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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jeff95123 (DaLanPa)》 之銘言: :   : 問大家喔 :   : 凌虐一位兒童並不想他死,但他最後還是死了 : 直接殺掉一位兒童,就是要讓他死 :   : 各位覺得哪個不需要判死? :   : 吳秉叡委員剛剛發言說 這兩種的出發點跟意圖不壹樣 :   : 不應該都一致判死,這樣會造成刑法差異性問題 :   : 各位覺得呢? :   : 我可能不夠理性 :   : 但你都凌虐了一個手無寸鐵的小朋友到他最後經不起你的虐待而死亡 :   : 我怎麼想都覺得跟殺人沒兩樣啊?? :   : 各位覺得呢 :   我覺得這就是法律的極限,法律預想的跟真實情況永遠沒辦法一致 就法律來說,殺人罪、過失致死罪、傷害致死罪,三個是不同的條文,預想的情況也不一樣 例如過失致死,可能就是像打棒球時,投手不小心打到打者的頭然後就死了,或是摔角選手 在擂台上被打死,這種你根本沒辦法說他是殺人 然後是傷害致死,這條是傷害罪的加重結果犯,本質上是傷害罪。一般來說,你揍人跟殺人 本來就不可能判一樣,這條是因為會發生那種你割他一刀出現一個小傷口,然後他自己體質 太差就感染死掉,這也沒辦法說他本來就是想殺人 但到真實世界,多數情形都是我殺了一個人,然後說我只是不小心(過失致死)或只是想給 他點教訓沒想到他就死了(傷害致死),這法律能怎麼辦?? 所以說法律就是看看就好,妄想用法律達成正義本來就是不可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7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2813027.A.D66.html
steelheart3: 你錯了 可以一致 可是背後有利益 惡 42.77.255.155 07/18 12:33
steelheart3: 意誤導成無法一致 42.77.255.155 07/18 12:34
SHANGOYANYI: 凌虐致死應該要比殺人罪更重 223.136.53.255 07/18 12:36
ghostdx: 凌虐跟致死就2件事 為何要混在一起?! 49.216.41.137 07/18 12:38
agou: 是近幾年才有那種凌虐打得半死不送醫等對方 1.165.208.6 07/18 12:39
agou: 死,法官卻判不是故意殺人而輕判?還是以前 1.165.208.6 07/18 12:39
agou: 新聞不發達? 1.165.208.6 07/18 12:39
agou: 判個不到十年? 1.165.208.6 07/18 12:40
dferww55: 故意打個半死不送醫,但都不攻擊要害, 1.171.203.12 07/18 12:49
dferww55: 久了也是會死,凌虐致死判比較輕?但受 1.171.203.12 07/18 12:50
dferww55: 害者是受盡折磨而死,比一刀斃命慘多了 1.171.203.12 07/18 12:50
dferww55: ,卻判比較輕 1.171.203.12 07/18 12:50
zephyr105: 其實就比例原則的問題 好像會違憲223.136.186.244 07/18 13:30
zephyr105: 以前綁架唯一死刑好像也是比例原則問題223.136.186.244 07/18 13:31
zephyr105: ,違反生命權違憲之類的223.136.186.244 07/18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