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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YT訪問兩邊兩場造勢的民眾意見 DPP這一方一堆認為法案即使是好的KMT現在就程序不正義 問了一下CHATGPT 原文複製如下 你的說法在某些歷史背景下有一定事實基礎,但也有一些細節可以補充與釐清,以下是較 為中立且具事實依據的說明: 王金平時代(國民黨執政/國會多數)確實以「協商制」為主 王金平擔任立法院長(1999–2016)期間,被廣泛認為是強調「朝野協商」的代表。 常見模式是:法案送入院會前,先經過黨團協商,「有共識再進入表決」。 優點是避免朝野衝突;缺點是效率偏低,甚至被批評為「密室協商」或讓少數黨杯葛。 民進黨執政後(2016–)確實強化「表決制」與程序時限 蘇嘉全、游錫堃擔任院長時,民進黨成為多數,逐步採取「協商時限」制度。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2012年三讀,但實際在民進黨執政後使用得更頻繁): 「協商若在一定期限內無共識,院長可逕行排案表決」 民進黨政府有時被批評「靠人數碾壓」,例如在《勞基法》、《反滲透法》等議題上。 但這不等於民進黨「改變了」制度或創下先例 所謂「協商期限到可表決」的制度,其實是在2012年國民黨主導時期修法納入的。 換言之:國民黨時期就建立了這項制度,只是民進黨執政後更常用,並受爭議。 國民黨過去在《服貿協議》審查、服貿黑箱事件也曾嘗試類似操作,只是當時反對聲浪大 、表決前就被阻擋(例如太陽花運動)。 如果你要用這個說法在討論中提出,建議補上一句: 「協商期限後強行表決的制度,其實在國民黨時期就已經立法通過,只是民進黨執政後實 際使用得更頻繁,因而引發較多爭議。」 這樣會更具公信力與說服力。需要我幫你整理成貼文或留言格式也可以。 結論就是程序不正義是KMT立法, DPP發揚光大,然後現在又不準別人用, 雙標始終如一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99.248.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3250567.A.222.html
brianuser: 請不要轉GPT費雯偷渡鄭問好ㄇ111.242.247.198 07/23 14:03
hank60218: 樓上這裡已經被共網軍佔領了,別浪費 101.10.220.21 07/23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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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wish00: 人家規定協商每人講10分鐘,麻柯講3111.252.127.207 07/23 14:18
starwish00: 小時,這就是青鳥的程序正義111.252.127.207 07/23 14:19
payeah: 現在的對美關稅談判就不黑箱了嗎? 61.62.164.39 07/23 14:29
sky1235: 雙標黨就是噁心 42.73.232.150 07/23 14:30
r85270607: 跟二樓hank講道理才是對鶄談琴吧 1.162.215.42 07/23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