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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檢署檢察官的法律講座,都說誣告成立要件是要故意憑空捏造, 陳散播高抄襲,高告陳,陳確實有散播事實,高告陳又不是是憑空捏造,不符合誣告要件, 硬扯論文抄襲,演都不演了 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976681/661783/1050867/post 112年3月28日星期二 生活與法律 法律講座:臺北地檢署 許佩霖檢察官 一、主題: 誣告有那麼容易嗎? (二)誣告罪之成立要件 1. 限於「刑事」、「懲戒」的糾紛,並且是向有權接受民眾的申告、並啟動刑事程序的公 務人員提出告訴,例如:法官、檢察官、司法警察等。 2.需有誣告的故意,也就是明知無此事實而故意憑空捏造、虛構事實。 例如:明知道車禍後對方有留下來等警察到場,仍提告肇事逃逸、明知與對方僅有口頭糾紛 並無碰觸身體,仍對其提告傷害、明知道對方是單純拾獲手機之人,仍提告竊盜 問題二:提告遺失帳戶、支票竟然構成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一)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 ,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二) 所謂「未指定犯人」是指告訴人提出告訴時(通常是警察機關),說明了一個虛構的刑 事犯罪事實,也沒有具體指出犯罪行為人,但實際上並沒有這個人或這樣的犯罪行為發生。 例如: 1.明知道帳戶是交給(賣、出租)給別人,但因為擔心因此涉犯幫助詐欺罪,所以在警察詢問 帳戶去向時,向警察虛偽稱帳戶是遺失或是遭他人竊走 2.明知道支票沒有遺失,但因為不想支票被兌現,所以進行掛失止付,委由銀行轉報司法警 察機關協助偵查,誣告他人涉犯侵占遺失物罪嫌 3.一時好玩跟朋友打賭,向警察謊報友人遭綁架 四、結論 刑法上之「誣告罪」是為了避免有人濫用司法資源,把「提告」當作私人報復的手段,因而 導致司法審判權遭濫用及妨害,而司法的公正性也因此受到傷害,並同時會陷他人於刑事訴 追之危險,因而才有誣告罪之立法。但另一方面而言,提出告訴追查犯罪本來就是人民的訴 訟權益,因此在兩者間須找到平衡,亦即,誣告罪要處罰的是完全虛構、捏造事實之惡意行 為人。因此,經歷長時間訴訟攻防後獲得勝訴或不起訴之一方,有時確會因為覺得不滿或冤 枉而興起要對對方提告「誣告」的念頭,但需要提醒民眾的是,法律只是道德的最後防線, 並非解決私怨或是情緒的工具,民眾主觀上認定的「亂告」往往與法律上認定的「誣告罪」 有非常大的距離,是否要因此再提告誣告又再次陷入訴訟糾紛,需要審慎思考。 ---- Sent from BePTT on my OnePlus LE21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31.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3938165.A.87F.html
changefly: 你在談法律,但現在是法綠 223.137.147.71 07/31 13:04
IDfor2010: 黨說有就有 誰叫她對手是時奮 和黨150.116.221.194 07/31 13:04
HsuTW: 法官踩著高應知道自己行為屬於抄襲這點, 49.218.37.57 07/31 13:04
HsuTW: 誣告就成立吧? 49.218.37.57 07/31 13:05
rex0217: 看到暗網截圖,大家都想升官啊 49.217.56.182 07/31 13:05
CHOUHSIWEI: 現在司法已經沒公正性了.... 223.137.27.5 07/31 13:06
artyman: 東廠公公的講座 不適用雜質 203.70.104.102 07/31 13:08
paul26277: 台灣司法被民進黨玩壞了 49.159.73.131 07/31 13:08
Anvec: 民進黨吃屎 118.169.74.238 07/31 13:08
Sosonian: 高 "應" 知道自己行為屬與抄襲? 27.53.80.164 07/31 13:08
luna2000sea: 講再多還是法官說了算 111.83.74.98 07/31 13:08
Anvec: 民進黨的走狗可以隨便罵人 捏造謠言抹你 118.169.74.238 07/31 13:09
Sosonian: 法官會通靈知道高虹安心理怎想 27.53.80.164 07/31 13:09
Anvec: 你卻得不到法律的公平保護 118.169.74.238 07/31 13:09
domoto0101: 党說了算 211.23.199.76 07/31 13:13
mastoid: 不要臉的司法 丟臉 39.9.103.189 07/31 13:13
icem: 陳有散播事實 高告他毀謗 算誣告有夠諷刺 39.9.131.75 07/31 13:14
spzper: 大概覺得人民看不懂法條~在那邊瞎主觀 1.170.104.14 07/31 13:15
iscu: 新聞業不愧是製造業,都刻意忽略關鍵點 111.241.50.206 07/31 13:15
iscu: 高被判刑的重點是刻意拿修改後的證據去告陳 111.241.50.206 07/31 13:16
a22880897: 扯抄襲只是替誣告做掩護而已 42.70.191.187 07/31 13:16
abcdragon: 判高有罪的是哪些法官?223.136.122.230 07/31 13:16
iscu: 原本高的論文是沒有加註引用,提告的前偷偷加 111.241.50.206 07/31 13:17
iscu: 註引用 因此誣告才會成立 111.241.50.206 07/31 13:17
HsuTW: 回S大,法官認為博士應具有高度學術倫理素 49.218.37.57 07/31 13:19
HsuTW: 養,所以應該要知道 49.218.37.57 07/31 13:19
artyman: 加註不等於抄襲 不過當然東廠說了算 203.70.104.102 07/31 13:19
artyman: 學術倫理要問學界共識 但當然東廠說了算 203.70.104.102 07/31 13:20
