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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後續欸 就是被罵的這個人,後來有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當然刑事庭通常對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都會移轉到民事庭 而因為原案是刑事簡易程序 所以民事庭依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的規定採簡易訴訟程序 前幾天判決出來被告也就是原新聞稱的"鐵粉"要賠原告新台幣2萬元 等於是本來刑事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 如果核准易科罰金是1萬元(10天x1000元=10000) 另外就是民事部分賠償原告(被罵的人)新台幣2萬元 不過民事還可以上訴到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就是了 https://images2.imgbox.com/41/6b/raRZFNGe_o.png
被告:「到底是誰俗辣,你有本事就親自找黃國昌吵啊。垃圾中的垃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38.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1042993.A.5A3.html
cmcmcmcm2: 刑併民太好用 不用成本 濫訴最愛 不 1.172.222.248 06/28 01:00
cmcmcmcm2: 管了 先告再說 1.172.222.248 06/28 01:00
f12sd2e2aa: 哇 學起來了 好好賺喔 1.163.180.97 06/28 01:08
Carters1109: 刑帶民很好用啊 我之前告過插隊的老 39.9.40.250 06/28 01:11
Carters1109: 垃圾 39.9.40.250 06/28 01:11
Wolverin5566: 浪費訴訟資源的制度 36.233.145.31 06/28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