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far (更大的民主=打掉雜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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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道路驚見簡體字!黃瓊慧批市長哪國人
時間Wed Jul 16 22:22:04 2025
中華民國公務員使用簡體字
並不會構成犯罪行為,因此不會觸犯刑法等法律
民進黨的綠衛兵 現在用不存在的法律
要對全體公務員 人民實施思想箝制!
連使用簡體字的自由都沒有!
民進黨暴政越來越恐怖惹
在白色恐怖時期(約1947年~1987年解嚴前),
台灣的確存在對簡體字使用的高度敏感與限制,
雖然當時並沒有明文立法完全禁止簡體字,
但實際上簡體字常被視為「匪諜」或「思想傾向赤化」的象徵,
使用者很可能因此被監控、調查,甚至逮捕。
白色恐怖時期,許多法律(如《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授權政府以「思想審查」或「文字獄」方式對付異議者。
簡體字的使用常被當成「有匪諜嫌疑」的間接證據。
不是違法,但可能致命的情境分析:
1.
學生寫信或筆記中出現簡體字 可能被舉報,送交調查
2.
學術著作使用簡體字 書籍被禁、作者列為關注對象
3.
用中共出版的簡體書刊 有被認定為「通匪」的風險
實例
1.
有學生因為用「大陆」這個詞、信中寫簡體字,被認為思想赤化,遭退學或管訓。
2.
有文化人、學者因使用簡體字,或閱讀簡體書籍,被冠上「思想偏左」的帽子而入獄。
3.
有人只是將簡體字抄在筆記本中,就被指控「意圖模仿匪諜」。
白色恐怖時期的台灣政府實際上
「禁止簡體字書籍」的流通與擁有,
尤其是從中國大陸(中共政權)出版的簡體字書籍。
雖然當時不一定有明文法條寫著「禁止簡體字書籍」,
但它們幾乎一律被視為**「共產黨宣傳物」、
「匪書」**,依法可查禁、沒收、甚至導致刑責。
在白色恐怖時期(1947~1987年戒嚴時期),
來自中國大陸(中共地區)的樂譜、音樂書籍、
甚至旋律本身,都可能被禁止、查禁或視為「匪諜滲透工具」,
尤其是簡體字樂譜、中共創作的歌曲,風險更高。
當時被禁的紅曲有:
歌曲名稱 特點
《東方紅》 歌頌毛澤東,是文革期間的代表革命歌曲
《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 直接宣傳中共合法性
《紅梅贊》 出自樣板戲《紅燈記》,高度政治化
《解放軍進行曲》 中共軍隊象徵性進行曲
《大海航行靠舵手》 明顯個人崇拜,頌揚毛澤東
《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陽》 表面民歌風,但帶中共宣傳色彩
你是忘記了 還是害怕想起來
以前沒體驗過白色恐怖的
現在可以+-體驗一下
偉哉! 民主進步
党 !!!!
^^^^(簡體字死刑確定!)
https://i.imgur.com/aFqceWJ.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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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arry1007: 屠龍者終成惡龍 49.218.240.217 07/16 22:24
推 sthelse: 明明就那麼相似,卻還裝不是 223.139.59.191 07/16 22:26
→ neil0301: 先是思想犯 現在要禁簡體字了嘛!? 1.171.6.9 07/16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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