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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公務員使用簡體字 並不會構成犯罪行為,因此不會觸犯刑法等法律 民進黨的綠衛兵 現在用不存在的法律 要對全體公務員 人民實施思想箝制! 連使用簡體字的自由都沒有! 民進黨暴政越來越恐怖惹 在白色恐怖時期(約1947年~1987年解嚴前), 台灣的確存在對簡體字使用的高度敏感與限制, 雖然當時並沒有明文立法完全禁止簡體字, 但實際上簡體字常被視為「匪諜」或「思想傾向赤化」的象徵, 使用者很可能因此被監控、調查,甚至逮捕。 白色恐怖時期,許多法律(如《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授權政府以「思想審查」或「文字獄」方式對付異議者。 簡體字的使用常被當成「有匪諜嫌疑」的間接證據。 不是違法,但可能致命的情境分析: 1. 學生寫信或筆記中出現簡體字 可能被舉報,送交調查 2. 學術著作使用簡體字 書籍被禁、作者列為關注對象 3. 用中共出版的簡體書刊 有被認定為「通匪」的風險 實例 1. 有學生因為用「大陆」這個詞、信中寫簡體字,被認為思想赤化,遭退學或管訓。 2. 有文化人、學者因使用簡體字,或閱讀簡體書籍,被冠上「思想偏左」的帽子而入獄。 3. 有人只是將簡體字抄在筆記本中,就被指控「意圖模仿匪諜」。 白色恐怖時期的台灣政府實際上 「禁止簡體字書籍」的流通與擁有, 尤其是從中國大陸(中共政權)出版的簡體字書籍。 雖然當時不一定有明文法條寫著「禁止簡體字書籍」, 但它們幾乎一律被視為**「共產黨宣傳物」、 「匪書」**,依法可查禁、沒收、甚至導致刑責。 在白色恐怖時期(1947~1987年戒嚴時期), 來自中國大陸(中共地區)的樂譜、音樂書籍、 甚至旋律本身,都可能被禁止、查禁或視為「匪諜滲透工具」, 尤其是簡體字樂譜、中共創作的歌曲,風險更高。 當時被禁的紅曲有: 歌曲名稱 特點 《東方紅》 歌頌毛澤東,是文革期間的代表革命歌曲 《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 直接宣傳中共合法性 《紅梅贊》 出自樣板戲《紅燈記》,高度政治化 《解放軍進行曲》 中共軍隊象徵性進行曲 《大海航行靠舵手》 明顯個人崇拜,頌揚毛澤東 《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陽》 表面民歌風,但帶中共宣傳色彩 你是忘記了 還是害怕想起來 以前沒體驗過白色恐怖的 現在可以+-體驗一下 偉哉! 民主進步 !!!! ^^^^(簡體字死刑確定!) https://i.imgur.com/aFqceWJ.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22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2675797.A.511.html
jarry1007: 屠龍者終成惡龍 49.218.240.217 07/16 22:24
sthelse: 明明就那麼相似,卻還裝不是 223.139.59.191 07/16 22:26
neil0301: 先是思想犯 現在要禁簡體字了嘛!? 1.171.6.9 07/16 22:27
whitefox: 倉頡輸入法作者被舉報是匪諜 101.10.244.175 07/16 22:28
genaro: 党 來抓我啊 203.204.61.126 07/17 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