a22880897: 學術界就是不認為抄襲 但是法官不甩 42.70.191.187 07/31 13:21
gueswmi: 我只問一句 陳的誹謗事實有消滅嗎? 36.232.144.34 07/31 13:22
Anvec: 判高有罪的法官叫林修平 今年兼任庭長了 118.169.74.238 07/31 13:23
gueswmi: 還是明確性的法律條文 法官有獨到解釋? 36.232.144.34 07/31 13:23
Anvec: 陳抹高被教授除名 法院裝死沒看到 118.169.74.238 07/31 13:23
gueswmi: 陳有誹謗言論事實 不消滅 你怎麼判人誣告 36.232.144.34 07/31 13:24
gueswmi: 還是法官覺得陳說的是事實 就沒誹謗 36.232.144.34 07/31 13:25
Anvec: 陳還抹高學歷造假 法院裝死沒看到 118.169.74.238 07/31 13:25
gueswmi: 法官政論節目看多了? 法官耶 連條文都 36.232.144.34 07/31 13:26
gueswmi: 有閱讀障礙嗎 112年憲判字第8號 言論 36.232.144.34 07/31 13:27
gueswmi: 應充分考量憲法保障名譽權與言論自由之意 36.232.144.34 07/31 13:28
a22880897: 這案子民事就無罪啊 就刑事要弄你 42.70.191.187 07/31 13:29
zack514: 這就是對付政敵的手段120.110.175.232 07/31 13:31
kobe143: 綠共不倒 台灣不會好 1.163.96.136 07/31 13:36
goodapple807: 其實不用討論了 這個就政治辦案 211.20.114.150 07/31 13:38
goodapple807: 法官想要討好上面的人才會這樣判 211.20.114.150 07/31 13:38
visviva: 請不要為難法官,來自党的壓力,是你你扛 112.104.171.8 07/31 13:41
visviva: 得住嗎 112.104.171.8 07/31 13:41
soarman: 你你.....你法盲 222.250.31.99 07/31 13:42
gueswmi: 誣告案的對標是陳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 36.232.144.34 07/31 13:43
gueswmi: 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36.232.144.34 07/31 13:43
gueswmi: 寫的這麼明 法官也能直接無視 36.232.144.34 07/31 13:46
Oswyn: 狗往高處爬 114.36.235.170 07/31 13:47
wernetizen: https://i.imgur.com/5gjP4hc.gif 125.231.21.143 07/31 13:52
Lenon4561: 法綠 懂了嗎 42.73.84.216 07/31 14:03
st936904: 垃圾法官賤種北檢 狗娘養的賴皮畜生統 101.8.134.163 07/31 14:04
st936904: 領下的司法 賴皮狗老媽的屁眼都比這個 101.8.134.163 07/31 14:04
st936904: 香 101.8.134.163 07/31 14:04
tabrisPTT: 誰比法官懂法綠? 42.73.251.195 07/31 14:08
Jeff911: 法官年底想加薪錯了嗎??????? 49.217.198.248 07/31 14:13
skuderic: 台灣現在就是充滿法綠垃圾啊 49.216.50.70 07/31 14:15
wickham15: 法官要升大法官 說你強姦母豬都會判有 211.23.141.160 07/31 14:21
wickham15: 罪 211.23.141.160 07/31 14:21
Vassili242: 你不懂法綠 114.136.142.13 07/31 14:28
mist0310: 法綠才是對的111.246.104.173 07/31 14:38
nobrothers: 法官用立場來說妳真的有抄襲就是誣告 1.160.70.204 07/31 14:50
nobrothers: 怎麼樣都會輸了 可能有研究所的經驗 1.160.70.204 07/31 14:50
nobrothers: 這件真的是近期看過最傻眼的判決 1.160.70.204 07/31 14:51
killeryuan: 党意如天意 懂? 111.243.114.42 07/31 14:55
dinosaurjr: 以後一定有人受高的案子鼓舞跑去告誣 111.71.214.59 07/31 15:00
dinosaurjr: 告 只能說要浪費司法資源囉 111.71.214.59 07/31 15:01
tsao1211: 學校和教授都說沒抄襲,高會明知自己抄 39.9.230.220 07/31 16:01
tsao1211: 襲? 39.9.230.220 07/31 16:01
KatanaW: 因為法官是狗 狗官只想升遷 210.59.180.168 07/31 16:02
scott123321: 這幾年很多法律以前的見解都被暴力 39.9.161.7 07/31 16:06
scott123321: 推翻了,可悲的是以前常常發標高論 39.9.161.7 07/31 16:06
scott123321: 的學者一個個默不作聲,法律人真的 39.9.161.7 07/31 16:06
scott123321: 是被看破手腳 39.9.161.7 07/31 16:06
juncat: 食糞案前 普遍有個說法 誣告很難告成 61.228.184.217 07/31 17:22
juncat: 為了報新竹被奪之仇 什麼事情都能幹出來 61.228.184.217 07/31 17:22
taiwanbear1: 司法早就是私法,明目張膽到如此真的 61.223.33.122 08/01 01:24
taiwanbear1: 噁心 61.223.33.122 08/01 01:24
msekili: 扯 111.83.64.209 08/07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