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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 像這種案例啦 過失致死是一定會起訴的 只要起訴就能附帶民事責任請求賠償 標準的死的最大 就算你用肇責比互告 最後也會告輸這種以刑附民的官司 過失致死算是法律上的絕對王牌嗎 ※ 引述《bengowa (鞭狗蛙 舒服)》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吳世龍、莊智勝/高雄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高雄79歲翁凌晨「闖紅燈過馬路」 遭41歲下班男開車猛力撞斃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市苓雅區成功一路、永興街口今(22日)凌晨0時19分接獲車禍通報,初步了解,現場 : 一名林姓老翁(79歲)未依號誌步行穿越行人穿越道,遭到譚男(41歲)開車撞上,導致林翁 : 重傷,送醫搶救後不治。警方初步調查,譚男沒有酒駕,研判主要肇因應是死者林翁闖紅 : 燈穿越馬路、以及譚男未禮讓行人所致,後續將譚依過失致死罪移送。 : 警方指出,肇事駕駛譚男當時下班開車返家,但行經路口時未禮讓行人,因而肇事致人死 : 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處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 : 其駕照。譚男訊後依違反刑法過失致死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722/3000624.htm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176.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3146740.A.70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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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der: 為家人留最後一桶金 61.216.178.91 07/22 09:19
lpbrother: 新聞寫未禮讓行人肇事致死罰36000 223.23.92.124 07/22 09:23
sergt: 常見老人都是不看號誌燈,直接穿越馬路! 101.10.0.177 07/22 09:27
sergt: 不然就是老人騎車,直上人行道甚至騎樓! 101.10.0.177 07/22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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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gt: 要是對他行注目禮,他還會瞪你問候你老母. 101.10.0.177 07/22 09:30
sergt: 這些都是小可,在天龍國人行道上,所見的事. 101.10.0.177 07/22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