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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張文川 3.完整新聞標題: 柯文哲提3方案行使罷免投票 法高行裁定一一打臉 4.完整新聞內文: 明天將進行罷免投票,羈押禁見中的民眾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於投票日前3天 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訴求以戒護投票、在看守所投票、或通訊投票等3種方 案行使罷免投票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裁定駁回,認為柯主張的3種方式都於法無據 ,違反選罷法現制的秘密投票、在籍投票,戒護投票不僅沒有法規可循,更會提升受羈押 人脫逃的可能性,可能對公益造成重大侵害,因此裁定駁回。 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等弊案,目前仍羈押禁見於台北看守所,23日他委由律師提起行政 訴訟、同時聲假處分,狀告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台北看守所,請求法院准許他以適當方式 行使台北市第6選區立委羅智強的罷免投票權。北高行24日傳喚3方開庭,今早做成裁定。 北高行合議庭審理認為,投票是由北市選委會負責辦理,台北看守所並非選務辦理機關, 沒有職權可決定受柯文哲能否行使投票事務,刑事訴訟法、羈押法也沒有確保在押被告行 使投票權的規範,北所只是協助配合北市選委會辦理選務,故北所與柯文哲間於本案不存 在公法的法律關係。 北市選委會部分,柯文哲主張行使投票的適當方法,包括在北所設投票所、通訊投票、戒 護外出投票等3種方式,但合議庭略式審查後認為,選罷法明定選舉制度兼有保障投票與 不投票自由的效應,使前往投票所的選舉人可在無顧忌的自由環境下,以無記名方式秘密 投票;選罷法明定應在戶籍地「在籍投票」,應如何保障受羈押人以自由意志行使選舉權 ,屬立法通盤考量的裁量範疇,法院無從令柯文哲不在籍投票。 裁定指出,柯文哲主張選罷法並未規定應「親自投票」,所以得以採用通訊投票,但北高 行指出,由選罷法第17條至第19條規定可知,罷免投票必須由投票人「親自」至指定投票 所,通訊投票違反此規定,其主張並不可採。 至於戒護外出至戶籍地投票,北高行認為,羈押法並無相關規範可供遵循戒護過嚴會侵 害人格權,過寬則會升高脫逃可能性,維安有困難度,損及公益。合議庭綜合衡量,若裁 准而可能對公益造成的損害,遠甚於不裁准而對柯的個人損害,認定沒有假處分的必要性 ,故予駁回。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120196 柯文哲提3方案行使罷免投票 法高行裁定一一打臉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6.備註: 沒判刑確定的人沒有投票權 行政怠惰變成一一打臉?自由時報很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02.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3417683.A.2A9.html
greensaru: 怕.jpg 49.218.94.13 07/25 12:28
unformat: 在國外的也有投票權 要想辦法自己來投票 1.160.111.245 07/25 12:28
pengxiaolun: 幹你的 27.242.194.175 07/25 12:28
memories66: 打憲法的臉 39.10.57.59 07/25 12:28
riuwemm: 凌遲人 106.64.1.162 07/25 12:28
unformat: 難不成 叫別人花錢載他回來投票??? 1.160.111.245 07/25 12:28
KatanaW: 愧對自由二字的狗屎党報 210.59.180.168 07/25 12:28
isisisdog: 民進黨毀政亂憲 140.116.176.28 07/25 12:29
bairn: 打臉號稱守護人權的政府 111.71.213.52 07/25 12:30
luciffar: 聲請釋憲吧 101.12.206.140 07/25 12:30
bole: 民進黨不給投啦,畫面不好看,對黨不利 42.75.121.120 07/25 12:30
stewartqq: 不愧是黨!218.187.135.147 07/25 12:30
TZUYIC: 犬法官 當真覺得自己比上帝還大 隨意解釋222.250.236.245 07/25 12:30
luciffar: 這才是民主國家的做法 別吵了 101.12.206.140 07/25 12:30
dinokao111: 打民主憲法的臉吧 39.12.34.131 07/25 12:30
TZUYIC: 法律 乾脆說不是民進黨就不能投票好了222.250.236.245 07/25 12:30
chen31502: 打臉什麼 剝奪人民投票權 39.9.33.131 07/25 12:30
luciffar: 不要學民進黨跳過憲法搞大罷免 101.12.206.140 07/25 12:31
bole: 打倒暴政民進黨,恢復台灣自由民主 42.75.121.120 07/25 12:31
YGH: 迫害人權好意思說打臉,不要臉的綠黴! 42.70.15.56 07/25 12:31
