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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啦 我認識一位長輩 最近他看某個活動 還蠻熱鬧的,人氣很多 他為了要趁機撈一筆 就在大家都不注意的情況下 把活動標語拿去註冊商標了 然後他也用他的力量 在媒體上面置入行銷 大喊他活動的註冊商標 請問一下這樣子合理嗎? 活動應該是屬於大家的吧? 可以把活動標語當成自己的嗎?https://i.imgur.com/ihCkay3.jpe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1.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3854043.A.DA2.html
lewisk: 每年罷免 每年都可以賺 136.62.185.203 07/30 13:41
kutkin: 柯建銘不用遮 60.249.214.155 07/30 13:42
ziso: 以後搞成例行性活動就賺一波 211.72.185.125 07/30 13:42
EXIONG: 5-3 220.132.73.148 07/30 13:42
nekoares: 6月5號開始申請 等辦完都結束了 114.45.142.101 07/30 13:42
u943143: 記得要繳錢才算喔 114.38.45.145 07/30 13:42
forwhatZ: 台灣已經亂搞了 27.53.105.210 07/30 13:42
nekoares: 你也可以去申請明天拆政府啊 看有啥用 114.45.142.101 07/30 13:43
xyz5566: 帽子上印標語他就可以收錢了嗎?哇~ 1.173.109.181 07/30 13:49
Golven: "成宮寬貴"表示:…… 39.9.195.249 07/30 13:51
anachronism: 等看中天記者怎麼訪問?223.137.130.157 07/30 13:55
QuentinHu: https://i.imgur.com/2ke2bMR.jpeg 49.216.43.4 07/30 14:11
cmwdodo: 商品類別016、021、025、045 223.138.42.161 07/30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