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itsukix: 現在的賴皮會聽別人的? 106.64.74.6 08/07 09:20
推 dans: 推,DPP才是毀憲亂政破壞民主的元兇 150.117.58.153 08/07 09:23
推 jkhz: 就立院和總統的民意比拚看誰會撐得久118.170.231.139 08/07 09:23
推 TouchAgain: 這些犬法官的判決本身就違憲 只是制度123.110.198.170 08/07 09:24
→ TouchAgain: 上沒有人可以再來宣告犬法官違憲而已123.110.198.170 08/07 09:25
→ moon1991: 我覺得讓國會受質詢/聽證官員故意說謊 1.170.69.207 08/07 09:29
→ moon1991: 不用負法律責任(檢察官、法官決定)才 1.170.69.207 08/07 09:29
→ moon1991: 是真的違反憲政精神的 1.170.69.207 08/07 09:29
推 alvptt: 賴:大法官大於民意 114.39.96.160 08/07 09:29
推 Vassili242: 不管,一切都要聽黨的 114.136.236.93 08/07 09:31
→ jma306: (聽證官員故意說謊不用負法律責任) 現在官 114.26.73.227 08/07 09:33
→ jma306: 員面對立委就很大條 不然就耍賴 不爽就傲 114.26.73.227 08/07 09:33
→ jma306: 慢不受監督 114.26.73.227 08/07 09:33
→ rZai: 就有傻逼直接開大絕 還以為全台都會挺 223.136.28.57 08/07 09:37
推 ronga: 反正現在大罷免失敗 在野黨更有抵氣立法 210.61.66.43 08/07 09:41
→ spadenet: 正解 39.14.62.71 08/07 09:44
推 newiwgp: 推 民主制度 本來就是制衡 42.72.251.2 08/07 09:44
→ moon1991: 另外我覺得少數總統時,非行政權人事提 1.170.69.207 08/07 09:51
→ moon1991: 名,其實可以用從立院建議名單選的方式 1.170.69.207 08/07 09:52
推 treeeasy: 推,立院監督權可以視下次大選結果後再 111.71.64.59 08/07 09:52
→ moon1991: ,形成憲政慣例可以解決提名僵局(基本 1.170.69.207 08/07 09:52
→ moon1991: 上也就大法官、監院而已),不然每當少 1.170.69.207 08/07 09:52
→ treeeasy: 推行一次,雖然個人覺得修憲廢監察院才 111.71.64.59 08/07 09:52
→ moon1991: 數執政都得空轉一次 1.170.69.207 08/07 09:52
→ treeeasy: 是根本之道。 111.71.64.59 08/07 09:52
推 MADAOTW: 太好了,罰則修更重,官員說謊直接無期 120.97.64.100 08/07 09:54
→ MADAOTW: 徒刑。 120.97.64.100 08/07 09:54
推 jma306: (都得空轉一次) 問題在於人心 阿扁要鬥 114.26.73.227 08/07 09:57
→ jma306: 在野 阿德要鬥在野 龍戰於野其血玄黃 114.26.73.227 08/07 09:57
→ jma306: 就要吃到羹 付出代價才會啊多麼痛的領悟 114.26.73.227 08/07 09:57
→ jma306: 不鬥覺得沒面子 114.26.73.227 08/07 09:58
→ jma306: 犬熊兔 大成宮 114.26.73.227 08/07 09:58
推 sted0101: 40 89.117.42.86 08/07 10:07
推 marke18: 同意你的看法 36.229.148.230 08/07 10:37
推 delmonika: 沒吧?我怎印象馬時期身份證那個法,是 39.10.10.193 08/07 11:20
→ delmonika: 大法官宣告違憲所以法才沒通過的 39.10.10.193 08/07 11:20
→ moon1991: 馬英九時期沒有什麼身分證釋憲,你可能 1.170.69.207 08/07 11:28
→ moon1991: 記錯了吧 1.170.69.207 08/07 11:28
推 Tsucomi69: 司法單位都能依實務剝奪在羈人選舉權 59.127.200.210 08/07 11:38
→ moon1991: 如果你說的是陳水扁時期的戶籍法要求按 1.170.69.207 08/07 11:39
→ moon1991: 指紋案,那也是法律訂出來後被宣告違憲 1.170.69.207 08/07 11:39
→ moon1991: 的 1.170.69.207 08/07 11:39
→ moon1991: 其實除了違憲宣告,還有定暫時狀態這個 1.170.69.207 08/07 11:39
→ moon1991: 讓法律暫不生效的措施,按指紋案就是, 1.170.69.207 08/07 11:39
→ moon1991: 不過一般人可能聽不懂,而且現在召開人 1.170.69.207 08/07 11:40
→ moon1991: 數要求也要大法官9人,所以就沒在文章 1.170.69.207 08/07 11:40
→ moon1991: 中說了 1.170.69.207 08/07 11:40
推 delmonika: 啊…對,記錯了,是2005那個沒錯 39.10.10.193 08/07 12:00
推 kids9995: 我也在想 五權相互尊重不就目前憲政架構 114.36.232.213 08/07 12:51
→ kids9995: 嗎?憲判還管到未來立法?真不知某些人 114.36.232.213 08/07 12:51
→ kids9995: 是把大法官當神還是政黨濾鏡過重 114.36.232.213 08/07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