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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nkbest (熊寶貝)》之銘言: : 是為什麼罷免要分兩梯次啊 行政程序呀 二階段連署的時候,部分沒有在第一批通過審查 (需補件,補連署書是需要時間的) 法律有規定要在60天內進行投票,當然要開始做事 (大概是預防行政權玩大拖延吧!) 整理選舉人名冊、雙方提出政見,該公告的公告、該送印的送印..... 那第二批怎麼辦? 只能照著時程辦,晚個幾十天再投票囉 : 住在新北市新店的朋友昨天白跑一趟 : (投票所一定是在某國小) : 後來吃早餐時問店家 : 才知道是823投票 : 為什麼早餐店老闆娘什麼都知道?! 既然知道自己所在地區有罷免活動 您的某朋友都沒注意投票通知單? 整個社區都沒罷免公告、投票通知單,這可是違反選罷法的!(有人在搞事) 自己不覺得奇怪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56.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3591490.A.32D.html
kivin0621: 他的選舉日就下個月…現在沒公告沒通 39.10.16.107 07/27 12:48
kivin0621: 知書很正常吧…那有人再搞? 39.10.16.107 07/27 12:48
alice1967: 罷免綠委直接抓人+沒收,笑死人 223.138.69.157 07/27 12:50
ct13579: 笑死,還有人覺得8/23要補件的更好罷 27.53.107.207 07/27 12:52
alice1967: 還是要出來投票反罷免,以免獨裁成真 223.138.69.157 07/27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