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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ld2012 (噹噹噹噹噹)》之銘言: : 我很好奇 有多少這種一審未判決就羈押超過一年的,就去問了一下AI : 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居然只有兩位 : 司法倒退六十年,夢迴威權獨裁白色恐怖時期 : 戒嚴時期政治犯 : 1.OOO前台北市議員:因批評國民黨政權,在1961年遭警方以「流氓罪」管訓管押, : 持續575天(約1年7個月)後獲釋。他後於2001年提出冤案平反訴訟獲得賠償。 : 2.OOO基隆市議員:同樣遭以「流氓」罪名管訓,羈押917天(約2年6個月), : 於2001年獲桃園地方法院判冤案成立。 : 這兩例皆發生於戒嚴時期,當時法院審判程序並不透明, : 也無實質審理,因此羈押可超長期進行。 : 看看2025年的今天,能不能破紀錄 : 台灣司法真的很棒棒 超好奇 這篇是認真的嗎 原文底下推文是認真的嗎? 用屁眼想也知道 不可能只有兩個人在一審前被羈押超過一年好嗎 妥速審判法都規定羈押最多五年 一審延押可以弄六次 也就是說正常一審的長度就可到15個月 這還不包含偵查中羈押的時間欸 一路押到執行+偵查到一審判決前花了一年的案件 應該沒有很難找吧 = = 你身邊沒有認識律師嗎?稍微問一下就知道了吧? 這就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 沒有什麼司法迫害的 這樣的文大家可以推的不亦樂乎 這個版是只剩下低能兒了是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59.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3113494.A.0E2.html
kimkim9988: 你厲害你舉個例子,我先幫你按讚 61.61.166.199 07/22 00:03
angel902037: 我建議你先舉例 114.24.166.180 07/22 00:05
sted0101: 對,在台灣很常見沒判決前就關一年以上,123.194.132.237 07/22 00:06
Kelvinchen: 屁話講一堆,結果連舉例都沒有 49.215.225.232 07/22 00:06
sted0101: 這民主進步~123.194.132.237 07/22 00:06
angel902037: 台灣解嚴1987年7月15號 114.24.166.180 07/22 00:07
sted0101: 謝謝司法第一線幫大家說其實這很正常~~123.194.132.237 07/22 00:07
sted0101: 人權~~123.194.132.237 07/22 00:07
kapiobhee: 習慣性反問220.137.192.191 07/22 00:07
wild2012: 舉個例子 看看 61.231.143.70 07/22 00:12
berryc: 舉個例子啊…不要拿那種殺人現行犯來嘴啊 101.10.165.178 07/22 00:14
berryc: 。 101.10.165.178 07/22 00:14
h812311: 跟沒講一樣 118.169.234.2 07/22 00:24
karmel: 後面回文有人舉例了 61.219.255.213 07/22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