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lkamilk (我要成為幹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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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卦] 脆熱議:現在開始大造謠 7/26沒造謠才輸
時間Wed Jul 30 16:12:19 2025
※ 引述 《floz (醉)》 之銘言:
: 標題: Re: [問卦] 脆熱議:現在開始大造謠 7/26沒造謠才輸
: 時間: Wed Jul 30 15:18:33 2025
:
: 反正大家記得一個信箱
:
: services@mjib.gov.tw
:
: 看到有造謠宣傳罷免的
:
: 截圖寄過去檢舉就對了
:
: 選舉罷免期間,不是社維法就算了
:
: 第 104 條
: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
: 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
: 以下有期徒刑。
: 以散布、播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候選人、被罷免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本人之深度偽
: 造聲音、影像、電磁紀錄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圖營利,而犯前二項之罪者,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得併科新臺幣二
: 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
:
:
: 雖然法務部可能吃案,拖延,故意不辦,故意找不到人
:
: 但是我們最後也可以來看看
:
: 這個政府,掌控司法到了什麼地步
:
: 遇到謠言
:
: 就是闢謠,檢舉,救台灣。
:
:
:
: ※ 引述《eatk (吃K)》之銘言:
: : 挺罷脆友在大失敗後開始新風向,積極製作造謠圖卡廣傳,有人建議先冷靜立刻被其他
人
: : 圍剿,並稱之前好好論述不造謠都沒用。
: : 原來之前不造謠的嗎? 現在這招8/23應該穩了
: : 被斥責不敢造謠就去後勤
: : https://i.imgur.com/3VQ8isp.jpeg
: : 投票證明造謠比較有用
我必須要說
寄給法務部這種匿名檢舉
基本上法務部不做後續也沒有任何關係
直接石沉大海
建議直接上司法院網站抓刑事告發狀
具名向地檢署告發
這樣至少會知道結果
會知道有沒有傳人去問
雖然沒有救濟的權利(告發沒辦法再議)
但至少可以知道用什麼理由認定不起訴
當然要這樣告,就建議抓比較明顯的
至少要看的出來
1.他造謠
2.造謠的內容同時要有鼓吹別人投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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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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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ce1967: 我比較想要看青鳥再瘋一點,反正會信的 223.139.70.64 07/30 16:17
→ alice1967: 就是那些人 223.139.70.64 07/30 16:17
→ alice1967: 就算吵台中市發4萬,跟立法委員也沒關 223.139.70.64 07/30 16:18
→ alice1967: 係啊,難道立委能審市府預算?笑死 223.139.70.64 07/30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