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Malion: 不是笨蛋,是機靈114.32.244.1 08/01 01:03
→ luciffar: 北犬圖馬上羈押 法律人真的很團結59.126.87.93 08/01 01:04
→ Malion: 哈 114.32.244.1 08/01 01:04
推 cakin: 沒錯 根本錯置審查焦點 要沈的是誹謗是不118.170.6.201 08/01 01:04
→ Malion: 台灣司法 114.32.244.1 08/01 01:04
→ cakin: 是捏造 竟然變成審誹謗的事情 完全錯誤118.170.6.201 08/01 01:04
→ cakin: 照這樣講 陳沂現在可以提告雞排妹誣告且成118.170.6.201 08/01 01:05
→ cakin: 立 但誣告的要件是這樣嗎??? 118.170.6.201 08/01 01:05
歹勢雖然陳沂是我的菜,高也是,
但我沒太看陳和雞排妹那個案件。
→ u9005205: 有差嗎?吃瓜群眾只要知道事實,至於其42.70.135.161 08/01 01:05
→ u9005205: 他就教給法律人自己內戰...42.70.135.161 08/01 01:05
→ waterydan: 你以為法官不知道嗎? 呵呵1.169.214.211 08/01 01:05
這。。 很難講,
因為只要扯到 實vs不實,當機的法官就一堆,
偽造文書就是典型,
搞到最高法院出一堆判解。
以前學生時就覺得蠢:這麼簡單的事,需要這麼多判解?
→ u9005205: 就像小沈1500....42.70.135.161 08/01 01:05
推 zero00072: 「你告人敗訴?那抄襲就是事實啦!」會111.251.174.162 08/01 01:06
→ zero00072: 不會是這邏輯?111.251.174.162 08/01 01:06
推 cake10414: 或許6個月能服社會勞動算最好結果吧?36.225.63.225 08/01 01:06
※ 編輯: ahodes (101.12.86.35 臺灣), 08/01/2025 01:09:27
→ jjam: 某黨想當新竹頭想瘋了吧 211.75.171.191 08/01 01:06
→ marinetauren: 法官不是不敢講 是這樣瞎判才能升官 1.161.116.86 08/01 01:06
→ zero00072: 反正就當我們竹科人是塑膠就對了。111.251.174.162 08/01 01:07
推 tyson777: 法官都知道但是大法官很香111.249.202.108 08/01 01:07
推 Ahhhhaaaa: 關於陳時奮有沒有誹謗 不是更早之前就 123.192.245.57 08/01 01:07
→ Ahhhhaaaa: 有判決了嗎? 123.192.245.57 08/01 01:07
推 Roxsoulee: 三審是法律審,應該程序就會裁定要118.231.209.32 08/01 01:08
推 star99: 這種垃圾判決能出現就是民進黨的問題114.137.75.222 08/01 01:08
→ Roxsoulee: 件不合駁回了吧118.231.209.32 08/01 01:08
→ u9005205: 邏輯就是拿出來原始版本,而不是事發後 42.70.135.161 08/01 01:08
→ u9005205: 的修正版...42.70.135.161 08/01 01:08
現實的法律實務,就是大家陰來陰去,
這個省略那個省略、
版本不對、
這裏少一份那邊少一份。
在沒有像美國那種明文規定揭露義務的情況下,
本來就都是一種「訴訟技巧」,
否則根本九成以上的案件,尤其有律師的,
都會像這案子一樣成立誣告罪,有人告的話。
最高法院關於誣告罪的成立,是沒有寫明「事實欄」,
但整個用字,就不會是包含「證據欄」。
為何?
