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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看了 誣告罪的網路教學 AI跟我說的 刑法第171條指的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其內容為: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 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 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簡單來說,就是向公務員(例如警察或檢察官) 報案,但沒有明確指出是誰犯罪,且內容 是虛構的,就會構成這個罪。 舉例來說,如果有人向警察謊報家裡遭竊,但實際上東西根本沒有被偷,且沒有指名道姓 說是誰偷的,就可能觸犯此罪。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報案時有明確指出誰是犯人,且內容是虛構的,則會觸犯刑法第169 條的「普通誣告罪」,其刑責較重。 另外,如果報案內容雖然虛構,但沒有明確指出犯人,且沒有使用或偽造證據,也沒有因 此開始刑事訴訟程序,則可能不構成刑法上的誣告罪,但仍可能觸犯其他法律。 總之,刑法第171條的「未指定犯人誣告罪」主要針對的是沒有指名道姓,卻向公務員謊 報犯罪,且內容虛構的行為。 所以想請問法律專家 如果自導自演 說就是這個IP的人寄信恐嚇我 是算有指定對象 還是未指定對象呢? 「這個IP的人」 是我虛構的也算是有指定對象囉!? 如果是的話 不就構成較重的 第169條普通誣告罪 以下是其他相關網頁搜尋補充 所謂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是指沒有指定犯人,卻向負責相關工作的公務員誣告犯罪[1]。 一般可能遇到要尋找自己的汽車,因為找不到而「謊報失竊」讓警察來找,就是一種很典 型的例子;或例如為了惡作劇,而向警察單位謊報有人縱火。 另外一種情形,則是準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是在沒有指定犯人的情況下,偽造、變造證 據;或使用偽造,變造的證據而向該管公務員謊報,導致刑事訴訟程序發動或開始[2]。 例如以動物的血偽裝成人血,布置凶案現場,再向警察機關提出殺人罪的告發。必須特別 注意的是,準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只限於「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而不包含「行政懲戒 或懲處等相關事件」。 所以 如果向警政署報案 大家做做樣子 其實是不是根本不構成誣告罪 你知道 我知道 這件事不用去查 而且還是警政署 根本不是司法單位 警、檢、法官之類的 有法律高手大大 是不是自導自演者一開始就找好後路來讓自己無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18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1760430.A.9F4.html
kisusu: 要看4誰 223.141.194.16 07/06 08:11
Lailungsheng: 王浩宇,沈伯楊... 39.9.230.86 07/06 08:11
seanfan: 他不會報案 所以觸犯的是選罷法跟恐嚇公 123.193.164.94 07/06 08:11
謝謝您的關鍵字 「他不會報案」 茅塞頓開!!!
L1ON: 呃 115.43.152.33 07/06 08:11
seanfan: 眾罪 沒有誣告的問題 123.193.164.94 07/06 08:11
yeats0327: 綠能你不能 42.79.193.42 07/06 08:12
WonderBudda: 好油 59.102.141.147 07/06 08:12
durex310: 有党證一定無罪,沒党證就..118.171.132.196 07/06 08:13
※ 編輯: KKsnow (119.14.187.9 臺灣), 07/06/2025 08:14:03
huangmingwei: 會阿 不信 公共場所你喊有炸彈看看 114.41.34.227 07/06 08:17
hensel: 有人保證退出政治生涯的都在總統府了,認 36.230.1.198 07/06 08:18
hensel: 真這些人講話你就輸了 36.230.1.198 07/06 08:18
broian: 還是羈押 49.216.235.40 07/06 08:28
ILoveAMD: 可以幫他報案看看 27.53.107.231 07/06 08:33
cloudyst: 再說有王八蛋會告你 49.216.19.153 07/06 08:34
samwu995: 恐嚇罪在法律上屬於「非告訴乃論」,也 101.8.233.204 07/06 08:41
samwu995: 就是俗稱的「公訴罪」。 這表示,即使 101.8.233.204 07/06 08:41
samwu995: 被害人選擇不提告,檢察官或警方仍可主 101.8.233.204 07/06 08:41
samwu995: 動介入調查,並依證據提起公訴。 101.8.233.204 07/06 08:41
但是他沒有去報案就不構成犯罪阿 或者 他直接就講 我說我被恐嚇其實就是自導自演 這也不構成犯罪阿 法律沒說 不能自導自演被恐嚇阿 只有說你不能誣告而已 他就沒去報案阿 我開玩笑 你偵查單位自己要當真的 干我屁事 ※ 編輯: KKsnow (119.14.187.9 臺灣), 07/06/2025 08:45:00
mrcat: 檢察官主動偵辦時要去向被害人問話,那時還 101.14.6.144 07/06 08:59
mrcat: 繼續講,不坦承虛構就可能 101.14.6.144 07/06 08:59
nuggets: 再問就吉你 180.218.40.109 07/06 09:02
x284yk6cjo5: 再問你會被告 42.77.223.42 07/06 09:28
qq260: 再問就告 111.81.216.26 07/06 09:35
swgun: 人家沈黑熊教刑法的怎麼會不懂 101.10.6.248 07/06 09:36
bird1314: 一開始以為你是要講林北好油那種的 59.115.205.98 07/06 09:43
gime0226: 有黨證就沒事114.137.255.131 07/06 09:45
gime0226: 沒黨證準備被無限雞鴨之術114.137.255.131 07/06 09:45
fivetobacco: 去跟法官講啊114.136.143.198 07/06 09:54
suijojo: 分有黨證跟沒黨證兩種 1.175.151.18 07/06 09:59
winger: 之前有檢警用你讓他們白忙一場(虛耗司法資 61.230.77.59 07/06 10:12
winger: 源)作為誣告的要件。 61.230.77.59 07/06 10:13
HodorDragon: 林北好油 39.12.129.95 07/06 10:22
s0942805: 是秘密 36.239.209.27 07/06 11:05
hoho5410: 再問會被告 61.230.36.167 07/06 11:41
yumika: 看顏色 49.216.18.38 07/06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