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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ro8give (穢土轉生之術 看你怎麼抓)》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 : 2.記者署名: 記者楊國文 : 3.完整新聞標題: 高虹安提供「修正版論文」當證據告陳時奮 高院認具相當惡性 : 4.完整新聞內文: : 而且相關爭議發生後,母校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曾請高虹安加註對資策會謝辭(第一次修 : 版)以補正瑕疵,但高竟向檢察官提出第一次修正版論文做為證據,有讓檢察官誤認陳 : 奮為不實指述的疑慮,因此高所為觸犯誣告罪,其否認犯行,不足採信。 : 高院說明改判理由指出,高虹安確有以不實事項誣告陳時奮誹謗的行為,但陳指述「本 : 博士論文3分之2來自本案期刊」確實較誇張,關於「與指導教授合謀」、「本案期刊論 : 灌水成本案論文」的評論則較為嚴苛,另外,高事後表示「減縮告訴範圍」,使陳所受 : 北院指出,經比對高虹安的博士論文與期刊論文,發現期刊論文中的文字、圖表,幾乎 : 字不漏,大篇幅被引用至博士論文中,確有大幅抄襲情事,高虹安因陳時奮陸續在臉書 : 疑其博論抄襲,對她的新竹市長選情不利,而對陳提告加重誹謗罪告訴。 : 北院認為,高有誣告罪的直接故意,審酌高的動機是以司法當做使批評者噤聲的工作, : 後又一概否認犯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依誣告罪判刑10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上 這是我第四篇,前面我主要寫的重點, 就是: 高虹安有沒有誣告,要看申告時的「事實欄」怎麼寫, 而不是「理由欄」 寫什麼、或「證據欄」用什麼證據。 但從這新聞,很明顯二審就是用「證據欄」的東西,去論誣告罪成立與否。 這在刑事訴訟法, 叫做「論理法則錯誤」,屬於當然違背法令,為上訴第三審的理由。 但麻煩的是:說一審、二審判決違反論理法則, 意思跟說法官是笨蛋一樣,都不是同事、同儕間可以做的。 所以真的只能悲觀,各位活在一個法官不敢講同事是笨蛋的國家。 補充: 「證據欄」的東西可以拿來論斷誣告罪成立與否的唯一方法, 是落入刑法第169條第2項的(行使)為造變造證據的情形,才該當。 而就算是不同版本的論文,也無所謂偽造或變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86.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3981347.A.64C.html ※ 編輯: ahodes (101.12.86.35 臺灣), 08/01/2025 01:04:58
repuslin: https://i.meee.com.tw/amFI5NN.png101.10.245.14 08/01 01:03
Malion: 不是笨蛋,是機靈114.32.244.1 08/01 01:03
luciffar: 北犬圖馬上羈押 法律人真的很團結59.126.87.93 08/01 01:04
Malion: 哈 114.32.244.1 08/01 01:04
cakin: 沒錯 根本錯置審查焦點 要沈的是誹謗是不118.170.6.201 08/01 01:04
Malion: 台灣司法 114.32.244.1 08/01 01:04
cakin: 是捏造 竟然變成審誹謗的事情 完全錯誤118.170.6.201 08/01 01:04
cakin: 照這樣講 陳沂現在可以提告雞排妹誣告且成118.170.6.201 08/01 01:05
cakin: 立 但誣告的要件是這樣嗎??? 118.170.6.201 08/01 01:05
歹勢雖然陳沂是我的菜,高也是, 但我沒太看陳和雞排妹那個案件。
u9005205: 有差嗎?吃瓜群眾只要知道事實,至於其42.70.135.161 08/01 01:05
u9005205: 他就教給法律人自己內戰...42.70.135.161 08/01 01:05
waterydan: 你以為法官不知道嗎? 呵呵1.169.214.211 08/01 01:05
這。。 很難講, 因為只要扯到 實vs不實,當機的法官就一堆, 偽造文書就是典型, 搞到最高法院出一堆判解。 以前學生時就覺得蠢:這麼簡單的事,需要這麼多判解?
