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這樣的判決一出,如果三審還維持原判決,會大大影響誣告罪判決的引用吧 之後很有可能擴張誣告罪的適用範圍 這案法院的判斷邏輯是: 提告當下你自身證據不足以證明你沒抄襲 → 所以你應該知道對方沒犯罪 → 你還是 去告 → 所以你有誣告意圖 高當下的客觀依據: 陳時奮確實在 2022 年 10 月初公開指控她抄襲論文; 且措辭強烈,說她是「抄襲」、「掛名致謝騙過系統」等; 這些言論若是虛構,就很可能構成 誹謗罪 高主觀認知: 她認為自己有在致謝論文裡表達指導與協助(雖然尚未補登到線上系統); 她當時確實主張:「我沒有抄襲,陳先生指控是虛假中傷」 → 從她的立場來看,她有具體理由認為自己是被造謠,所以提告誹謗 法院的問題邏輯在哪裡? 你10/13提告; 但你到10/18才補上致謝詞; 所以你當時根本沒證據支持「沒有抄襲」; 所以你誣告陳時奮 這個邏輯的根本問題在於: 「沒有補登致謝詞 ≠ 沒有證據」 高虹安可以有別的證據,例如: 原始論文稿件就已附上致謝詞; 她本身主張抄襲說法不成立,是合理辯解; 她主觀上相信指控她抄襲是錯的 也就是說:即使後來無法證明「我沒抄襲」,也不能倒推說「你當時就知道對方沒犯罪卻 還硬告」,這就是錯置審查焦點阿... 陳「確實有公開指控」,而非無中生有 誣告罪成立的條件是你「虛構對方有罪」,但如果對方真的有做某些事(公開發文說你抄 襲),你基於這個行為去提告——就算法院日後判你敗訴,那也不是誣告,除非你能被證 明「你知道對方根本沒誹謗你」 若這樣的誣告罪成立標準成立,未來任何人在網路被人攻擊時,若提告誹謗未成功,就可 能被反告誣告,會對言論與司法系統造成極大寒蟬效應 例1: 陳沂現在可以提告雞排妹誣告了,並極有可能勝訴!因為雞排妹*大多人看起來就 是偏黑的,雞排妹明知偏黑,卻還提告陳沂說他黑*是誹謗? 例2: 柯P如果沒和解,可以提告鍾小平誣告了? 因為鍾小平那些猜測都沒有證據,完全 是造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10.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4550816.A.EC0.html
DustToDust: 這就是把法官心證放在事實證據之上了 61.224.69.104 08/07 15:14
DustToDust: 我早說台灣司法就爛成一坨了 61.224.69.104 08/07 15:14
ronga: 沒錯 所以三審要統一見解了化理論上要發回 210.61.66.43 08/07 15:15
ronga: 更審 不然了話 以後誣告就有趣了 210.61.66.43 08/07 15:15
akuser: 過去法官是依法論法 現在一堆法官心證的 61.61.166.228 08/07 15:17
akuser: 東西在判 然後台灣又是剛性法 過去判例和 61.61.166.228 08/07 15:17
akuser: 現在判例又不同 司法跟本亂成糨糊 61.61.166.228 08/07 15:17
mars1314: 妳知道的太多了 42.79.60.42 08/07 15:17
tomhawkreal: 這判例成立的話 地獄之門就打開了 1.163.155.175 08/07 15:18
tomhawkreal: 誣告地獄在等你 1.163.155.175 08/07 15:18
bird1314: 應該是她不要拿改過的去當證據吧? 223.137.40.46 08/07 15:19
你這邏輯本身就有問題 難道雞排妹會因為提告前去做私密處美白 而吃誣告? 柯P會因為多買一顆比特幣 而吃誣告?
victorly: 讓民進黨下台就行了 110.28.2.124 08/07 15:19
Lailungsheng: 想過法律人有畜牲,沒想到這麼畜牲 27.247.65.92 08/07 15:19
victorly: 因為民進黨誣告也是沒事 110.28.2.124 08/07 15:19
DustToDust: 現在就是告訴你 不要隨便告党的人 61.224.69.104 08/07 15:20
Blue6: 只有她這件這樣搞啦 42.73.215.143 08/07 15:21
Blue6: 看這組合議庭名單 42.73.215.143 08/07 15:21
kimula01: 法官還能判論文 笑死 118.168.43.112 08/07 15:22
kadolong: 理由很簡單 他參選又搞小英男孩 該死 42.77.167.17 08/07 15:22
kadolong: 至於有沒有罪 跟本沒差 42.77.167.17 08/07 15:22
xhung: 之前有台女謊稱被性侵 男方被查一輪 101.10.87.75 08/07 15:24
xhung: 確定沒罪後 提告誣告 這樣都判無罪... 101.10.87.75 08/07 15:24
gekkou: 其他人不會這樣搞 司法雙標也不是只有這個223.136.254.248 08/07 15:24
gekkou: 案子223.136.254.248 08/07 15:24
tinuo: 綠色恐怖,歷史會記錄賴皮的罪刑 59.115.203.233 08/07 15:25
super1314159: 大家學到的重點應該是 要記得自訴 36.239.240.220 08/07 15:25
bird1314: 看分析覺得有沒有抄根本不是重點 而是她 223.137.40.46 08/07 15:26
bird1314: 拿給法官的證據有問題 我覺得當初她的律 223.137.40.46 08/07 15:26
bird1314: 師應該要負責 223.137.40.46 08/07 15:26
法院用後見之明的事實(補登致謝),取代了當下主觀動機的審查,錯置了誣告罪核心 要件,有沒有違反罪刑法定與無罪推定原則?
