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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銘言: : 時間順序是如下: : 0. 高虹安的論文在網路有傳聞是抄襲的。 : 1. 高虹安先把論文依學校的建議,加上引用與致謝。以免事後還有爭議。 : 2. 翁達瑞接下來,拿舊的論文版本在那說高虹安論文抄襲。 : 3. 所以高虹安在告翁達瑞時,把已更新的論文提上去,說學校確認論文是沒問題的。 : 4. 法官說,高虹安拿改過的論文來告,是明知有自我抄襲的誣告,蓄意誤導檢察官。 : 但明明對學校來說,舊版本與新版本都沒有抄襲的問題 : 如果是學倫會認定有抄襲的論文,也不會因為加入引用與致謝,就變成沒有抄襲。 : 況且明明是高虹安更新版本在先,翁達瑞再拿舊版本到處說高虹安抄襲。 : 以理工人的思維,要告翁達瑞的時候,拿最新版本作為正版依據,何錯之有? : 怎麼在文組法官面前,就變成明知有自我抄襲蓄意誤導? 二審其實有點改變說法,不再是討論抄襲,而是討論陳時奮有無所本。 用口語白話文簡略的說,就是: 人家陳時奮臉書講那些,是有所本。 高虹安你為何提出新的博士論文版本、企圖要讓檢察官、法官誤認為陳時奮無所本呢? 分明是有誣告故意和意圖! 其實就是很鄉民的理解啦, 只是用法律術語去堆砌、寫得很像一回事而已。 其實就詭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93.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4139152.A.413.html
u9005205: 因為有行動一定有動機,有動機不見得會 42.70.135.161 08/02 20:56
u9005205: 行動...42.70.135.161 08/02 20:56
sisyphuszhan: http://i.imgur.com/ZUNfFW3.jpg 1.168.87.42 08/02 20:56
u9005205: 很晶華orange出國... 42.70.135.161 08/02 20:57
Anvec: 這個就是惡意構陷入罪啊 111.243.89.38 08/02 20:58
有個更好的形容詞: 心證決定之後,自由解釋證據和法律。
Anvec: 整個司法單位都變成走狗111.243.89.38 08/02 20:58
Anvec: 違背良心道德 睜眼說著蝦話111.243.89.38 08/02 20:59
greensaru: https://i.imgur.com/NA5btZV.jpeg 36.226.248.71 08/02 21:02
berryc: 證據本來就是要拿對自己有利的...又不是1.171.148.34 08/02 21:03
berryc: 偽造證據.1.171.148.34 08/02 21:03
是的!這邊更有意思的是: 法官認為提出新版博士論文這件事情, 同時該當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 這種奇怪的想法,沒有一個律師防守得了啦。
berryc: 要說動機? 那幫殺人現型犯辯護的律師,動機1.171.148.34 08/02 21:03
berryc: 是什麼?? 1.171.148.34 08/02 21:04
berryc: 現行犯1.171.148.34 08/02 21:04
※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50 臺灣), 08/02/2025 21:12:29
marinetauren: 論文哪版都不會讓陳指控的真假變化 1.161.103.37 08/02 21:09
zero00072: 「你告翁教授敗訴?那肯定抄襲是事實! 123.193.195.19 08/02 21:18
zero00072: 我就依事實判你惡意!」 123.193.195.19 08/02 21:18
goodapple807: 有差嗎 這組法官就那樣阿 你知道的 36.226.197.87 08/02 21:27
goodapple807: 你想升官發財 要怎麼判 知道了吧 36.226.197.87 08/02 21:28
w300204: 升官發財經典案例 1.169.210.9 08/02 21:39
mechtec: 推 123.192.152.65 08/02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