u9005205: 就像小沈1500....42.70.135.161 08/01 01:05
zero00072: 「你告人敗訴?那抄襲就是事實啦!」會111.251.174.162 08/01 01:06
zero00072: 不會是這邏輯?111.251.174.162 08/01 01:06
cake10414: 或許6個月能服社會勞動算最好結果吧?36.225.63.225 08/01 01:06
※ 編輯: ahodes (101.12.86.35 臺灣), 08/01/2025 01:09:27
jjam: 某黨想當新竹頭想瘋了吧 211.75.171.191 08/01 01:06
marinetauren: 法官不是不敢講 是這樣瞎判才能升官 1.161.116.86 08/01 01:06
zero00072: 反正就當我們竹科人是塑膠就對了。111.251.174.162 08/01 01:07
tyson777: 法官都知道但是大法官很香111.249.202.108 08/01 01:07
Ahhhhaaaa: 關於陳時奮有沒有誹謗 不是更早之前就 123.192.245.57 08/01 01:07
Ahhhhaaaa: 有判決了嗎? 123.192.245.57 08/01 01:07
Roxsoulee: 三審是法律審,應該程序就會裁定要118.231.209.32 08/01 01:08
star99: 這種垃圾判決能出現就是民進黨的問題114.137.75.222 08/01 01:08
Roxsoulee: 件不合駁回了吧118.231.209.32 08/01 01:08
u9005205: 邏輯就是拿出來原始版本,而不是事發後 42.70.135.161 08/01 01:08
u9005205: 的修正版...42.70.135.161 08/01 01:08
現實的法律實務,就是大家陰來陰去, 這個省略那個省略、 版本不對、 這裏少一份那邊少一份。 在沒有像美國那種明文規定揭露義務的情況下, 本來就都是一種「訴訟技巧」, 否則根本九成以上的案件,尤其有律師的, 都會像這案子一樣成立誣告罪,有人告的話。 最高法院關於誣告罪的成立,是沒有寫明「事實欄」, 但整個用字,就不會是包含「證據欄」。 為何? 因為證據是中性的,可以有其他佐證、有不同解讀方法, 甚至於因為對於特殊技術的了解與否,解讀結果會完全相反。 所以就不可以用所謂的證據,去說證據提供了什麼不實的訊息。 有沒有被誤導,是對照律師及法官自己的能力問題。 這又牽涉到一個問題:認真想過證據是中性的這件事的法官,很少, 比日立的壓縮機還少。 所以法官就是習慣在言詞辯論的最後,把證據晃一晃而言。
star99: 法官沒資格認定學術抄襲 這才是問題 114.137.75.222 08/01 01:09
meatmm: 所以才要過妨礙司法公正罪吧 看有無吹哨者36.236.117.86 08/01 01:09
shihho: 法官是恐龍。笨就算了。還屈服獨裁甘為迫220.141.0.236 08/01 01:10
shihho: 害者220.141.0.236 08/01 01:10
※ 編輯: ahodes (101.12.86.35 臺灣), 08/01/2025 01:17:33
meatmm: 你覺得法官對其他人會這樣判?根本沒前例36.236.117.86 08/01 01:10
Lailungsheng: 推39.12.128.154 08/01 01:11
ronga: 不知道三審法律審的統一見解會怎判111.248.230.200 08/01 01:13
ronga: 如果一樣判高有罪 那以後的誣告就有趣了111.248.230.200 08/01 01:13
法院有大絕: 案件事實不同!
NEWSUP: 他們肯定懂啦 但是就很想升 權力使220.143.148.187 08/01 01:14
NEWSUP: 人著迷220.143.148.187 08/01 01:14
tiltheday: 慘的不是笨,是聰明裝笨就升官了211.21.185.154 08/01 01:15
hopesong: 真的太扯223.137.9.1 08/01 01:18
※ 編輯: ahodes (101.12.86.35 臺灣), 08/01/2025 01:20:52
thomaspig: 推118.160.135.195 08/01 01:18
kobe143: 綠共不倒台灣不會好 42.70.162.157 08/01 01:19
gueswmi: 用事實來論理,法官邏輯 未成年搶劫=不罰 36.233.201.81 08/01 01:21
gueswmi: =未犯罪=沒有犯罪事實=法盲 36.233.201.81 08/01 01:22
cipc444: 你是沒看過律師寫的告訴狀是不是? 36.230.42.189 08/01 01:23
gn00324893: 他們怎可能是笨蛋 大家都知道升官發財 61.223.190.150 08/01 01:23
gueswmi: 法盲到讓上位滿意=升官=無誤 36.233.201.81 08/01 01:23
cipc444: 你又看過高的告訴狀嗎?講一些似是而非的 36.230.42.189 08/01 01:24
bbn826330410: 林智堅誣告不起訴 高判刑 就是司法 125.231.24.225 08/01 01:24
bbn826330410: 迫害 125.231.24.225 08/01 01:24
Roxsoulee: 我是覺得刑事訴訟的目的之一既然有 118.231.209.32 08/01 01:27
Roxsoulee: 發現真實,那判決就不應僅在法律要 118.231.209.32 08/01 01:27
Roxsoulee: 件程序上力求合致,卻有與現實相悖 118.231.209.32 08/01 01:28
Roxsoulee: 的認定 118.231.209.32 08/01 01:28
MKIU: https://i.imgur.com/ELyfF9h.jpeg 1.172.76.214 08/01 01:29
PeikangShin: 上圖是酸假老二嗎? 111.82.184.125 08/01 01:31
manberg: 推條理 223.137.188.33 08/01 02:08
lskqre456: 法綠人都惦惦了 是蠢還是壞 大家都 36.228.123.49 08/01 02:18
lskqre456: 看在眼裡 36.228.123.49 08/01 02:18
battlewind: 問題是又蠢又壞我們能怎麼樣? 101.12.129.23 08/01 02:53
yellowlove: 不相信學校報告難道你要相信法院 42.78.157.75 08/01 06:38
abcdragon: 法官目的是要新竹市長由中央政府官派118.168.248.121 08/01 07:21
albert221: 推 42.79.75.81 08/01 08:03
changefly: 真的傻眼 223.137.108.41 08/01 08:45
treeeasy: 說得專業,長知識了,希望高可以上訴成 111.71.93.100 08/01 12:22
treeeasy: 功 111.71.93.100 08/01 12:22
b95202075: 非常精準 114.140.97.133 08/03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