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gasumi (躲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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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獨/京華城案證人胡方瓊翻供 廉政署打臉
時間Wed Jul 16 12:09:47 2025
※ 引述 《Rrrxddd (有噴 nlnlOeO RR)》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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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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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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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記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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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昌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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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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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京華城案證人胡方瓊翻供 廉政署打臉:她看著筆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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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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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
: 台北地院密集開庭審理柯文哲涉圖利京華城案,原本證稱京華城容積獎勵不合理的都委會
: 前技正胡方瓊,上週出庭表示,先前筆錄記載有偏差,因遭催促才趕快在筆錄上簽名,形
: 同當庭翻供,但廉政署審視偵訊光碟,當時胡方瓊邊看著自己的筆電邊回答,北檢認為,
: 胡方瓊顯然受到壓力而維護特定被告,希望法院繼續羈押柯文哲,以免再有證人證詞遭汙
: 染。
:
說的好像你們這11個月沒羈押柯似的
: 胡方瓊2018年到2021年間在台北市府都委會任職,2024年京華城案引起政壇議論後,胡多
: 次透過LINE與都委會前執秘劉秀玲討論,她抱怨「公務員成所有箭靶,壓力大」,一下批
: 當年都發局幕僚邵琇珮「有什麼資格怪都委會,都發局在第一線全沒擋」,一下怪都委會
: 主委彭振聲「最大的主委耍帥,完全沒當我們的意見是回事」。
:
: 2024年7月15日,胡方瓊接受廉政署約談時表示,當時都委會幕僚的初研意見,是提醒委
: 員討論自創容積獎勵項目的理由及合理性,「就京華城公司之說明,我們覺得都是很不合
: 理的,完全無法說服我們幕僚這些人,沒想到最後卻說服了委員」,「彭振聲都沒有參採
: 都委會的意見,都採納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的說法」,證詞明顯不利被控圖利的前台北
: 市長柯文哲等人。
:
: 沒想到時隔1年後,京華城案的汙點證人邵琇珮改口稱當初認罪是「思慮不周」,接著胡
: 方瓊出庭推翻過去證詞,強調「我當時用字應該更精準」、「回答時可以更謹慎,不做評
: 論」,胡方瓊還指在廉政署詢問結束時想細看筆錄卻被打斷,廉政官催促「大姐!筆錄不
: 要一個字一個字改!這不是公文,檢察官已經在外面等了!」讓她「心生恐懼」。
:
: 廉政署為此檢視訊問胡方瓊過程,發現胡方瓊接受詢問時,曾問廉政官「我不能開筆電對
: 不對,不然都委會的…」,廉政官回應:「可以可以」,胡方瓊轉身拿出自己的筆電並說
: :「可以開哦,我們的那個資料很齊全」,接著胡多次在廉政官詢問到京華城案審議過程
: 時,指著自己的筆電回答廉政官的問題。
:
身為曾經在類似的談話上差點吃虧的我
我的想法是
當約談的兩方原本的想法不同之時
其對於約談的內容判讀
本身就可能就會有差異
比方說北檢問各方證人京華城適法性
證人說:嗯...或許適法性是有疑慮的
北檢心中可能就會想:
齁,抓到了,柯文哲明知有問題還進行
不過證人的想法可能不是這樣
他就只是不確定而已
檢方本身就是來尋找罪證的
所以自然會朝有罪的方向去思考
雖然這次的約談方是廉政署
但我想道理是一樣的
且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知道怎麼完美應對約談的
身為社會人士
總會有那麼一兩次被上級套話的情況
這個時候其實不能保留解釋空間給人
但不是每個人都知道這一點
老實說這個學問我到現在都搞不懂
這也是為什麼律師很重要
: 當天上午詢問從9點11分到中午12點25分,廉政署依胡方瓊需求提供午餐與飲水,下午1點
: 30分恢復詢問,下午3點38分開始檢視確認筆錄時,依胡方瓊要求多次修正、重新列印,
: 廉政官解釋詢問筆錄是「盡量讓他(指筆錄)完整,這樣他(指後續檢察官複訊)可以更快,
: 這樣可以幫助到你,也可以幫助到他們(檢察官)」。
:
: 北檢認為,胡方瓊當時看著電腦回答製作的筆錄,與全案事證吻合,上了法院卻明顯避重
: 就輕,證詞顯然是受到外界壓力,應以偵查中供詞為準。檢方並指出,柯文哲授權臉書小
: 編發文,如果證人說法不利,就加以批判攻擊,對證人造成心理壓力,若是讓柯文哲交保
: ,其他證人證詞遭汙染的風險勢必提高,因此建請法院繼續延長羈押。
:
對證人造成心理壓力...
你們難道沒有自己也是壓力來源之一的自覺嗎?
當然你們不會承認自己本身就是壓力
但世俗眼光對於“約談”都是當成是壓力的
且這是社會矚目案件啊
壓力理所當然會有
如果你們辦案
會被這理所當然的因素給污染
那我覺得你們北檢乾脆解散算了
不然乾脆要求總統發令
全部的人都不可以批評北檢好了
權力全都在你們手上,人也給你押了
連保密都做不到,還污染重要證物硬碟
我真不知道你們有何顏面稱外界壓力是污染
這外界壓力,有七成是你們自找的
打人還不允許別人喊痛...
至於約談的真相如何
這也只能釐清約談過程是否有問題而已
而跟京華城案的關係
如果兩方有既定立場、皆有誤解
那談的內容本身有沒有價值
可能都要掛上問號
如果說約談過程真的有問題
那被翻供一點也不奇怪
法庭上有被告方律師在
明顯胡扯的供詞在法庭上是會被質疑的
且約談經過了好幾個小時
長度都可以看兩次復聯四了
其約談經過的細節
並不會只有雙方所說的這些而已
光只是靠著雙方所強調的部分
是拼湊不出真正的情況的
而有沒有必要去釐清就就法官決定
但這作為延押的理由
我覺得是很沒道理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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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715/29967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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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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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證人的也可以順便公布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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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gamanzero: 沒有 筆錄要忠實記載證人的意思 60.248.126.193 07/16 12:13
→ magamanzero: 不確定就不確定 沒有硬ㄠ的 60.248.126.193 07/16 12:13
推 treeeasy: 證人不能有律師呀 42.79.141.228 07/16 12:14
→ treeeasy: 偵訊影音完整公開就沒這些問題 42.79.141.228 07/16 12:14
→ treeeasy: 現在是柯這方敢完全公開,但檢審不敢完 42.79.141.228 07/16 12:16
→ treeeasy: 全公開,後者卻說前者施壓及隱匿,全天 42.79.141.228 07/16 12:16
→ treeeasy: 下的邏輯都死了嗎XD 42.79.141.228 07/16 12:16
推 crosszero: 鶄就無腦 101.10.160.199 07/16 12:17
推 kei1823: 筆錄要真實記載沒錯,但現在問題是 36.233.220.11 07/16 12:20
→ kei1823: :檢方沒問到要的答案就一直重複問 36.233.220.11 07/16 12:20
→ kei1823: 、繞著問,終究會不小心答不好 36.233.220.11 07/16 12:20
推 peterwu4: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有疑慮不會講話就 61.222.220.37 07/16 12:23
→ peterwu4: 要求全程都要有律師在場啊 61.222.220.37 07/16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