sturmpionier: 不愧是黨國司法 憲法沒有黨大 110.28.72.78 07/25 12:31
chentosi1217: 打民主的臉 101.10.76.244 07/25 12:31
karta1363946: 侵害人格權 笑死 49.216.253.42 07/25 12:31
asdwezx25: 無罪證還不放人 還在政治迫害 噁心!! 118.161.83.227 07/25 12:31
sturmpionier: 真他媽笑死 無罪的不能投票 110.28.72.78 07/25 12:31
Doub1eK: 對公益的損害? 對党的損害吧 101.10.246.54 07/25 12:32
shangjay: 打三小臉..就你民進黨最不要臉 118.169.87.69 07/25 12:32
ikol123667: 這就是民主? 60.251.181.225 07/25 12:32
asdwezx25: 串供罪證的北檢還應該要羈押!!! 118.161.83.227 07/25 12:32
eeccms: https://i.imgur.com/DZtJTbG.jpeg 114.136.172.71 07/25 12:33
nashpan7: 法院凌駕憲法之上 司改會不發個聲嗎? 223.136.66.51 07/25 12:33
jimlexus: https://i.imgur.com/SvQNJYL.jpeg 59.115.79.208 07/25 12:33
kobolin: 太誇張了 42.70.15.169 07/25 12:33
Eric0524: 顏色不對不能投票 106.64.17.118 07/25 12:33
fox5451: 戒護過嚴侵害人格權害我笑了223.139.173.129 07/25 12:35
DRAGON0324: 下這種打臉的智障標題大概是三民自吧 223.137.49.164 07/25 12:35
DuvetLain: 政府要提供受處分人行使投票權的救濟 203.203.3.25 07/25 12:35
DuvetLain: 管道啊 203.203.3.25 07/25 12:36
lemon81824: 打臉個雞巴,啊是自由啊不意外 39.12.26.41 07/25 12:37
sdg235: 被羈押自動褫奪公權不用判的喔223.141.197.108 07/25 12:38
MicroB: https://imgur.com/yNhfc3o 50.126.65.181 07/25 12:40
a8521abcd: 這國家已經瘋了,憲法等於不存在,都 42.70.136.27 07/25 12:41
a8521abcd: 還沒有判決就能明目張膽迫害憲法保障 42.70.136.27 07/25 12:41
a8521abcd: 的基本人權 42.70.136.27 07/25 12:41
tim8777: 白粉氣森七七150.117.220.227 07/25 12:42
voluntery: 民主進步黨不給你的你就是不行,雜質 42.72.30.202 07/25 12:43
cafe123451: 真 毀憲亂政125.230.231.207 07/25 12:43
airback76: 所以說法院綠共養的,誰反對? 49.214.9.63 07/25 12:45
t95912: 立法院如果真的修法 民進黨又要說是專門 27.51.144.159 07/25 12:48
t95912: 替柯文哲量身打造 你信不信XD 27.51.144.159 07/25 12:48
hugowind: 司法照妖鏡!不意外但笑死 42.72.61.234 07/25 12:51
linbsing: 打臉?沒褫奪公權 為何不能行使投票權 49.216.255.188 07/25 12:54
GUMIGUMI: 中共不就這樣嗎? 49.218.209.250 07/25 12:56
vow70: 打你媽的垃圾法官,平時口口聲聲喊人權,幹 23.106.248.251 07/25 13:02
vow70: 你娘遇到執政黨的政敵,連憲法賦予的投票權 23.106.248.251 07/25 13:02
vow70: 都能違反,他媽的連被判有罪的受刑人都能投 23.106.248.251 07/25 13:03
vow70: 票了,無罪身分的收容人居然還比不上受刑人 23.106.248.251 07/25 13:04
TOMYEH1976: 在籠裡就安份點,GGYY的 111.184.222.41 07/25 13:09
turbomons: 憲法第171條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42.75.239.95 07/25 13:10
turbomons: 行政命令位階更是在憲法之下下 42.75.239.95 07/25 13:12
TrowaKT: 司法已死 140.116.48.101 07/25 13:40
MixBear: 就是不給投 怕帶動小草 噁心 42.72.89.43 07/25 14:23
ikaros5566: 民進黨幹你娘 42.70.250.147 07/25 14:31
stormsnow: 哈 正好驗證了民進黨人權改革玩假的 45.144.227.89 07/25 16:26
stormsnow: 到底打臉誰啊 笑死 45.144.227.89 07/25 16:26
treeeasy: 本來就賴綠共政權的鍋,小法官怎麼扛? 118.169.94.2 07/25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