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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昨天到現在 一堆在說羈押要件必定要包含五年以上 不要在把網路上google到的資訊,不查證就拿來當依據 我也試著理解這個說法是哪來的,的確google的ai重點整理也是寫羈押三要件要包含五年以 上重罪 但事實上 羈押是分成一般羈押、重罪羈押(柯案用這個)跟預防性羈押三種: 一般羈押的要件是四個:犯罪嫌疑重大、羈押原因或稱法定羈押事由(逃亡勾串滅證)、羈 押必要性、有無刑訴法114條事由。 羈押原因中的重罪羈押(也就是101條1項3款),只是將本來的檢察官舉證門檻,從有事實 足認,降低至有相當理由(去看釋字665),但仍然要具備一般羈押的要件。 預防性羈押只是將本來一些輕罪,會因為刑訴114條停止羈押,但他放出去又再犯,所以搞 出來的例外,要特別證明的要件是有事實足認反覆為之。(實務上例子像是慣竊、性騷慣犯 ) 不知道何時八卦版變成顏色對,內容錯的文章也可以推爆了 我上面說的任何一本刑事訴訟法教科書都有寫,不信你去看小草黨代表、統神手上拿的書 https://i.imgur.com/PwMoINu.jpeg 這裡也有法律普及網站可以看,柯文哲委任律師創的 https://reurl.cc/RkdLx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1.14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1688521.A.F75.html
gx8759121: 預防性雞鴨36.232.60.240 07/05 12:10
Mradult: 法律人都沒發聲了,就一堆法盲亂扯114.46.69.110 07/05 12:12
GaussQQ: 這問Chatgtp不就知道了223.137.157.36 07/05 12:13
中文以現階段版本來說不要問gpt,尤其是法律
lou: 主要是心證的部分,一般的毀謗、恐嚇會預防223.138.215.242 07/05 12:14
lou: 性羈押嗎?223.138.215.242 07/05 12:14
本案就不是不是一般的恐嚇案件阿,你把威脅十幾個司法人員跟8+9討債灑冥紙類比喔?也 難怪藍白搞什麼妨害司法公正罪只做半套,不敢列入恐嚇、脅迫等強制手段,原來是方便側 翼去咬人
lono: 台灣法律人跟中國法律人越來越像101.14.11.186 07/05 12:15
fattor: 好了啦 貼圖羈押 共諜交保 真的很純1.169.193.245 07/05 12:15
還在共諜交保,押了的就裝沒看到 https://i.imgur.com/bgYRUfa.jpeg
JasperChang: 好的。那法律人說說這次羈押為何成立1.171.135.130 07/05 12:15
JasperChang: ?1.171.135.130 07/05 12:16
院方新聞稿都出來了,看不到?
STORMSQ: 重點是標準不一的問題吧42.70.53.15 07/05 12:16
hurtmind: 故意只看五年條件瞎扯,羈押理由是串供223.137.112.205 07/05 12:16
hurtmind: 滅證,這兩點就是無法說服人,網路證據223.137.112.205 07/05 12:16
hurtmind: 無法消滅所以抓到人,人都抓到了也承認223.137.112.205 07/05 12:17
hurtmind: 了,串什麼證,瞎扯還法盲,哪天接演綠223.137.112.205 07/05 12:17
hurtmind: 衛兵也會幫忙想理由223.137.112.205 07/05 12:17
moon1991: 問題就在戴男哪有事實足認有串滅證、逃1.170.89.203 07/05 12:17
moon1991: 亡之虞or哪有事實認反覆實施之虞,完全1.170.89.203 07/05 12:17
moon1991: 沒看到院檢提出的事實,更別說只是貼公1.170.89.203 07/05 12:17
moon1991: 開的資料甚至可能連犯嫌重大都沒有1.170.89.203 07/05 12:18
scott123321: 淋浴熊那本刑訴可以回收了,作者近49.186.53.136 07/05 12:19
scott123321: 期立場跟書內的論述已經不同,不知49.186.53.136 07/05 12:19
scott123321: 新版淋浴熊要怎麼自圓其說49.186.53.136 07/05 12:19
r85270607: 行行 你厲害你會上網問AI1.162.237.106 07/05 12:19
r85270607: 要不要問問AI 在缺乏足夠事實認為1.162.237.106 07/05 12:19
r85270607: 看看它要怎麼回答1.162.237.106 07/05 12:19
asidy: 依這篇,不就法官爽都能找理由請你雞鴨飯101.10.84.219 07/05 12:20
iverson414: 版主使用無恥之術:轉移焦點之術啊49.216.18.50 07/05 12:20
moon1991: 林女犯嫌重大可以理解,但也沒看到院檢1.170.89.203 07/05 12:22
chentosi1217: 可悲的東西,還要幫獨裁法官洗地,49.218.144.6 07/05 12:22
moon1991: 提出什麼事實證明有串滅證之虞、或提出1.170.89.203 07/05 12:22
chentosi1217: 真的可恥49.218.144.6 07/05 12:22
moon1991: 什麼事實證明有再犯之虞1.170.89.203 07/05 12:22
deadliness: 法條就是很多除外狀況,文組仔可以自42.73.106.151 07/05 12:23
deadliness: 行解釋毫無邏輯跟一致性難怪被看不起42.73.106.151 07/05 12:23
※ 編輯: attackJ (118.231.144.3 臺灣), 07/05/2025 12:24:25
Marinelife: 根本就沒有分一般性羈押跟重罪羈押220.142.145.71 07/05 12:33
hurtmind: 羈押理由就不是預防性羈押,是滅證跟串223.137.112.205 07/05 12:33
Marinelife: 再來不管是什麼羈押的要件都一樣的220.142.145.71 07/05 12:34
hurtmind: 供還有鬼扯的個資法,硬拗的很難看223.137.112.205 07/05 12:34
裁定理由就寫有有事實足認再犯了,哪一點看不懂?
