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ipc444 ()》之銘言:
: 超好奇
: 這篇是認真的嗎
: 原文底下推文是認真的嗎?
: 用屁眼想也知道 不可能只有兩個人在一審前被羈押超過一年好嗎
: 妥速審判法都規定羈押最多五年
: 一審延押可以弄六次
: 也就是說正常一審的長度就可到15個月
: 這還不包含偵查中羈押的時間欸
: 一路押到執行+偵查到一審判決前花了一年的案件
: 應該沒有很難找吧 = =
: 你身邊沒有認識律師嗎?稍微問一下就知道了吧?
: 這就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 沒有什麼司法迫害的
: 這樣的文大家可以推的不亦樂乎
: 這個版是只剩下低能兒了是不是
這位不是低能兒的大大說的很有道理
法律就是15個月上限
司法官都會關好關滿
貼圖工程師也是會被關到上限
這很正常 為什麼要大驚小怪??
真當以為法綠人在乎人權啊
法綠人只在乎錢權啦
再次謝謝這位不是低能兒的先進
跟大家說其實在台灣還沒被宣判
先被關一年以上是很正常的事~
不是司法迫害喔
至少不是只針對你啦 是針對沒黨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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