因為證據是中性的,可以有其他佐證、有不同解讀方法,
甚至於因為對於特殊技術的了解與否,解讀結果會完全相反。
所以就不可以用所謂的證據,去說證據提供了什麼不實的訊息。
有沒有被誤導,是對照律師及法官自己的能力問題。
這又牽涉到一個問題:認真想過證據是中性的這件事的法官,很少,
比日立的壓縮機還少。
所以法官就是習慣在言詞辯論的最後,把證據晃一晃而言。
→ star99: 法官沒資格認定學術抄襲 這才是問題 114.137.75.222 08/01 01:09
→ meatmm: 所以才要過妨礙司法公正罪吧 看有無吹哨者36.236.117.86 08/01 01:09
推 shihho: 法官是恐龍。笨就算了。還屈服獨裁甘為迫220.141.0.236 08/01 01:10
→ shihho: 害者220.141.0.236 08/01 01:10
※ 編輯: ahodes (101.12.86.35 臺灣), 08/01/2025 01:17:33
→ meatmm: 你覺得法官對其他人會這樣判?根本沒前例36.236.117.86 08/01 01:10
推 Lailungsheng: 推39.12.128.154 08/01 01:11
推 ronga: 不知道三審法律審的統一見解會怎判111.248.230.200 08/01 01:13
→ ronga: 如果一樣判高有罪 那以後的誣告就有趣了111.248.230.200 08/01 01:13
法院有大絕: 案件事實不同!
推 NEWSUP: 他們肯定懂啦 但是就很想升 權力使220.143.148.187 08/01 01:14
→ NEWSUP: 人著迷220.143.148.187 08/01 01:14
→ tiltheday: 慘的不是笨,是聰明裝笨就升官了211.21.185.154 08/01 01:15
推 hopesong: 真的太扯223.137.9.1 08/01 01:18
※ 編輯: ahodes (101.12.86.35 臺灣), 08/01/2025 01:20:52
推 thomaspig: 推118.160.135.195 08/01 01:18
推 kobe143: 綠共不倒台灣不會好 42.70.162.157 08/01 01:19
推 gueswmi: 用事實來論理,法官邏輯 未成年搶劫=不罰 36.233.201.81 08/01 01:21
→ gueswmi: =未犯罪=沒有犯罪事實=法盲 36.233.201.81 08/01 01:22
噓 cipc444: 你是沒看過律師寫的告訴狀是不是? 36.230.42.189 08/01 01:23
推 gn00324893: 他們怎可能是笨蛋 大家都知道升官發財 61.223.190.150 08/01 01:23
→ gueswmi: 法盲到讓上位滿意=升官=無誤 36.233.201.81 08/01 01:23
→ cipc444: 你又看過高的告訴狀嗎?講一些似是而非的 36.230.42.189 08/01 01:24
→ bbn826330410: 林智堅誣告不起訴 高判刑 就是司法 125.231.24.225 08/01 01:24
→ bbn826330410: 迫害 125.231.24.225 08/01 01:24
推 Roxsoulee: 我是覺得刑事訴訟的目的之一既然有 118.231.209.32 08/01 01:27
→ Roxsoulee: 發現真實,那判決就不應僅在法律要 118.231.209.32 08/01 01:27
→ Roxsoulee: 件程序上力求合致,卻有與現實相悖 118.231.209.32 08/01 01:28
→ Roxsoulee: 的認定 118.231.209.32 08/01 01:28
推 PeikangShin: 上圖是酸假老二嗎? 111.82.184.125 08/01 01:31
推 manberg: 推條理 223.137.188.33 08/01 02:08
推 lskqre456: 法綠人都惦惦了 是蠢還是壞 大家都 36.228.123.49 08/01 02:18
→ lskqre456: 看在眼裡 36.228.123.49 08/01 02:18
→ battlewind: 問題是又蠢又壞我們能怎麼樣? 101.12.129.23 08/01 02:53
→ yellowlove: 不相信學校報告難道你要相信法院 42.78.157.75 08/01 06:38
→ abcdragon: 法官目的是要新竹市長由中央政府官派118.168.248.121 08/01 07:21
推 albert221: 推 42.79.75.81 08/01 08:03
→ changefly: 真的傻眼 223.137.108.41 08/01 08:45
推 treeeasy: 說得專業,長知識了,希望高可以上訴成 111.71.93.100 08/01 12:22
→ treeeasy: 功 111.71.93.100 08/01 12:22
推 b95202075: 非常精準 114.140.97.133 08/03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