Marinelife: 不要亂扯了220.142.145.71 07/05 12:34
又是五年仔,你說的重罪當獨立羈押事由是舊法,釋字665修法後早就不是如此了,該更新 了好嗎。柯的律師創的那個網站也寫得很清楚,坊間教科書也都有,是到底有沒有在看書?
GaussQQ: 問Chatgtp 就是參考 XD 因為老實說ai比223.137.157.36 07/05 12:34
GaussQQ: 較不雙標223.137.157.36 07/05 12:35
Ben40: 把需要嚴格檢視使用方式的預防性羈押用在42.76.122.125 07/05 12:36
Marinelife: 所謂重罪就是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220.142.145.71 07/05 12:36
Ben40: 這案子就夠讓人質疑標準啦42.76.122.125 07/05 12:36
Marinelife: 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也是三要件之一220.142.145.71 07/05 12:36
Ben40: https://i.imgur.com/DlXyCvc.jpeg42.76.122.125 07/05 12:38
Ben40: 昨天找到的例子 對當事人喊切腹電椅之類的42.76.122.125 07/05 12:39
Ben40: 當事人提告 檢方還說無恐嚇意圖不起訴42.76.122.125 07/05 12:39
Vassili242: 現在羈押是四種,黨命羈押 118.167.7.67 07/05 12:45
hirt0123: 鏡檢個資外洩極致怎沒被羈押 101.8.89.135 07/05 12:45
hirt0123: 還有媒體與北檢交心互通資訊洩漏出去 101.8.89.135 07/05 12:46
hirt0123: 也沒被羈押 101.8.89.135 07/05 12:46
hirt0123: 放個來平凡人替人民揪出英明檢察官匯總 101.8.89.135 07/05 12:46
hirt0123: 被立即羈押 1天內 哈哈 101.8.89.135 07/05 12:46
hirt0123: 不要拿啥你不懂法 101.8.89.135 07/05 12:46
hirt0123: 智障才看不出法綠之前 人人不平等 101.8.89.135 07/05 12:46
※ 編輯: attackJ (118.231.144.3 臺灣), 07/05/2025 12:47:36
andken: 原來一樣米養百樣人是真的!刷新三觀223.140.187.149 07/05 12:48
Ben40: 而且講白了這玩法就是羈押了找看看有沒有 42.76.122.125 07/05 12:49
Ben40: 法條能套 這兩個案件有到交保、限制住居、 42.76.122.125 07/05 12:49
Ben40: 限制出入境等都無法保障訴訟進行的程度? 42.76.122.125 07/05 12:49
Ben40: 要看法律規定上能不能羈押還不簡單? 也早 42.76.122.125 07/05 12:53
Ben40: 就有人舉出檢調特地用個資法聲押就是想避 42.76.122.125 07/05 12:54
Ben40: 掉114條啊 恐嚇本刑最高兩年以下用114就能 42.76.122.125 07/05 12:54
Ben40: 解除了 問題是司法公器是給檢調這樣玩的? 42.76.122.125 07/05 12:54
moon1991: 回答我!為什麼不回答院檢每提出事實。 1.170.89.203 07/05 13:06
moon1991: Look in my eyes.Tell me.Why? 1.170.89.203 07/05 13:07
ainor: 什麼要件, 法盲才講要件好嗎, 檢狗說的算 45.144.227.62 07/05 13:28
Ultramarine: 不知道何時政黑版變成顏色對,內容錯 150.116.162.57 07/05 13:35
Ultramarine: 的文章也可以推爆了 150.116.162.57 07/05 13:36
kissung: https://i.imgur.com/GLj6mcN.jpeg 118.232.27.189 07/05 13:41
AUwalker: 所以必要性在哪?這國家貼圖犯法? 203.48.8.218 07/05 15:40
ggirls: 法條還用你貼? 106.64.135.17 07/05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