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eatmm: 有種罪是法官覺得你有罪 事實證據是次要的36.236.117.86 07/31 23:40
這案件事實根本很明確,不是證據問題,
而是法官搞不清楚構成要件。
高虹安根本沒有虛構事實、申告一個不實的事實,
而是她(很可能)知道/懷疑有阻卻違法事由仍提告。
※ 編輯: ahodes (101.12.86.35 臺灣), 07/31/2025 23:46:19
→ spzper: 不看證據看主觀認定 1.170.104.14 07/31 23:43
→ Sirine: 有種無罪是 我支持她就是無罪 59.126.72.209 07/31 23:44
推 Lawleit: 法官都是先認定有罪無罪再來找理由的。 101.8.131.198 07/31 23:45
推 liocorno: 邏輯不重要 重要是有黨證跟沒黨證 114.39.65.73 07/31 23:45
推 gueswmi: 法院刻意忽略陳行為已構成犯罪事實 36.233.201.81 07/31 23:50
推 bluelune: 這案件根本很明確 是法官或黨想要什麼175.181.104.163 07/31 23:51
→ bluelune: 你談的都不是重點175.181.104.163 07/31 23:51
→ gueswmi: 但基於法律特別規定不罰,倒果反證 不罰 36.233.201.81 07/31 23:52
噓 alice1967: 笑死,法官自由心證啦!劇本是不是早就223.139.131.212 07/31 23:52
→ alice1967: 寫好?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然要怎麼扳223.139.131.212 07/31 23:52
→ alice1967: ?223.139.131.212 07/31 23:53
→ gueswmi: 只是不處罰他的犯罪行為 36.233.201.81 07/31 23:53
推 aquaticplant: 誣告能成立還判六個月,奇蹟 42.71.181.17 07/31 23:57
推 gueswmi: 就算正當防衛不罰,被打得也不能提告 36.233.201.81 08/01 00:01
→ gueswmi: 得做出這種見解 我都懷疑誰是法盲。 36.233.201.81 08/01 00:01
→ fonzae: 誣告很難成立,但換了顏色突然簡單成立 220.135.102.91 08/01 00:02
→ fonzae: 我國司法的可悲 220.135.102.91 08/01 00:02
→ fonzae: 在任何可證實的事證上,法官竟以抄襲認定 220.135.102.91 08/01 00:02
→ fonzae: 陳反告高是成立的,嘆為觀止 220.135.102.91 08/01 00:03
→ gueswmi: 未審先判的法官要求 被打的也要未審先判 36.233.201.81 08/01 00:03
推 gueswmi: 包龍星這腳色 真的是神作 36.233.201.81 08/01 00:06
→ lokoo: 判6個月不得罰款不就故意的 39.9.37.55 08/01 00:08
→ tyson777: 法官很急想升官111.249.202.108 08/01 00:15
推 sakai: 沒關係啦,下學期刑分課法綠教授會有新解114.136.164.170 08/01 01:19
推 mm58307533: 沒辦法,法官也要升官== 61.70.241.191 08/01 02:50
推 cakin: 這案會起訴已經很詭異了 竟然可以一路到二 49.217.122.31 08/01 03:18
→ cakin: 審有罪 這些法官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審甚麼 49.217.122.31 08/01 03:18
→ cakin: 啊... 49.217.122.31 08/01 03:18
→ cakin: 如果這個三審定讞 誣告這條實質上可以等於 49.217.122.31 08/01 03:19
→ cakin: 是被改動要件了 可以成為前例所引用欸 超誇 49.217.122.31 08/01 03:19
→ cakin: 張 49.217.122.31 08/01 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