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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是位階最高的法 現在有一件事情 政府官員說是違憲的 但是最後還是宣布要配合去做 那你都認定是違憲,你還去配合做? 如果最後沒有申請釋憲,這件事情就這樣含混過去。 但如果申請釋憲,然後也認定違反憲法的情況下,配合執行的人算不算犯罪共犯呢? 還是說宣布違憲以後還要去做,才屬於不法行為。宣布以前都不算呢? 有沒有鍵盤大法官可以幫忙解釋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42.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4913551.A.DF4.html
C13H16ClNO: 有黨證就不算39.14.64.216 08/11 19:59
jim543000: 都直接承認中共 民進党有什麼不敢的36.227.0.167 08/11 20:00
xox5678: 有人準備要被抓圖利了 嘻嘻101.10.0.204 08/11 20:01
enthpzd: 問法狗檢狗 請鬼抓藥單222.250.170.131 08/11 20:01
showdoggy: 憲法有規定禁止談論共產相關事項 那不42.70.223.38 08/11 20:03
showdoggy: 就一堆人違憲42.70.223.38 08/11 20:03
maniaque: 憲法是法律......這問題是 人是男人???101.8.243.99 08/11 20:06
maniaque: 要說憲法是 法,還說得過去吧....101.8.243.99 08/11 20:07
的確,有文字瑕疵,容我修改
dean1990: 宣揚台獨就違憲啊,但沒人抓1.169.213.198 08/11 20:13
※ 編輯: maybetodo (114.39.42.176 臺灣), 08/11/2025 20:16:43
hippo998: 要看槍桿子握在誰的手裡 114.27.170.68 08/11 20:56