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3810996 (微八嘎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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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渣男騙國一女交往灌酒性侵 友人教戰翻供
時間Fri Jun 27 09:34:42 2025
渣男騙國一女交往灌酒性侵 友人教戰翻供!瞎扯「怕被黑道追殺」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台南一名李姓男子(23歲)透過
交友軟體「探探」結識
年僅12歲的國一女學生,明知對方
未成年,竟趁交往期間誘騙少女到住處飲酒後
性侵得逞。事後少女母親發現異狀,氣得帶
女兒報警。李男到案後一度坦承犯行,卻又翻供辯稱「怕被黑道找碴才認罪」,遭法官打
臉。台南地院審結,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3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於2023年2月
透過「探探」認識當時就讀國一的被害少女(2011年生),
明知她未滿14歲,仍假意交往,並於同月中旬將少女帶回台南住處。兩人共飲「百威啤酒
」後,李男在房間內
性侵得逞。
事後少女情緒異常,母親追問驚覺女兒遭侵犯,憤而帶她報警。警方調閱對話紀錄及住處
監視器,確認李男涉案,依法送辦。
李男起初在警詢時坦承與少女發生性行為,甚至詳述過程,包括「
沒戴套」、「要求口交
遭拒」等細節。但隔天他卻翻供,辯稱「怕少女找流氓對付我,才配合認罪」,堅稱兩人
僅止於牽手、摟腰,否認性侵。
法院審理時,少女證稱「他帶我去他家喝酒,之後就性侵」,並手繪李男住處平面圖佐證
。法官比對李男首次警詢自白,發現他連「喝百威啤酒」、
「性交姿勢」等細節都清楚交
代,翻供說詞明顯矛盾。
更離譜的是,李男為脫罪,還找友人串供,對話紀錄顯示他詢問「筆錄怎麼翻供?」友人
甚至教他「就說忘記了,堅持沒有」。法官怒批李男毫無悔意,惡意卸責,依刑法第227
條第1項「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
判刑3年6月。可上訴。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627000025-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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