訓練,給想對抗胰島素阻抗的你(包含訓練影片) https://tim3han.pse.is/7s2y6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71.1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0848512.A.BB7.html
james732: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42.73.205.24 06/25 18:48
webster1112: 盧秀燕會拒絕接收!!!! 42.73.19.250 06/25 18:51
Gandalf: 移除雜質 158.125.235.96 06/25 19:01
zerowingtw: 賤畜敗類無恥機關 223.140.2.114 06/25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