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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討論下來,不管支持方或反對方, 我覺得好像很多人都不知道法院組織法修正在哪 簡單來說, 事實審: 主要地方法院跟高等法院,也就是開庭數量最多者,採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 事實審如果要法庭直播,須當事人聲請或法官依職權裁定 法律審: 主要是最高法院,採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 不過,最高法院通常會先進行書面審理,重要者才會進行言詞辯論 一年約10件 以上還包括幾個要件是不直播的,如營業秘密、隱私、國家機密等 也就是說,雖然法庭直播了,設備須採購, 但實際一年會直播的次數可以預期並不會太多,每年維護費用可以估低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93.2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1272933.A.550.html
gankgf: 593億抓十分之一還是要快60億啊 42.79.244.188 06/30 16:43
artyman: 法官和檢察官怕人民怕得要死 哪敢直播 203.73.105.166 06/30 16:45
ken86084: 民主價值 101.10.8.222 06/30 16:46
albert221: 593億是每場都租設備的價格欸 42.79.114.166 06/30 16:46
albert221: 固定設備建置是4億多 42.79.114.166 06/30 16:46
vincent0719: 5敗多是當初估價每一場設備都用租的 140.109.88.130 06/30 16:51
vincent0719: 直接建置永久設備不用5E吧 140.109.88.130 06/30 16:51
可能還更省 因為地方法院跟高等法院的事實審是原則不直播, 有需要再租就好,連建都不用 最高法院的法律審雖然原則直播, 但最高法院書面審理不需直播,最高法院言詞辯論一年10件上下, 因為需求不高,這個可能也是有需要再租就好,連建都不用 無論是自行採購或租用, 如果這麼在乎成本,這兩個方案挑一個便宜的即可,未來確定需求穩定且成長, 那再考慮自建不遲 所以593億這個數字假設每場都租、場場都直播, 其實就是不懂的的人,混淆視聽而已 ※ 編輯: liquidbox (118.161.193.238 臺灣), 06/30/2025 17:02:39
xox5678: 狗畜生超害怕 101.9.193.108 06/30 17:01
magamanzero: 連租都不用吧 就建置一個就好了 60.248.126.193 06/30 17:04
magamanzero: 庭期錯開就好 根本不用那麼多錢 60.248.126.193 06/30 17:05
TBOC: 事實審原則不公開,根本也不用每間都建置123.192.190.247 06/30 17:24
TBOC: 1/3就差不多了123.192.190.247 06/30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