nobrothers: 就算大家知道有問題也沒用 法官心證 1.160.107.240 08/07 15:28
nobrothers: 根本萬能 不用證據直接說你有就好 可 1.160.107.240 08/07 15:28
nobrothers: 怕... 1.160.107.240 08/07 15:28
Vassili242: 想太多,要有黨證的才適用 114.136.236.93 08/07 15:30
bird1314: 假設某人如果實際上有買比特幣 人家也說 223.137.40.46 08/07 15:30
bird1314: 他有買 他處理掉後去告人誹謗 被反告誣 223.137.40.46 08/07 15:30
bird1314: 告 就會成立 是這樣的意思吧 但當下某人 223.137.40.46 08/07 15:30
bird1314: 的確沒有比特幣在身上了 223.137.40.46 08/07 15:30
bird1314: 但真的判太重了 223.137.40.46 08/07 15:32
star99: 那個證據也不可能構成抄襲 改致謝而已111.238.238.130 08/07 15:35
tdlions: 綠圾恐怖不是你想像的那麼簡單,耳心suc 220.138.154.88 08/07 15:35
tdlions: ks 220.138.154.88 08/07 15:35
star99: 致謝跟本不包含學術論文的部分111.238.238.130 08/07 15:35
iwanowsky: 是沒寫過論文才會覺得加致謝就可以讓抄 42.73.217.59 08/07 15:44
iwanowsky: 襲變成不是抄襲? 42.73.217.59 08/07 15:44
yftsai: 其實不會,未來法院只要看顏色辦案 123.51.248.80 08/07 15:46
a03520: 你以為法院看物證跟人證?抱歉現在看黨證 42.70.144.157 08/07 15:50
siyabear: 最高法院外面的牆上有公平正義四個大字 111.243.107.30 08/07 15:50
siyabear: ,我呸 111.243.107.30 08/07 15:50
bird1314: 其實誣告的確是想告就告啊 只是結果在於 223.137.40.46 08/07 15:56
bird1314: 不受理或無罪那類的而已 223.137.40.46 08/07 15:56
marke18: QQ 36.229.148.230 08/07 16:23
Anoxia: 不要質疑法官想升官的決心223.139.127.239 08/07 16:23
p1227426: 文組自己認定就好 不用證據 不用證人 42.77.115.250 08/07 16:25
senils: 台灣的司法真的太糟糕了 1.169.19.162 08/07 16:34
dddc: 這個判例以後可以多拿出來用 這是創舉 101.9.198.210 08/07 16:52
Roxsoulee: 我覺得如果論文本來就是抄襲,那不 39.14.49.53 08/07 16:57
Roxsoulee: 管前後案訴訟中加不加謝詞註解都是 39.14.49.53 08/07 16:57
Roxsoulee: 抄襲版本,根本無需多論一段你修改 39.14.49.53 08/07 16:57
Roxsoulee: 論文你就是明知且想誣告 39.14.49.53 08/07 16:57
starchiang: 這判決有判了綠共死刑,但綠共也不在 211.23.141.145 08/07 17:00
starchiang: 乎 211.23.141.145 08/07 17:00
Roxsoulee: 我覺得爭議就在法官是以有抄襲為出 39.14.49.53 08/07 17:00
Roxsoulee: 發點,然後要駁掉高的舉證;而不是 39.14.49.53 08/07 17:00
所以我就說啦 陳沂應該要馬上提告雞排妹誣告
Roxsoulee: 以空白心證為出發點,先看看檯面上 39.14.49.53 08/07 17:00
Roxsoulee: 的證據是否有成立抄襲;但這無可避 39.14.49.53 08/07 17:00
Roxsoulee: 免,畢竟法律人從考試開始就已經習 39.14.49.53 08/07 17:00
Roxsoulee: 慣先標題下結論,然後再填充理由了 39.14.49.53 08/07 17:00
afroblue2001: 司法不公正人民會活在恐懼之中 114.136.62.225 08/07 17:23
※ 編輯: cakin (122.117.10.10 臺灣), 08/07/2025 17:41:00
Spartaa: 黨證 > 心證 > 事證人證,我以為這是基本 27.51.19.139 08/07 17:51
Spartaa: 常識 27.51.19.139 08/07 17:51
changefly: 我想綠色司法會認為拿掉高的市長職位223.136.243.253 08/07 18:02
changefly: 比影響未來判決重要多了223.136.243.253 08/07 18:03
EricJian: 你講法律。但對方又不看xd 36.234.20.82 08/07 18:28
KudanAkito: 問就是綠能你不能 223.137.8.62 08/07 18:45
rswa: 現在 黨證 心證 太強大了 op 36.229.188.183 08/07 19:00
vvnbear: 你的例子舉的不錯!我說你吃屎,你告我 111.81.126.43 08/07 19:05
vvnbear: 妨礙名譽,然後我發現我說你吃屎後你有 111.81.126.43 08/07 19:05
vvnbear: 刷牙,代表你不能證明自己沒吃又去刷牙 111.81.126.43 08/07 19:05
vvnbear: 代表明知自己嘴巴臭,所以告我就是誣告 111.81.126.43 08/07 19:06
vvnbear: 這樣以後我說人吃屎就無敵了! 111.81.126.43 08/07 19:06
flowersuger: 證據不足現在這麼好用?怎麼看都法 118.170.219.32 08/07 19:18
flowersuger: 官刻意為之! 118.170.219.32 08/07 19:18
papagono1: 大罷免失敗後,就有人醒過來了 114.34.27.37 08/07 19:36
dogfacehoho: 法官X黨狗O 223.139.37.221 08/07 20:38
abasqoo: 司法變黨狗 101.10.220.160 08/08 04:20
goodapple807: 法官要升官發財 要怎麼不判成這樣 211.20.114.150 08/08 14:12
shyangwang: 邏輯不行?111.249.190.224 08/09 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